IPR程序實施至今也有六年多的時間,期間累積了許多判例和運作實務,逐漸形成了美國專利制度的重要支柱之一。若是想要善用這套制度,又該注意哪些細節呢?
本刊在前文(美國專利訴訟近期發展)曾經分析過,美國的多方專利複審程序(Inter Partes Review, IPR)成為專利侵權訴訟中的被告,反制專利權人的有效手段。IPR程序之所以那麼受歡迎,關鍵在於對專利的「殺傷力」:根據統計,進入IPR審理程序,而且獲得最終審定結果的案例中,只有19%的專利能夠全身而退,也就是有將近80%的專利在經過IPR審理後,至少有一個請求項會被舉發無效,而整個專利都被舉發無效的比例,也高達18%(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