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C做到了: 台灣企業於美國專利訴訟中成功申請轉移訴訟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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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DYNAMIC DATA TECHNOLOGIES v. HTC一案的近期裁定中,美國紐約南區地方法院同意了HTC提出的訴訟地轉移動議 (motion to transfer),其判斷根據一共有九項 ,本案中又以雙方當事人的便利性 (Convenience of the Parties) 以及行為發生地點 (The Locus of Operative Facts) 兩判斷元素對於HTC顯著有利、因此最終裁定同意將訴訟地轉移至華盛頓西區地方法院。 先前在《美國專利訴訟地之爭議:從蘋果考量關閉美國德州東區門市說起》一文,我們曾經討論過美國專利訴訟中,若身為被告的外國企業主張其美國子公...

魔鬼藏在細節裡:如何使用IPR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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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R程序實施至今也有六年多的時間,期間累積了許多判例和運作實務,逐漸形成了美國專利制度的重要支柱之一。若是想要善用這套制度,又該注意哪些細節呢? 本刊在前文(美國專利訴訟近期發展)曾經分析過,美國的多方專利複審程序(Inter Partes Review, IPR)成為專利侵權訴訟中的被告,反制專利權人的有效手段。IPR程序之所以那麼受歡迎,關鍵在於對專利的「殺傷力」:根據統計,進入IPR審理程序,而且獲得最終審定結果的案例中,只有19%的專利能夠全身而退,也就是有將近80%的專利在經過IPR審理後,至少有一個請求項會被舉發無效,而整個專利都被舉發無效的比例,也高達18%(圖1)。...

專利侵權損害賠償,是否應列入專利貢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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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台灣科技法學會與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共同舉辦「專利侵權損害賠償研討會」,與會學者專家均一致肯定,專利侵權的損害賠償應考慮貢獻度;但若以「不當得利」作為請求權基礎,恐將架空專利法第96、97條關於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規範。 台灣法院常被抱怨原告勝訴率過低,被認為對原告不友善;另一方面,法院為了洗刷這種印象,亦有傾向做出高額損害賠償的趨勢。瑞智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陳群顯指出,專利損害賠償的困難點,來自於資料取得的困難度,要計算專利所受到的損害,必須經過證據調查,當侵權人拒絕提出證據時,法院在處理上將遭遇困難。以最常出現爭議的科技業來說,一個電子產品上面,可能同時存在1~2萬個專利,在複...

解析設計資料庫對保護範圍和侵權判斷之影響 — 以英國高等法院[2018] EWHC 173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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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歐盟設計的侵權訴訟或無效審查案件中相關的法律解釋及判斷原則逐漸明確,在Samsung v. Apple案件,英國高等法院專利法庭說明,註冊設計侵害相關的因素:(1)定義產品與設計領域,(2)相當認知的使用者,(3)設計自由度與設計限制,(4)整體印象之比對分析。在PMS國際公司 v. Magmatic公司案件中,英國上訴法院說明註冊設計保護範圍必須由設計本身來確定。 ※本文摘錄自 EWHC 173為例]」 2018年,英國高等法院在L'Oréal v. RN Ventures案件中說明,設計資料庫對於設計自由度與設計保護範圍的影響。本文中介紹L'Oréal v. RN ...

2018年英國Unwired Planet v. Huawei案(三): 標準必要專利合理權利金的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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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各國法院在計算標準必要專利的合理權利金時,有二大類的計算方式,一種則是用「由上而下(Top-down)計算法」,另一種是採取「可比較授權契約法」。2017年4月英國一審專利法院在Unwired Planet v. Huawei案判決中,對於如何計算標準必要專利的合理權利金,Birss法官做出了很特別的見解。其認為,原則上應該以可比較授權契約找出權利金的基準,然後用專利數量比例估算合理權利金,至於Top-down計算法中的整體權利金上限,只能作為一種交叉檢查方法。 由上而下計算法 「由上而下計算法」是先抓出該標準中、所有標準必要專利的集體總權利金(Total aggregate ro...

2018年英國Unwired Planet v. Huawei案(二):比照最低權利金才是無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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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Unwired Planet v. Huawei案的第二個爭議,在於UP對華為所提出的要約,比起對三星所收取權利金來得高,是否違反無歧視原則。但是英國法院認為,所謂的無歧視原則,應該與公平合理連在一起解讀,亦即必須是比照公平合理的權利金,才算是符合無歧視原則。 對華為所提出的授權金要約高於三星 英國Unwired Planet v. Huawei案的第二個爭議,在於華為主張,UP(Unwired Planet)所提出的授權要約,授權金比起對三星的授權金來的高許多,所以不符合FRAND承諾中的「非歧視」(non-discrimination)。 華為認為,UP與三星談成的全球授...

廣告屏蔽相關訴訟的中美相關案例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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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人於生活中已經離不開各種類型的多媒體,而提供多媒體內容的平台會於使用者瀏覽過程中安插各種廣告,這樣的模式已經成為此類型平台主要收入來源之一。然而,由於這樣的廣告中斷行為會降低使用者的瀏覽體驗,因此近幾年也開始出現許多軟體或瀏覽器提供廣告屏蔽功能,讓使用者於瀏覽多媒體的過程中不被打斷。而對於協力廠商提供廣告屏蔽這樣的功能是否為法律所允許,一直是富有爭議的議題。本文將根據中美相關案例進行初步探討,以期能概括性瞭解各國實務上的認定趨勢。 大家在瀏覽YouTube或優酷等平台的影片時,常會看見影片開始前或影片播放中被平台網站強制插入不屬於原影片內容的廣告片段,在現今以免費平台為主流的情況...

2018年英國Unwired Planet v. Huawei案(一)全球範圍授權才算符合FRAND條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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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上訴法院於2018年10月23日做出Unwired Planet v. Huawei案判決,維持了2017年4月英國一審專利法院的Unwired Planet案判決。其中,一個很有趣的爭議點在於,標準必要專利權人必須以誠信協商方式,提出符合公平合理無歧視(FRAND)的授權條件,並提出授權要約。但標準必要專利權人所提出的授權條件,若是將全球各國的專利組合在一起,提出一個全球範圍的授權條件,這樣的授權是否符合FRAND?英國二審法院同意一審判決,認為這符合FRAND授權條件。 華為侵害Unwired Planet(UP)的二件標準必要專利 本案中,標準必要專利權人是Unwired P...

電視購物頻道如何避免侵害文字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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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頻道的節目會使用文字或圖形來介紹商品,因為節目即廣告,文字或圖形的使用行為與商品有關連性,如果該文字或圖形有與他人商標間相同或近似的時候,則根據商標法第68條,可能發生商標侵害的疑慮。以下,本文將介紹智慧財產法院102年度的民事判決,從中提出節目製播的原則,讓電視購物頻道商能減低商標侵權的風險。 根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條,電視購物頻道指的是「專以促銷商品或服務為內容之廣告頻道」,性質有別於一般電視頻道,不須遵守節目廣告區隔原則、與置入性行銷或冠名贊助的規定。基本上,電視購物頻道的節目就是商品廣告影片。 智慧財產法院102年度民商訴字第9號民事判決,即為因文字使用所產生的...

美國專利訴訟近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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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專利訴訟是行使專利權的重要工具,但在判例和法規變動的影響下,訴訟的操作策略也必須有所調整。以專利訴訟最活絡的美國為例,在TC Heartland一案後,專利權人再也無法任意選擇起訴法院,而在美國發明法案(AIA)施行後,被控侵權人又多了一項可以反制專利權人的工具:多方複審程序。這些變化,都使得專利權人必須準備地更加充分,才能在訴訟中獲勝。 專利權在商業上最核心的功能,就是排除他人實施該項專利,以及向侵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有了這項基礎,才能建構出專利授權活動,以及後續的轉讓、質押等交易。因此,專利訴訟的發展動向,對於專利產業的發展,具有相當深遠的影響。 在各國當中,又以美國的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