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PTO更新 Patent Center 使用 DOCX 格式申請專利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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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於 2026 年 8 月 3 日發佈最新公告,宣佈即日起更新透過專利中心(Patent Center)提交 DOCX 格式專利申請與相關文件的作業流程,旨在提升行政效率並降低營運成本。USPTO於官方公報正式宣布,將持續推動專利行政流程的簡化與現代化。自 2026 年 8 月起,在預先提交階段(pre-submission process),系統不再將 DOCX 檔案轉換為 PDF 格式,而是直接將 DOCX 檔案轉換為 TIFF(Tagged Image File Format)圖像格式供申請人預覽核對。此項調整旨在剔除重複且冗餘的中...

USPTO將於2026/08/13再收緊非故意延誤復權Petition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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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蘭閔/北美智權 智權法規研究員 美國案部分權利喪失後欲以非故意延誤(unintentional delay)事由請求復權,2026年8月13日起,只要超出一年才補救,即須繳交金額較高的37 CFR 1.17(m)(1) Petition規費,並提供額外資料協助USPTO審核判斷。 美國案部分權利喪失後,若想以非故意延誤(unintentional delay)事由請求復權,依USPTO 2020年公告,只要是延誤逾兩年才補救,即須提供額外資料;2024年發布2025年度規費調整方案時,USPTO並將這類Petition應繳的37 CFR 1.17(m)規費分為三類,延誤逾兩年補救者,開始...

封堵匿名漏洞!USPTO擬新規:單方複審申請須申報「實質利益關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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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為維護美國專利制度的公正性與行政效率,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於2026年7月22日發布了最新的「法規制定建議公告」(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 NPRM),擬修訂《法規彙編》第 37 條(37 CFR Part 1)。新規定將要求第三方在提出單方複審(Ex Parte Reexamination)申請時,必須向 USPTO 提交聲明,主動揭露所有「實質利益關係人」(Real Parties in Interest, RPI)。 此項改革旨在防範專利挑戰者利用「匿名漏洞」規避法定的禁止重複審查(Estoppel)條款,並...

USPTO宣布啟用 Madrid e-Filing 作為國際商標申請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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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美國專利商標局美東時間7月15日宣布,境外國際商標申請系統將從現行的商標電子申請系統(TEAS),正式轉換至 Madrid e-Filing 系統。該平台由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營運,目前已獲全球40多個國家的智慧財產權局採用,具備高安全性。 此次轉換將為USPTO的用戶提供更高效、更流暢的國際商標申請管道。Madrid e-Filing 專為《馬德里協定》下的國際申請所設計,預期能有效減少申報錯誤。該平台也引入了安全通訊系統,便於在審查認證階段進行修正,協助國際申請人更快解決問題。此外,新平台預計能降低正式拒絕認證的機率,進而減少後續對此類決定...

東協九國專利局推出「ASPEC+」加速審查新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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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蘭閔/北美智權 智權法規研究員 東協成員國(ASEAN Member States,簡稱AMS)九國專利局,含汶萊、柬埔寨、印尼、寮國、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2026年4月6日宣布推出ASPEC+。相對於既有的ASPEC辦法,ASPEC+新增了數項優化特色,例如明示有10~14個月完成初步檢索審查的目標,且是真正的九國檢索審查合作機制,若能由此產生一致的檢索審查結果,有可能節省相關對應案申請成本,對經營東協市場的企業而言,是值得研究的辦法。 適用客體 須在九國相關對應案,挑出要參加ASPEC+的申請案 所選AMS對應案須符合下述要件 優先權主張關係:一案主張...

中國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懲罰性賠償的司法解釋簡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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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英武╱北美智權 智權法規研究員 2026年4月7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972次會議通過,並於同年月17日公佈法釋[2026」7號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害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的解釋」文件,整份解釋可約分成三大部分:懲罰性賠償的故意認定以及情節嚴重直接訂明,最後則是對於懲罰性賠償計算基準的說明。此文件適用的案件類型, 從文件名稱以及說明中可知限於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且是涉及懲罰性賠償時,方可適用。 該解釋文件的第6條第2項共8款,係對於侵害故意有推定的規範,例如第7款「通過設立關聯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或者控股股東、隱名設立公司等方式掩蓋實際控制關係,或者簽訂免責...

美國微實體專利優惠「算錯」5案代價慘痛:具參考意義的Nesarikar v. PTO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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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蘭閔/北美智權 智權法規研究組 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Fed. Cir.)日前就Nesarikar案作出判決,訴訟主因申請人誤解微實體五件優惠名額計算規則,雖非先例意見,但系爭專利申請案的USPTO案卷留有眾多文件記錄,對了解如何計算微實體五案優惠名額、如何援引35 U.S.C. 123(b)及37 CFR 1.29(b)在先受僱關係例外條款,提供了不少判斷指引,在USPTO雷厲風行查處錯誤優惠聲明的此時此刻,具有一定的參考意義。 微實體五案優惠與在先受僱關係例外條款 美國專利法規範的微實體優惠有兩大身分...

告別顯示面板枷鎖!2026美國設計專利新規:全面解鎖數位界面與虛擬技術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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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隨著全球經濟向數位化與虛擬化深度轉變,電腦生成界面(Graphical User Interfaces, GUIs)與圖標(Icons)已不再僅僅是電腦程式的附屬視覺元素,而是構成產品使用者體驗(UX)與品牌辨識度的核心資產。在美國專利法體系中,設計專利(Design Patent)長期以來扮演著保護這些數位美學創新的關鍵角色。然而,傳統的法律解釋框架一直受限於 35 U.S.C. § 171 中關於「製品」(Article of Manufacture)的實體要求,這導致了在面對擴增實境(AR)、虛擬實境(VR)、全息投影(Holograms)等新興技術時,專利...

無美國居所者2026/07/20起須委任美國代理人代辦專利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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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蘭閔/北美智權 智權法規研究組 USPTO正式於2026年3月20日發布修法公告:2026年7月20日起,無美國居所(domicile)的專利申請人及所有權人(以下稱外國專利申請人及所有權人),改為須一律委託美國專利代理人辦理USPTO相關業務。本項修法適用2026年7月20日起的送件繳費,生效日前已申請的舊案,生效日起亦須依循新規定辦理。 2025年底USPTO即先釋出修法提案,在意見徵集期間,USPTO共收到9份公眾意見,包括美國智慧財產權法協會(AIPLA)、美國智慧財產權所有人協會(IPO)兩大組織在內,多數都支持修法,故此次公告雖來得相對迅速,卻也不讓人感到訝異。 正式修...

一文看清英國智財局「One IPO」數位轉型服務與發展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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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英國智慧財產局 (UKIPO)於4月1日宣布正式推出一系列全新專利數位服務,標誌著「One IPO」數位轉型計劃邁入關鍵里程碑。自2026年4月1日起,用戶可在單一數位平台上,統一進行英國專利的申請、管理與續展。這項轉型計劃的核心願景,是將專利、商標與外觀設計服務整合至同一個數位平台下,提供更流暢的使用者體驗。 Key takeaways:One IPO啟動之重點精華 - 服務正式上線:UKIPO於2026年4月1日推出「One IPO」數位平台,整合專利申請、管理與續展功能,未來將納入商標與外觀設計。 - 數位帳戶管理:用戶可創建專屬IP帳戶,隨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