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實例談CAFC銷售禁制令核發判決駁回 - 2:CAFC禁令裁定結果與地院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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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8日,在ABC Corporation I et al. v. Ebay et al.案中,CAFC推翻了下級法院授予初步禁令的裁決,並將案件發回重審;北美智權報已於第394期介紹CHIC V. CHITADO案的背景事實,本次395期即為詳細介紹CAFC裁定Chitado上訴後發回給伊利諾州法院重審初步禁制令判決的過程。

以多件美國普通法判例經驗,談營業秘密受侵害之損失補償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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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曾於《107年度民營訴字第7號民事判決》,針對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以前所發生之營業秘密侵害行為,裁定以「不當得利」為由,來補償營業秘密所有人就該侵害行為所致之損失。

以實例談CAFC銷售禁制令核發判決駁回 - 1:禁令核發背景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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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的一項裁決中,CAFC維持了伊利諾伊州聯邦法院(下稱伊利諾州法院)對一起在智慧財產權法領域備受關注的平衡車設計專利侵權訴訟的駁回判決 — 讓該案件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新的CDR維修條款對備件市場的影響 - 3:備品原廠與副廠的適用與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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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備件市場的逐步自由化,消除了獨立維修商和售後市場供應商長期以來面臨的法律和經濟障礙。透過北美智權報第391-392案例介紹的限制可見備件的設計保護範圍,各國和EU的改革促進了更激烈的市場競爭,使其他參與者能夠提供相容的零件,而不必擔心侵害智慧財產權。 CDR提供了保護產品及其備件的外觀,進一步增修的CDR維修條款則在這一平衡中發揮核心作用。此條款力求平衡智慧財產權持有者保護其產品美學價值的合法權益與確保必要替換零件供應的需求。有助於維護消費者的維修權、支持循環經濟。並透過限制原始設備製造商(OEM)對恢復產品原始外觀所需零件的獨占權來應對反競爭行為。 本系列全文可至查詢。 ...

以實例談地區事業體如何依現行法令打造著名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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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度判字第2098號判決》,「商標是否著名,應以國內消費者之認知為準,而國內消費者得普遍認知該商標之存在,通常固係因其在國內廣泛使用之結果」。事業經營一般從地區發跡 — 如何讓自身品牌成為法院認證的全國性著名商標?

生成式AI驅動新局!勤業眾信峰會:台灣半導體從「製造小島」邁向「全球信任重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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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在生成式AI快速演進、全球算力需求攀升以及供應鏈加速重組的浪潮下,半導體產業已成為全球經濟競爭的核心舞台。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Deloitte) 於11月26日舉辦「2025 Deloitte 半導體 CxO 領袖交流:從全球視野到韌性新局,供應鏈的未來佈局」高峰會,邀集Deloitte亞太、美國半導體專家、政府官員及產業高階主管,共同探討全球科技變局下,台灣半導體供應鏈的未來布局方向與挑戰。 轉型新價值:從成本至信任與韌性 勤業眾信顧問業務服務營運長吳佳翰指出,在全球高度不確定的情勢下,台灣半導體產業的管理思維正經歷典範轉移。傳統上以成本、產...

新的CDR維修條款對備件市場的影響 - 2:杜塞爾多夫法院判決延伸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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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續北美智權報第391期針對Volkswagen AG v. W + S Autoteile案件進一步的介紹,本次392期將深入介紹案件被告W + S主張,根據CDR § 110(1)的維修條款,其使用Volkswagen AG的設計是合理、免責的。且W + S辯稱,使用車鑰匙及其外殼需要鑰匙的頻率與車內應答器的頻率一致,且該頻率必須是唯一的,這樣車鑰匙才能打開特定車輛,而不能打開其他車輛。因此,W + S主張,即使車鑰匙沒有物理連接到車輛上,也是車輛的獨特部件。但是,杜塞爾多夫法院不同意下級法院的觀點,意即,車鑰匙外殼不是複合式產品「汽車的零組件」(a component part)。 ...

新的CDR維修條款對備件市場的影響 - 1:以兩實例進行分析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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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前《歐盟設計規則》(CDR)第110(1)條的維修條款規定如下, 「如果設計構成複合式產品的組成部分,且其目的是維修複合式產品以恢復其原貌,則該設計排除在歐盟設計保護之外」。 歐盟(EU)法院在Audi集團和身為車輪輪圈設計權人的Porsche集團在與Acacia公司的訴訟中解釋了上述條款的含義。Acacia為維修目的複製了包含Audi和Porsche設計的輪圈設計,並援引CDR § 110(1)作為侵權抗辯,EU法院更擴大了該條款的適用範圍。然而,在杜塞爾多夫高等地區法院(下稱杜塞爾多夫法院)的汽車鑰匙外殼設計案中,被告W+S同樣援引CDR § 110(1)作為侵權抗辯,卻不...

2025年歐盟設計新穎性優惠期的範圍和適用定調 - 4:歐盟普通法院也駁回Case- T 6624無效申請案與落實優惠期真正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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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CDR第263條規定,無效申請人Lidl請求歐盟普通法院(下稱EU法院)撤銷EUIPO第三上訴EU委員會(EC)於2023年11月27日做出的裁決(案號R2336/2022-3)。Lidl對系爭設計提出質疑,主張其缺乏新穎性和獨特性。Lidl提出了三項主要論點,每項論點都針對CDR第7(2)條規定的優惠期適用的不同方面而提出。核心問題是,優惠期內對設計所做的修改是否會影響該條款所提供的保護? 本系列全文可至查詢。 EU法院對Lidl提出三大主要論點進行分析 舉證責任 Lidl辯稱,證明優惠期例外適用的舉證責任應在於援引該例外的一方。然而,EU法院澄清說,雖然最初的舉證責任確...

用實例談電影代理商的特殊權利 — 首輪公開上映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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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著作是現代人生活中不可缺的娛樂。然而,外國電影須要有代理商到外國選片和取得發行權利,才得於台灣上映而讓人觀賞。知名電影代理商CATCHPLAY曾有一系列在處理代理權糾紛的訴訟,其中一件是《智慧財產法院102年度民著訴字第6號民事判決》(稱威望案),該案法院有意識到「首輪上映」的現象,卻未能在電影通常的經濟利用情境下,思索損害賠償可能的計算方式。本文欲提出「首輪公開上映權」之概念,以彰顯電影在著作權保護之特殊性。 背景 威望案涉及原告公司CATCHPLAY指控被告公司MD與身為CATCHPLAY前經理人暨被告人ChungSW等侵害CATCHPLAY共九部電影之著作權專屬授權,且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