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兩案例看CAFC對設計專利中透明性的專利範圍解讀 – 5:結語和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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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SMG案和Think Green案,如果D366專利中的線圖足以涵蓋透明和不透明表面,那麼Lego為何還要申請D365專利並附上透明產品的照片呢?原因至少有幾點。

以實例探討科技產品文字商標命名與識別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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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科技產品的商標文字係描述或傳達產品本身技術特徵與功能,可能會被歸為不具識別性之商標類型,以致於無法註冊。

2026閃電戰開打:川普「以戰止戰」重塑全球秩序,中俄能源後路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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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日凌晨,美國總統川普啟動名為「史詩憤怒行動」(Operation Epic Fury)的閃電襲擊。

以實際案例分享,提離職後的文件重製行為將是企業營業秘密可能被侵害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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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離職看似是企業人力資本損失,但若員工在離職前於企業內進行不當重製營業秘密資訊,將對該企業帶來更大的損失。本文將介紹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智商法院)108年度刑智上訴字第50號刑事判決(NY案),涉及被告於求職期間時對系爭營業秘密有超出公司授權範圍之使用,並藉此討論相關法律問題。 背景 NY案中,被害公司NY科技所有的系爭營業秘密涉及20奈米DRAM晶圓製程技術 — 係於2015至2016年間自美國MTI公司技術移轉而取得。具體內容為NY科技內部供教育用的投影片(PPT),其內容的來源包含20奈米DRAM晶圓製程技術之原始文件及NY科技之專業製程技術等資訊。並該PPT介紹如何從開始至完...

兩件美國主張較早申請日利益案件介紹 - 1:國內優先權制度與PainTEQ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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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國專利法制中的國際優先權大致均起源於《巴黎公約》第4條。優先權制度之建立,可以讓申請人有時間考慮是否向國外申請專利 — 最重要的是在後申請案(主張國際優先權者)不會因在先申請案(優先權基礎案)而喪失新穎性。

從實例談專利說明書實施例原則上不限制請求項用語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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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侵權判斷包括兩個步驟:(1)解釋請求項;(2)比對解釋後請求項的技術特徵與被控侵權對象對應之技術內容,以判斷被控侵權對象是否構成侵權。

使用於贈品的商標怎判定是維權或侵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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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補習班為宣傳其知名度,經常至各級學校考場門口發放印有補習班商標的墊板、L夾、直尺等文具,以求擴大招生。則此補習班業者可以算是有真實使用商標嗎? 百貨公司化妝品專櫃計畫推出一新產品,在產品正式上架之前,事先製作印有商標的小份量試用包,贈送給前來消費的顧客試用,藉以宣傳將要推出的新產品,同時也蒐集顧客回饋意見。則此小份量試用包可以視為有實際使用商標嗎? 我們都知道,商標在取得註冊之後,有持續使用的義務,這種商標使用稱之為維權使用;若在未取得授權情形之下使用他人已註冊之商標,則稱為侵權使用。本文即探討若商標以行銷目的用於贈品之上,且未直接針對該贈品進行商業行為,則應判定是維權使用或...

台灣「產業與民生管治雙軌制」之政府架構重組研究:從民主協商到專業治理的體制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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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在21世紀全球化、地緣政治變動與數位轉型的三重壓力下,傳統代議制政府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決策挑戰。台灣作為高度依賴外貿出口且社會福利需求快速擴張的成熟經濟體,長期以來深陷於「經濟成長」與「分配正義」的零和賽局中。現行的單軌制治理模式,即由立法院統一審議性質迥異的產業、勞動與民生法案,往往導致專業的產業戰略被捲入短期的政黨政治動員,或是使迫切的民生需求在預算角力中被犧牲。 在全球化地緣政治變局、數位轉型壓力以及後工業社會轉型等多重挑戰交織下,台灣既有的行政架構展現出某種「發展型國家」模式的疲態。長期以來,台灣的產業政策與民生福利政策雖然在各自的官僚體系內運作,卻因...

2024年專利師國考準備建議及考試用書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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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專利師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預計將於8月16日至8月18日舉行,從現在開始的數個月的準備期間,正是決定日後得否上榜的關鍵期。因此,如何有效率的準備專利師考試,以及使用那些書籍可以讓考生事半功倍,就顯得格外重要。筆者將於本文分享專利師國考各科目的準備方向及建議,並推薦一些考試用書,期望能幫助考生順利上榜。 113年專利師國考簡介 專利師考試共3天,考試科目區分為共同考試科目與選試科目。共同的考試科目有專利法規、專利行政與救濟法規、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專利審查基準與實務、專利代理實務。選試科目則有專業英文或專業日文、工程力學或生物技術或電子學或物理化學或工業設計或計算機結構。選...

關於美國專利法規定義的小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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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部分專利規費提供小實體及微實體優惠,分別有50%及75%的折扣,因此很多美國專利申請人都問過一個問題:「我們適不適用美國專利制度的小實體優惠?」但這問題不見得容易回答。 很多申請過美國專利的申請人都知道,美國部分規費提供小實體(small entity)及微實體(micro entity)優惠,在小實體部分,符合37 CFR 1.27(a)規範的自然人、小型企業(small business concern)、非營利機構,無論其國籍,都可依35 U.S.C. 41(h)(1)適用50%的折扣。於是乎,很多公司型態的申請人都問過或想問:「我們公司適不適用這項優惠?」但這問題可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