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蓮╱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新加坡作為台灣長期的重要經貿盟友,早在 1981 年便與我國簽署所得稅協定。然而,隨著全球經貿格局巨變及 OECD 推動「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EPS)行動方案,舊有協定已難以應對現代跨國企業的運營需求。為此,台新雙方近期完成磋商,修正原有的所得稅協定,使其與國際通行的租稅範本接軌。勤業眾信稅務部資深會計師陳宥嘉指出,此次新修約對外商及台商的影響可謂「利多與挑戰並行」,企業需從不同的角度重新審視稅務規劃。
扣繳稅率大幅調降:跨境投資與資金調度的強心針
對於來台投資的外國企業而言,最直接的利多莫過於被動所得扣繳稅率上限的全面調降。在過去的舊協定中,股利扣繳的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