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了很長一段混沌不明的時間,在各方揣測聲中,加拿大新商標法的上路日期終於塵埃落定,拍板於2019年6月17日生效。從本文見報日起算,只有短短4個月的時間,在新商標法上路後,於加拿大申請商標註冊即不需要提出「使用」或「知名」證明。當然,凡事都有正反兩面,從好的方面想,對廠商、企業、公司行號而言,在新商標法實施後,申請商標註冊的手續可以說是大為簡化,省時又省事;但反過來說,對於「商標蟑螂」(Trademark Troll)而言,搶註商標也變得十分簡單。
依據加拿大現行商標法(R.S.C., 1985, c. T-13)第16章「Registration of marks used or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