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後註冊商標的混淆誤認與假冒案例:新加坡商標判決Sunrise Plus v. Sunrider
本篇旨在介紹,新加坡高等法院(High Court)針對後註冊商標是否構成《新加坡1998年商標法》(Trade Marks Act 1998,下稱《商標法》)第8(2)(b)條中的混淆誤認與《商標法》第8(7)(a)條的假冒(passing off)所為之判決。
本案上訴人Sunrise Plus申請註冊表1之標識,並指定使用於商品及服務國際(尼斯)分類(Nice Classification,尼斯分類)之第5、9、30及35類,後遭被上訴人Sunrider提出異議,主張Sunrise Plus指定使用於尼斯分類第5及35類之標識(後稱系爭商標)係與其已註冊商標(後稱在先商標)近似...
韓國智慧財產局宣布縮短商標異議期 新制自2025年7月22日起實施
韓國智慧財產局(KIPO)局長金完基(Wan-ki Kim)於7月23日宣布,修訂後的《商標法》將自2025年7月22日起正式實施,將商標公告後的異議期由原本的兩個月縮短為30天,預期將大幅加快商標權的取得速度。
代工合約結束後,繼續使用有商標權的商品包裝或容器會侵權嗎?
代工是產業界的合作模式,販售商將產品的某些零件或半成品,委託下游廠商協助,之後再將物品運回公司自行組裝後販售。當然,也可能係將已貼上商標的容器,交由下游廠商製造成成品後直接銷售。問題是如果在代工合約結束後,下游廠商繼續使用該些貼上商標之容器與商標標貼,是否就侵害商標權了呢?
案件背景
陳玊猷為世代經營醬油製造與銷售家族的第二代,之所以可以在競爭環境中脫穎而出,憑藉的就是家族的釀造技術,市場的逐漸擴大,商標的重要性也更被重視。因此,家族的公司申請商標註冊登記,如願取得註冊登記。另外,銷售量增加,陳員公司也為了擴大市場面,尋找下游的裝瓶廠商快速裝瓶以利銷售。於是找上在裝瓶界中經營多年且離陳...
經濟部修訂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規費 強化代理人專業水準
為提升商標代理人專業能力,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智慧局) 於2025年3月20日公告修正《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第七條之一及第八條,針對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的報名費用及施行日期進行調整,全面強化代理人資格認證制度。
USPTO於2025年1月調整多項商標業務收費:提醒及建議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於2024年11月18日在美國政府日報《聯邦紀錄》(Federal Register)上發布了最終規則,宣布將於2025年1月18日起正式實施一系列商標業務收費的調整。此次調整不僅涉及申請費用和註冊後維護費用的調整,還新增了數項附加費,目的是確保USPTO能持續提供高效、可靠的商標服務,同時平衡運營成本。
USPTO在其官網上表示,機構每兩年會審查一次其收費、成本和收入結構,以確保其收入能維護商標營運的總成本。根據USPTO最新的審查,得出的結論是必須進行收費調整,以便為商標業務提供足夠的資源來管理美國商標體系,主要關鍵因素有以下4點:
(1) 推動...
[慢飛天使]商標在不適當的商品 / 服務類別中,國知局如何以公序良俗去應對?
[慢飛天使]註冊商標在中國異議程序後被國知局 (CNIPA) 裁定不予註冊。為何一個[慢飛天使]的圖樣註冊商標會被裁定不予註冊?裁定的依據不是混淆誤認,而是以違反中國商標法第10條第1款第8項,俗稱的公序良俗不予註冊,這件申請案圖樣有違反公序良俗嗎?
讀者在聽到[慢飛天使]一詞的第一個印象就是發展遲緩,借用網路上的定義,[之所以稱為發展遲緩,是指幼兒在認知發展、生理、語言、溝通、心理、社會發展,以及生活自理等方面發展落後、異常。可分類為以下四種:語言發展遲緩、運動發展遲緩、認知發展遲緩、社會性發展遲緩。]可以包括智能障礙者、唐氏症兒童、自閉症、過動兒、以及身心受創兒童。
此一用...
商標侵害,小心打二次官司
商標侵權行為發生,後續的法律追索,可能不是一件民事訴訟官司可以解決的,打算偷渡掛牌販售產品者,請再多多思量。
A公司業務員小陳,平日除努力跑客戶增長業績外,也會和客戶聊聊工作上的需求,以期更能貼近客戶。某日和客戶小張閒談時,小張告知B公司產品的設計更貼近他們需求,就問小陳,是否A公司有相同的產品可以供貨。小陳腦中搜尋公司產品,發現並無類似的貨品,於是告知小張,會回公司再與上面主管討論是否可以提供。
小陳在公司業務會議中提出此項客戶需求,業務主管告知,公司的產品推出都是要經過市場調查、研發、設計與生產,時間上恐怕無法及時供貨給客戶,於是否決此項需求。但是小陳認為該產品是有價差獲利...
USPTO公告TTAB引進新的異議提交功能,朝商標註冊系統現代化再邁進一步
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於2024年8月29日公告,為了系統現代化及改善用戶體驗而努力,已引進了商標審判和上訴委員會 (Trademark Trial and Appeal Board ,TTAB) 中心的公開測試版 (open beta),用於提交異議通知 (notices of opposition) ,並呼籲用戶對新的提交功能提出回饋意見。異議是 TTAB 的程序,指一方可以對另一方之商標註冊提出反對意見。
傳統對商標註冊提出異議的方式是透過TTAB的電子申訴系統 (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demark Trials and Appeals ,...
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1款後段司法認定標準變動之解讀
去年公布的《最高行政法院111年度大字第1號裁定》對於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1款後段的司法認定標準發生重大變動。此一變動對商標服務從業人員非常重要,本文就此作出解讀。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1款後段究係指何事務?
首先,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1款條文如下:
商標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註冊:
[…]
十一、相同或近似於他人著名商標或標章,有致相關公眾混淆誤認之虞,或有減損著名商標或標章之識別性或信譽之虞者。但得該商標或標章之所有人同意申請註冊者,不在此限。
對著名商標認定的解釋爭議
爭議部分在該條[或有減損著名商標之識別性或信譽之虞],於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60...
ChatGPT不具識別性而在美國不得註冊為商標?
美國OpenAI公司於2022年11月推出生成式AI「ChatGPT」後,立刻風靡全球,造成AI產品的轟動。OpenAI公司在當年12月向美國專利商標局申請註冊CHATGPT商標和GPT商標。但專利商標局於2024年2月正式做成決定,認為這二個商標都只是描述生成式AI產品的描述詞,不具識別性,而拒絕其註冊。但也暗示CHATGPT可能具有後天識別性。
OpenAI公司申請GPT和CHATGPT二商標
OpenAI公司在2022年推出風迷全球的ChatGPT後,立刻於2022年12月向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申請CHATGPT和GPT等商標。
就CHATGPT這個商標,Open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