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和SWATCH的新加坡商標異議案:馳名與否如何認定?

邱英武╱北美智權 智權法規研究組資深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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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不只是蘋果,更是專利與商業的大公司。蘋果的產品多元化,有手機、耳機、電腦、平板以及手錶…等等。因應產品的不同,也有不同的稱呼。像手機就是IPHONE、平板是IPAD、電腦是MacBook Air、耳機是AirPods、手錶則是APPLE WATCH。可是大家知道嗎,在蘋果初期銷售時,所有產品都是以「I」為開頭作為稱呼,所以手錶就被稱作「IWATCH」。而之後部分產品刪除「I」的原因,則是商標大戰的影響,但是手機以及平板則維持使用「I」,則是因為iPhone與Cisco私下和解,而iPad在中國的商標權官司,更讓蘋果付出了6,000萬美元與唯冠和解。現在「IWATCH」也發生相同狀況,那就是在新加坡的商標註冊案,可是這次「IWATCH」則是維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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