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專利規費之減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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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及維護加拿大專利的收費可分成6大類,包括(國內)申請費、國際申請費 (PCT) 、發明專利相關費用、一般行政費、資料和文件費用、以及年費。如同許多其他國家IPO一樣,加拿大專利局(CIPO)在一些項目上也提供適用小實體 (Small Entity) 客體之申請人規費減免的優惠。然而,究竟什麼樣的企業或是申請人,才算是小實體適用規費減免之客體呢?簡述如下。 規費減免適用客體 如同大部分國家,小實體之定義以企業人數為主,和資本額沒有關係。就加拿大專利規費減免規定,小實體為「雇員人數不超過50人之實體(含個人)或大學」。但不包括以下狀況: 該實體直接或間接為非小實體者掌控; ...

寶劍出鞘:美國生物藥廠首度面臨反托拉斯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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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8日、20日、22日,連續三起指控AbbVie Inc.(AbbVie公司)不法利用龐大的「專利叢林」為利器劃分世界市場,讓Humira®(Adalimumab)的生物相似性藥品在2023年之前無法進入美國市場與之競爭的起訴狀送進了美國伊利諾州北區聯邦地院。本案為繼化學藥品的「逆向給付」議題之外,第一起針對生物藥品的原開發藥廠與生物相似性藥廠間協議是否違反美國反競爭法的訴訟,劍指開發蟬聯全球十大暢銷藥物寶座、年銷售額近200億美金之「類風濕性關節炎」處方聖藥Humira®的AbbVie公司,後續訴訟如何開展值得留意。 美國市場中某些特定藥品高昂的價格,讓人民怨聲載道;...

2018年英國Unwired Planet v. Huawei案(一)全球範圍授權才算符合FRAND條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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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上訴法院於2018年10月23日做出Unwired Planet v. Huawei案判決,維持了2017年4月英國一審專利法院的Unwired Planet案判決。其中,一個很有趣的爭議點在於,標準必要專利權人必須以誠信協商方式,提出符合公平合理無歧視(FRAND)的授權條件,並提出授權要約。但標準必要專利權人所提出的授權條件,若是將全球各國的專利組合在一起,提出一個全球範圍的授權條件,這樣的授權是否符合FRAND?英國二審法院同意一審判決,認為這符合FRAND授權條件。 華為侵害Unwired Planet(UP)的二件標準必要專利 本案中,標準必要專利權人是Unwired P...

電視購物頻道如何避免侵害文字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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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頻道的節目會使用文字或圖形來介紹商品,因為節目即廣告,文字或圖形的使用行為與商品有關連性,如果該文字或圖形有與他人商標間相同或近似的時候,則根據商標法第68條,可能發生商標侵害的疑慮。以下,本文將介紹智慧財產法院102年度的民事判決,從中提出節目製播的原則,讓電視購物頻道商能減低商標侵權的風險。 根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條,電視購物頻道指的是「專以促銷商品或服務為內容之廣告頻道」,性質有別於一般電視頻道,不須遵守節目廣告區隔原則、與置入性行銷或冠名贊助的規定。基本上,電視購物頻道的節目就是商品廣告影片。 智慧財產法院102年度民商訴字第9號民事判決,即為因文字使用所產生的...

USPTO有關IPR等程序系爭專利另有Reissue或Reexam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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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IPR、CBM、PGR等PTAB審理程序系爭專利,有時另涉Reissue或Reexam案,USPTO特發公告,針對這類平行案件的成案門檻、程序中止等事務,綜合說明該局目前的處理方式。 USPTO 2019年3月15日發布正式公告,調整IPR、PGR、CBM等PTAB公告後審理(Trial)程序修正動議(Motion to Amend;MTA)規則,該日起成案(Institution)案件的相關程序也全面改採新的試行辦法。然而許多被挑戰的專利,都有平行的Reissue申請案(Reissue案)或Ex Parte Reexamination程序(Reexam案),不少專利所有權人選擇...

平成最後?令和最初!— 日本特許法等最新修正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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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19年4月26日,平成最後一個星期五,今日寫就的這篇文章於是就成為本專欄的「平成最後一篇文章」了。嗯,是嗎?就作者的角度來說,是平成最後一篇文章沒錯,但就北美智權報讀者的角度來說,這篇文章其實是日本專欄的「令和最初的文章」。作為一個跨世代的「昭和人」,在賞著「平成最後的櫻花」同時吃著「平成最後的洋芋片」的時候,想來跟大家聊一聊日本特許界的跨世代修正法案。 在2016年,日本明仁天皇在全國演說中正式向國民表達生前退位的意向時,大家好像對於平成即將結束還沒有深刻的感受。之後隨著天皇退位特例法的制定與公佈,新天皇即位的時間訂定了之後,「平成最後的OO」的話題就開始在報章雜誌以及網...

設計公司所設計之商標被撤銷時,對業主的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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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設計公司所提供的企業形象規劃服務,包括商標設計和品牌物品(例如招牌、名片、書籍及資料等等),並與業主形成承攬契約關係。根據實務上的經驗,如果設計的商標未能替業主取得商標時,設計公司可能會有損害賠償風險;特別是如果業者另外找他人設計新商標,該損害賠償的範圍是否包括後來設計的費用?臺灣高等法院97年度上易字第99號民事判決,正提供了此類賠償風險的判斷基礎。 承攬契約是什麼 關於承攬契約,民法第490條第1項規定「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設計服務契約也屬於一種「承攬契約」,因為設計公司完了設計提案並交給業主使用,或是設計公司會替...

【資安專題】進入物聯網時代,資安威脅更難應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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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二月七日,美國24個橫跨零售、農業、製造、軟體、醫療科技的工商業團體,聯名發信給白宮,要求美國執政當局以及國會盡速制訂一套全面性的物聯網資安防護機制。作為回應,美國的參、眾兩院同步在四月底時舉辦聽證會,了解美國產業界為何對於物聯網的資安威脅有多焦慮。 先舉個例子說明什麼是物聯網資安威脅。在電影《玩命關頭8》當中,恐怖份子為了搶奪一只能指揮核彈發射的手提箱,遠端遙控了紐約街頭的許多輛自動駕駛汽車,把目標對象層層包圍住,任何救援行動都因此束手無策,恐怖份子順利達成目的。 不要以為這只是電影的吸睛噱頭。去年12月,Alphabet(Google母公司)旗下的家庭智能裝置廠商Nes...

美國專利訴訟近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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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專利訴訟是行使專利權的重要工具,但在判例和法規變動的影響下,訴訟的操作策略也必須有所調整。以專利訴訟最活絡的美國為例,在TC Heartland一案後,專利權人再也無法任意選擇起訴法院,而在美國發明法案(AIA)施行後,被控侵權人又多了一項可以反制專利權人的工具:多方複審程序。這些變化,都使得專利權人必須準備地更加充分,才能在訴訟中獲勝。 專利權在商業上最核心的功能,就是排除他人實施該項專利,以及向侵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有了這項基礎,才能建構出專利授權活動,以及後續的轉讓、質押等交易。因此,專利訴訟的發展動向,對於專利產業的發展,具有相當深遠的影響。 在各國當中,又以美國的專...

管理性蛻變為服務性:中國大陸新版的外商投資法將取代外資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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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市場經商環境對於法律權益的概念及保護仍然不一致,各種條條塊塊的行政體制對於個案的認事用法缺乏明確的法律保障。不過,外商投資法若順利於明年元旦實施,可以解決台商在大陸市場經營時面臨融資困難的困境,有助於台商打入中國市場的內需供應鏈。 中國大陸在今年三月中旬,在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簡稱:外商投資法),該法將訂於2020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外資圈認為此乃自2015年《外國投資法》草案發佈以來,中國外商投資監管歷史上最重要的一部立法,並能順利取代在中國大陸外資領域的「外資三法」(即《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