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家族紛爭產生商標權問題宜提早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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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來,知名商標的家族紛爭屢見不鮮、層出不窮,當商標所有權人過逝後,後代子女為了商標權歸屬問題動輒大打出手、對簿公堂向法院提出爭訟,所在多有。由於兄弟姊妹間互爭商標而迭有紛爭,媒體也爭相報導,不但有損商標本身的信譽,也讓消費者混淆不知哪一個才是「正宗」的老店。因此商標創始人應有更宏遠的眼光、未雨綢繆,及時妥善處理商標權歸屬的問題,以確保百年老店商標的信譽得以永續相傳。 家族紛爭案例 曾記以生產麻糬為主,曾記麻糬創始人之女婿業經向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曾記」相關商標十多筆,然而商標權人之妻舅以自己為曾記麻糬創辦人之子,麻糬之製作工藝傳承自其父而另以「老曾記」為名販賣,並向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

商標註冊時沒有使用意圖屬於惡意而被撤銷?歐洲法院2020年Sky and Others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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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商標申請時,並不需要繳交已使用或將使用之證明;但註冊後超過三年(臺灣)或五年(歐盟)不行使,他人可請求廢止該商標。歐州法院2020年的Sky and Others案提出了一個新見解,認為商標權人在申請時如果完全沒有在未來使用之意圖,屬於「申請時具有惡意」,也構成商標撤銷或無效之事由。這是否會造成將來到歐洲申請商標時,必須繳交已使用或將使用之陳述書? 歐洲法院2020年Sky v. SkyKick案 歐州法院2020年的Sky and Others案中,商標權人為Sky公司,被告則為SkyKick公司。Sky公司註冊了四個歐盟共同體圖形和文字商標,以及一個英國文字商標,商標圖樣中都包...

新冠疫情引發的大陸搶註商標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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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漢市中心醫院擔任眼科醫生的李文亮,因為早在2019年12月30日就向外界發出防護預警,而被稱為武漢病毒的「吹哨人」,但在對抗疫情的過程中,李文亮不幸感染上新冠肺炎,經搶救無效最後仍不幸在2020年2月7日去世。 2020年2月,為了應對武漢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大陸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及相關單位,在武漢建立了武漢火神山醫院、武漢雷神山醫院,以及13所方艙醫院。 武漢火神山醫院位於蔡甸區知音湖大道,是參照2003年大陸對抗SARS期間建立北京小湯山醫院模式,在武漢職工療養院建設一座專門醫院,集中收治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火神山醫院的相關設計在2020年1月24日完成,2020年2...

可以用地方名產的部分名稱註冊商標嗎?歐洲法院2020年賽普勒斯哈羅米起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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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法院2020年的賽普勒斯哈羅米起司案,是賽普勒斯將其特有的哈羅米,註冊為歐盟的團體商標。但有另一家公司用「BBQ羅米」申請註冊商標,賽普勒斯傳統起司哈羅米保護基金會提出異議,認為二商標有混淆誤認。問題是,哈羅米作為賽普勒斯的地方名產,以地理標示註冊為團體商標,本身的識別性較弱,而在混淆誤認判斷時,是否就比較不利? 賽普勒斯哈羅米起司 賽普勒斯由於希臘人和土耳其人的紛爭,目前被一分為二,南部為賽普勒斯共和國(希臘賽普勒斯),北部為北賽普勒斯土耳其共和國(土耳其賽普勒斯)。雖然在人種上的歧見導致國家紛爭,但是南北兩邊對於其共同擁有的特殊口味的起司,卻都很驕傲。 哈羅米起司(hal...

當代理商遇上平行輸入:花錢註冊臺灣商標成了冤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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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貿易商業活動中,同一個商標在不同國家的商標權人可能不是同一人。最常見的情況是,外國公司擁有外國商標權,本國代理商則擁有臺灣商標權。若外國公司在外國製造銷售的合法商品,由第三人在外國購買後,進口到臺灣銷售,臺灣商標權人是否可以對之主張商標侵權?第三人是否可以主張,該商品在外國屬於合法銷售取得,商標權已經權利耗盡? 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397號判決事實 最近臺灣最高法院在「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397號判決」,採取了一個有爭議的見解,認為系爭商品屬於在外國合法銷售的產品,進口到臺灣仍然屬於「真品」,不會侵害臺灣的商標權。 該案涉及的事實是,美國商標權人PHIL...

談公平交易法對於商標權利耗盡原則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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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法賦予商標權人防止他人以行銷為目的而不當利用其商標,該不當行為略分為三類:(1)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中使用相同的商標;(2)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中使用相同的商標;(3)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中使用近似的商標;其中後二者行為必須導致消費者混淆誤認相關商品或服務來源。不過,商標法第36條規定四類商標權效力所不及的事項,其中之一是「權利耗盡原則」,即「附有註冊商標之商品,由商標權人或經其同意之人於國內外市場上交易流通,商標權人不得就該商品主張商標權」。不過,若為防止商品流通於市場後,發生變質、受損,或有其他正當事由者,商標權人仍能主張權利。 權利耗盡讓商標權人喪失控制相關產品的二手市場或次級市...

商標權地域範圍與遠方善意使用抗辯:2017年美國第九巡迴法院Stone Creek v. Omnia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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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商標維持了使用保護主義與註冊保護主義並行。由於美國地域範圍太大,在普通法下的使用取得保護的商標權,控告在其他遙遠地域範圍內善意使用的侵權人,侵權人可以提出遠方善意使用原則抗辯(Tea Rose–Rectanus doctrine)。2017年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的Stone Creek v. Omnia案認為,只要後使用者知道先使用者的存在,就不可能構成善意。 Stone Creek v. Omnia 案事實 本案的原告是美國的家具製造商Stone Creek,在鳳凰城、亞利桑納州有自己的零售店面,直接銷售家具給消費者。1990年起,Stone Creek開始使用如下的商標圖案(圖...

魔術方塊立體形狀是否能註冊商標?歐洲法院2019年Rubik’s Brand v EUIPO – Simba Toys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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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體商標若具有功能性,倘若允許其註冊,將讓商標權人獨佔這個功能。故各國商標法均規定,若立體商標「僅為發揮該功能所必要者」,不得准予註冊。2019年歐洲法院的Rubik's Brand v EUIPO - Simba Toys案,涉及的就是立體魔術方塊作為立體商標的爭議問題。 魔術方塊的發明人與公司 魔術方塊英文為「Rubik's Cube」,之所以稱為Rubik,是因為其發明人為匈牙利的建築系教授魯比克(Ernö Rubik)。他在1974年發明了魔術方塊,並於1975年為他的魔術方塊申請了匈牙利專利,但並沒有申請其他國家專利。後來世界各國都有人針對類似的立體旋轉方塊,申請不同的專利。...

資訊產業中第09類與42類商標申請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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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產業的從業人士若欲規劃商標保護時,經常會考慮選擇第09類的商品及第42類的服務申請註冊,而此二類商品與服務的區分則有部分的模糊地帶,讓許多的申請人難以判斷該選擇哪一類,或是兩類都提出申請以擴大保護範圍。爾後面對商標爭議,或是在要求提供使用證據才能取得商標註冊的國家,在使用證據的準備上也是另一項功夫。 第09類與第42類的範圍定義 依據國際通用的尼斯分類定義,屬於第09類商品項目所包含的範圍極廣,如科學研究、導航、測量、攝影、光學、救生裝置;電力分配;聲音、影像處理用裝置;已錄和可下載之媒體、電腦軟硬體及周邊設備;收銀機;潛水用品;滅火裝置等,皆被劃分在第09類的範疇中。 而第...

談結束營業前之商標維權使用 — 美國法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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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智慧財產局拋出修改商標法的議題,於此時或可引入美國商標法判例中關於「維權使用」的法理,讓無使用意圖的商標提早下架。判斷「維權使用」的關鍵,在於「商標使用」的方式是否造成系爭商標視為「放棄」。根據美國商標法第1127條(15 U.S.C. § 1127)規定,商標權人不繼續使用其商標且有「不再重起使用的意圖」時,其擬制為放棄該商標。 本文將介紹兩件美國判決。一則是美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於2002年的Del-Rain Corp. v. Pelonis USA, Ltd.案(稱「Del-Rain案」),其維持地方法院所認定商標權人已放棄商標的裁定,因為商標權人事實上要讓系爭商標退出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