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各式媒體平台發達,愈來愈多創作者公開分享自己的創作、以多元的經營模式營利並增加曝光度。抄襲的議題隨之層出不窮。到底「致敬」到何種程度,才會被認為是抄襲呢?戲謔仿作(戲仿)的判斷標準為何?
戲謔仿作(parody)在維基百科的定義為:「在自己的作品對其他作品進行借用,以達到調侃、嘲諷、遊戲甚至致敬的目的。屬二次創作的一種。……戲仿的對象通常都是大眾耳熟能詳的作品。舉例來說,香港電影導演兼演員周星馳在《大話西遊》和《功夫》等影片中大量使用戲仿,引用的來源有《西遊記》、李小龍的影片、《駭客任務》等等。」
在法律上,戲仿或侵權與否的判斷,多落入商標法及著作權法規範的範圍內,本文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