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英文PCT案2020將有機會指定由EPO做國際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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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知局、EPO擴大合作,第十三次兩局局長會議宣布,國知局受理的英文PCT案2020年將有機會指定由EPO執行國際檢索。兩局並聯合發表《中歐電腦實施發明專利審查研究報告》,對有意在兩局申請軟體相關發明專利的申請人而言,應有相當參考價值。 中國國知局CNIPA及歐洲專利局EPO第十三次局長會議2019年11月12日選在蘇州舉行,根據兩局發布的新聞稿,此次會談重點鎖定專利資料交換、IP5合作框架下的雙邊合作等事務,兩局局長會中簽署第十三次局長會議紀要、雙邊資料交換諒解備忘錄補充協議、雙邊合作2020年度工作計畫等文件,宣布明年以國知局為受理局(RO/CN)的英文PCT案,將有機會指定由EP...

輸入法專利大戰塵埃落定,歷時四年搜狗勝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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塵埃落定,搜狗獲勝。 備受關注的搜狗和百度之間的輸入法專利大戰,在前後歷時四年之後,以搜狗一方獲勝畫上了階段性句號。 截至目前,在搜狗起訴百度輸入法專利侵權的17件涉案專利中,搜狗最終實現3件專利一審勝訴、1件專利二審勝訴,剩餘2件正在審理中;而在百度起訴搜狗輸入法專利侵權的10件涉案專利中,百度無一勝訴記錄。 看到這個結果,搜狗CEO王小川及其輸入法團隊成員,想必心情是複雜的,一方面,搜狗輸入法技術創新實力最終得到了法院的認可和保護,另一方面,創新保護的現實困難和司法救濟的週期時長恐怕也是超預期了。 回顧和總結這場曠日持久的輸入法專利大戰,從搜狗發起淩厲攻勢,到百...

USPTO將明定IPR申請人應負擔 更正請求項不具專利有效性的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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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2日,USPTO發布一項法規制定建議通知,欲將Aqua Prods., Inc. v. Matal全院聯席判決有關更正請求項是否具有專利有效性的舉證責任意見,明文規定於聯邦規則彙編。本文將簡介美國 IPR程序中「修改動議」(MTA)程序中,舉證責任分配的議題和該明文規定將有利專利權人的可能性。 MTA程序中舉證責任分配的議題起源 自2012年9月,美國以《2011年Leahy-Smith美國發明法案》(AIA法案)於USPTO行政體系下建立「專利審判及上訴委員會」(PTAB),創設帶有公眾審查色彩的「多方複審」(IPR)等複審程序後,PTAB對於IPR程序中的「修改動...

專利品質如何提升?先前技術掌握度、費用結構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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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的數量指標,例如申請量、授證量…等,北美智權報的讀者應該都相當熟悉了;但專利的品質該如何定義、衡量,恐怕就莫衷一是了。然而,專利品質的好壞,卻對侵權訴訟、授權談判等維權活動至關重要。 對企業來說,不論技術研發的成果再怎麼亮眼,如果無法形成高品質的專利資產,商業價值難免被打折扣,企業持續投入研發、專利申請的意願也必然降低。這一點,對於執全球專利牛耳地位的美國來說,感受最為深刻。 即使無法直接定義專利品質,但從專利制度的運作狀況,還是可以得到一些有意義的觀察結果。根據USPTO的統計,在申請階段,包括第一封官函(OA)平均所需期間,以及審查平均所需期間兩項指標,在過去五年都呈現...

香港新專利制度12月19日生效 2種專利可經由3種途徑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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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將於2019年12月19日實施新專利制度,香港政府已於10月11日在憲報刊登公告,指定當天為《2016年專利(修訂)條例》和《2019年專利(一般)(修訂)規則》的生效日期。簡言之,於新制度生效後,民眾共可以從3種不同的途徑取得2種香港專利。此外,新制也禁止在香港使用某些與專利執業有關而具誤導性或令人混淆的名銜或描述,例如,不能於香港打著「註冊/認可專利師」的頭銜來提供專利服務。 香港修訂後的新專利制度有兩大改革重點,其一是在新專利制度下,香港將引入原授專利制度,為專利申請人在香港尋求標準專利保護提供另一途徑。專利申請人將可選擇直接在香港提交標準專利申請,而不再局限於依照現時「再...

2019年10月美國專利適格性指南更新的五大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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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於2019年10月再度更新專利適格性審查指南,唯未大幅變動其於年初公布的審查架構,此更新旨在釐清、闡明USPTO審查人員如何適用年初版本的專利適格性審查指南;透過理解10月更新版本,可讓欲申請美國專利的從業人員更清楚USPTO的審查過程與責任。因此,本文就依此次更新劃為五大重點,讓讀者可以快速掌握,包含: (1) 如何評價一申請專利範圍是否「引述」法定例外事項;(2) 2019 PEG所列舉的抽象概念群組再進化;(3) 如何評價一法定例外事項是否整合至實際應用;(4) 審查官因專利適格駁回申請案的釋明責任;(5) 促進申請人適用2019 PEG時與審查官的合作。...

設計之純功能性問題:重溫Best Lock案判決見解及不同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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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PA案與Best Lock案,正巧反映出美國對於must-match與must-fit兩種設計截然不同的保護態度,這也是ABPA案中,法院認為無法類推適用Best Lock案判決之主要理由。不過,Best Lock案揭示了更爲根本的爭議,亦即「功能」定義及其範圍,判決見解及不同意見書的立場明顯相反,Newman法官提出之質疑至今恐怕還是難以解決。 1996年Best Lock案判決是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CAFC)以「純屬功能性」為由認定設計專利無效的重要案件,往後訴訟也曾多次引用並解釋,而在今年判決Automotive Body Parts Association v. For...

PTA,又見P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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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部分產業來說,專利權存續期間日日珍貴,能多爭取一日是一日。美國Federal Circuit又有兩件PTA相關判決發布,USPTO在兩案的法條解讀及計算方式皆獲Federal Circuit背書認可。 許多美國專利並未繳滿三期年費,基本專利權存續期間還未屆滿,就開放公眾使用專利發明,但對部分產業來說,專利權存續期間卻是日日珍貴,能多爭取一日是一日,不時可見專利權期間調整(PTA)天數相關訴訟。近期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Fed. Cir.)就有兩件PTA相關判決發布,USPTO在兩案的法條解讀及計算方式...

支持與否不一定是由選票來決定的 — 談日本專利「支持要件」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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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可據以實現要件和支持要件可說是達成專利制度「促進產業發展」立法目的之關鍵手段,不過,在筆者多年的實務經驗中,我國的專利審查歷程中,這兩個要件並不常成為判斷專利申請案是否具備專利要件爭議的主要戰場,但這兩個要件在日本專利審查實務中成為主要爭點的情況並不少見。本文藉由介紹「平成28年(行ケ)第10147号審決取消請求事件」,帶讀者一窺日本對於支持要件的判斷方式。 「專利」這個制度,係藉由授予申請人專有排他之專利權,來鼓勵申請人公開其發明,使公眾能夠得知該發明的技術內容,並且進一步開創新的發明,以促進產業之發展。因此,為了避免實質上未公開之發明享有專利權的保護,剝奪公眾自由使用的利益,...

淺談日本專利年費逾期繳納之正當理由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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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說日本近年來已修法放寬特許復權的條件,但是實務上日本特許廳和法院對於「正當理由」的認定仍是相當嚴格的。令和元年(2019年)6月,日本特許廳特別頒布了「遲誤期間後之救濟規定相關基準」(期間徒過後の救済規定に係るガイドライン),藉此讓社會大眾可以預見在何種情況下救濟會被認可,在該基準頒布的同月,東京地方法院作出了關於遲誤年費繳納期限之救濟的判決--平成30年(行ウ)第424號事件的判決,本文藉由介紹此判決,帶讀者一窺日本遲誤年費繳納期限的復權程序中對於「正當理由」要件的認定方式。 在前一期文章(暫時停止呼吸之後-淺談日本專利年費逾期繳納之救濟)中提到,依據日本特許法,取得特許後的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