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專利證書號標示義務 ─ 2020年Arctic Cat Inc. v. Bombardier Rec. Prods.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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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法鼓勵專利權人在專利物上標示專利證書號數,目的在於讓第三人知道其產品所涉及之專利權利有哪些,第三人也因此得進行迴避設計或是尋求授權,以免於構成專利侵權行為。然而,即使專利權人未在專利物上標示專利證書號數,也不會因此失去損害賠償的請求權,只是會失去通知被告侵權行為之前或起訴之前的損害賠償金。2020年2月,美國 CAFC在Arctic Cat Inc. v. Bombardier Rec. Prods.案判決中,雖然維持聯邦地院在專利有效性和專利侵權之判決,惟廢棄損害賠償範圍之起算時間點的部分。CAFC指出,依專利法第287條第(a)項規定,一旦專利權人或與被授權人曾製造、販賣專利物,即使其...

美國專利適格性實務最新發展:抽象概念之分類-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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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承接北美智權報251期《美國專利適格性實務最新發展:抽象概念之分類-I 》一文,在數學概念之後,繼續探討PEG Oct update中抽象概念的第二個類型 - 組織人類行為的特定方法 (Certain Methods of Organizing Human Activity)。 組織人類行為的特定方法 在PEG Oct update組織人類行為的特定方法被細分為:(1) 基礎經濟理論或實踐 (fundamental economic principles or practices)、(2) 商業或法律互動 (commercial or legal interactions)、(3)...

英國脫歐對英國發明 / 設計 / 商標案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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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歐盟終於要分家了,這對英國發明、設計、商標類案件有何影響?簡單說,2020年一切照舊,2021年則是有所變,有所不變。 Brexit吵嚷經年,脫歐?硬脫歐?何時脫歐?真的會脫歐?一波多折,觀眾耗盡耐性,記者寫到辭窮,終於等到英國與歐盟雙方達成並各自批准協議,2020年1月31日英國脫歐確定生效,並旋即自隔日起進入11個月的過渡期;假使雙方未再協議延長過渡期,預定2021年1月1日完全分家。不過本報讀者關注重點大概只有一個:這對英國發明、設計、商標案有何影響? 簡單說,2020年一切照舊,2021年才有變化。 2020年一切照舊 首先看發明案,《專利合作條約》(PCT)、《歐...

專利法第99條之「製造方法專利所製成之物」及其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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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法第99條第1項規定「製造方法專利所製成之物」在該專利申請前「為國內外未見者」,則侵權人所「製造相同之物,推定為以該專利方法所製造」。此雖減輕製造方法專利權人就專利侵權之舉證責任,但實務上法院不認為「製造方法專利所製成之物」應實際上存在或公開,而導致該條款形同虛設。本文藉由智慧財產法院99年度民專訴字第159號民事判決來討論此問題。 系爭專利技術介紹 在本案中,系爭專利為發明專利第125443號「製備4-乙醯氧基-2α-苯甲醯氧基-5β,20-環氧基-1,7β,10β-三羥基-9-氧基-紫杉-11-烯-13α-基(2R,3S)-3-第三丁氧基-羰基胺基-2-羥基-3-苯基丙酸酯三水...

EPO駁回DABUS專利申請案:AI機器不具備發明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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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在前文(2019年美國專利法規相關事件回顧)曾經報導過,在2019年時,在英國與歐盟已經有人試圖以AI作為發明人,並提出專利申請。其中,最為動見觀瞻的歐盟專利局(EPO)在經過口頭審理、做出駁回決定後,又在今年(2020)一月底對外公開決定書內容,並詳細說明了駁回申請的關鍵理由,相當值得專利業界注意。 這兩件專利申請案(EP 18275163、EP 18275174,以下簡稱系爭申請案)分別在2018年的10月和11月提出,但在最原始的兩份申請文件中,「發明人(inventor)」都呈現空白,未記載任何資訊。隨後,在EPO的要求下,申請人在2019年7月底提交了補充文件,指明系爭...

專利佈局戰略中的分割申請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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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申請規定的放寬,一方面使得分割申請的實務與功能較其最初的立法初衷更為寬廣,另一方面也使得分割申請的運用方式更為多樣化,後續勢必將使得分割申請在專利戰略中的地位變得更為重要。本文將說明我國分割申請的現況,並以日本的分割實例說明分割申請在專利戰略中的運用,希望能加深讀者們對分割實務操作之理解。 在我國的專利制度中,分割申請的規定由來已久,並且在民國102年的專利法修正中首度放寬申請分割時點之限制,除了尚未經核准仍處於審查階段之申請案之外,又增訂申請人於發明申請案初審核准審定書送達後得提出分割申請之規定;數年後又在民國108年施行的專利法中,更進一步放寬專利法第34條所規定的可以提出分...

談請求項之幾何尺度限制條件與可專利性問題:美國法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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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審查實務上,如果獨立項和附屬項的差異只是幾何尺度的限定,是否要因該幾何尺度的限定而多找些引證文獻來結合原本的引證案,以做為核駁該附屬項之理由,為值得思考的問題。事實上,美國專利法判例中早已存在相關的判決,認為幾何尺度的差異,不能使系爭請求項具有可專利性。 前CAFC時期 早在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稱「CAFC」)成立前,美國聯邦法院即針對幾何尺度不同的可專利性爭議提出相關見解。 美國聯邦上訴法院第八巡迴庭(United States Circuit Court of ...

2019年美國專利法規相關事件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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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AI新技術開始衝撞美國現有專利制度概念,而專利適格性及PTAB公告後審理程序問題依舊無解,2020年前景不算明朗。同時USPTO預告2020年下半年準備調整規費,申請人應留意相關訊息。 2019年結束,過去一年可以發現,人工智慧(AI)的話題熱度明顯攀升,相關新技術開始大規模衝撞現有權利觀念、法律制度。而專利適格性及PTAB公告後審理(Trial)程序問題依舊無解,即使USPTO高層、Fed. Cir.法官、美國國會議員試圖撥亂反正,在各方多有堅持、關鍵問題缺乏共識的情況下,2020年前景不算明朗。另方面,USPTO預告2020年下半年準備調整規費,還請美國專利申請人多加留...

美國汽車零備件保護爭議 — ABPA v. Ford上訴審判決:設計專利之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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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零備件保護一向是極為敏感的議題,無論在美國或歐盟皆是如此。相對於歐盟以共同體設計規則第8(2)條及第110(1)條,分別規範must-fit與must-match這兩類零備件,美國則是透過判決先例,從裝飾性(即功能性解釋)、耗盡原則、默示維修授權等法則處理零備件保護爭議。今年(2019)判決Automotive Body Parts Association v. Ford Global Technologies, LLC, No. 18-1613 (Fed. Cir. 2019),即是涉及must-match零件,其中不僅逐一探討該等法則之適用,最終也揭示汽車零件供應商若想保障其營業利益,...

從美國醫藥法規的立法歷史反思藥品專利連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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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對醫藥監管的立法引領全世界,使醫療水準不斷的升級之餘,也維護了公眾利益。然而,專利連結制度真的是有益或有必要的嗎?考量藥品上市前審查減損了專利權人的權利,已經以延長專利權期間作為補償;考量政府參考原廠的臨床試驗數據好讓學名藥申請可以簡化程序,也已經以資料專屬權作為彌補。歸根究底新藥研發廠真正關心的應該是獨占市場的時間不夠,利潤不夠,那誰還研發新藥?真的想利用專利連結來打訴訟,順便延長獨占市場期間?那直接延長資料專屬權期間不是更便宜的做法?那在台灣應該要增加為幾年才算合理? 1938年美國制定了《聯邦食品、藥物及化妝品法》,規定所有新藥上市前必須通過安全性的審查,這讓當時FDA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