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口結構風險,遠比貿易戰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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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美國發起的貿易戰,其實中國沒有太多本錢可以應戰,和美國更緊密的貿易與妥協,其實對中國經濟轉型更有利,中國政府現階段應該更加關注在自身的人口結構風險,積極改善減少人口結構惡化所帶來的經濟衝擊,這絕對比抵抗美國的貿易戰更為重要。

新加坡設計保護的前景 — 2017註冊設計法案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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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牛津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OIPRC)和EM Barker法律與商業中心在新加坡舉辦了設計法改革大會(Design Law Reform Conference),研究項目有一部分是探討設計保護的作用和形態。

良禽擇木而棲?勿將赴對岸留學視為唯一解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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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馬英九政府開放大陸學歷採證,加上大陸官方各種惠台政策加碼不斷,台灣學子赴對岸留學成為一種流行趨勢,而且這種趨勢似乎有年齡下探至高中生的態勢。

從「公開播送權」的「公開傳輸」性質看著作權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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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播送權」是針對廣播和電視情境下的著作物利用所發展的著作財產權。根據著作權法第3條,「公開播送」之定義為「指基於公眾直接收聽或收視為目的,以有線電、無線電或其他器材之廣播系統傳送訊息之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著作內容。由原播送人以外之人,以有線電、無線電或其他器材之廣播系統傳送訊息之方法,將原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者,亦屬之」。

美中貿易戰,中國未必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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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和中國的貿易戰,在2018年第二季全面擴大戰線,美國在國際外交上,也持續對中國展開攻防,例如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就屢次主動掀起對台灣和北韓的外交慣例,直接越過中國來處理北韓問題。

歐盟共同體設計規則第110條第1項之維修免責規定,可做為台灣參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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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共同體設計規則(CDR)第110條第1項規定針對用於構成「複雜產品」(complex product)之「零件」(component part)之設計,如果該設計落入CDR第19條第1項權利人排他權範圍之使用,且該使用是為了維修該複雜產品並復原「原始外觀」(original appearance),則該設計不應受到共同體設計之保護。

Apple獲得5.33億美元的賠償金 — 美國最高法院再次確認設計專利的整體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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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律師、專利業界及技術人員認為工業設計只是產品外觀的裝飾元素,但顯然設計專利還是可以具有很大的價值。

中國發明專利權直接在柬埔寨生效所需提交之文件與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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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明專利權可直接在柬埔寨生效,對於在中國取得發明專利權的人而言,是個方便之門。經過形式審查以及提交高棉語翻譯本後,順利取得柬埔寨發明專利權應都不是問題。但是,應該注意的仍是發明專利權的專利三性以及私法權利歸屬確認,因為中國專利權被無效宣告或是法院判決權利歸屬後,柬埔寨發明專利權的狀態均同步於中國發明專利權狀態。 在2017年9月時,中國與柬埔寨簽署了「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與柬埔寨王國工業及手工業部關於中國專利在柬生效的諒解備忘錄」,也就是說柬埔寨對中國發明專利授權結果予以認可後,可直接取得柬埔寨的專利權,進而在柬埔寨施行,保護自己的專利權。在2018年3月2日,國家知識產權局 (S...

「再公開傳達權」是著作財產權之擴張或是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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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年11月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查的著作權法修正案中,創設了一個新的著作財產權,即「再公開傳達權」。在修正案第3條中,「再公開傳達」定義為「將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之著作內容,同時以螢幕、擴音器或其他機械設備再向公眾傳達」。

淺談中國軟體專利適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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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2017年對於專利審查基準之修正,主要落實《國務院關於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強調藉以加強互聯網、電子商務、大資料等領域的智慧財產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