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廠商為了規避專利侵權的法律責任, 而使出拆分方法專利的技術要件的手段:自己僅完成九成方法,最後一成的完成動作,交給客戶自己完成。這樣可以嗎?不會造成侵權嗎?現在這種盤算,在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Akamai Techs., Inc. v. Limelight Networks, Inc.案 (2015/8/13) 全院庭審(en banc)的決定(Decision)中,已明確指出了新的判斷標準。
A公司是一家網路公司,著重資料傳輸快速與安全的技術,標榜是世界領先的技術。也因為是技術領先,所以有著多項專利權遍布各國,其中美國更是重點中的重點市場。
經過多年的發展,A公司終於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