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5专利数据看创新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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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莲╱北美智权报 编辑部 在全球科技快速更迭与知识经济驱动下,专利早已不仅是法律文件,更成为衡量一国研发实力、企业竞争力与产业战略的核心指标。GreyB最新发表的《Global Patent & Innovation Leadership Report 2025》(下称《报告》),搜集自 2019 年至 2025 年 3 月的全球专利数据,涵盖超过 150 个国家/地区,从专利活动、诉讼模式到技术焦点,全面勾勒当今的创新格局。《报告》内容可分为两大部分:其一是东亚以外的全球专利与诉讼趋势,其二则专注于中国、日本、台湾、香港与南韩的东亚创新发展,突显东亚在全球创新竞赛中举足轻重的地位...

EPO自2025/10/01开始接受在线送件彩色及灰阶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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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日起进入EPO的PCT案,若有彩色、灰阶图式,只要满足两项要件,EPO将取用彩色、灰阶图式:要件一,PATENTSCOPE可查到原始送件的彩色、灰阶图式档案;要件二,WIPO国际公开本载明此一事实。两项要件中,若任一项未满足,EPO仍会取用国际公开本所载黑白图式。

WIPO:2024年PCT专利申请恢复成长,但全球研发支出成长将放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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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最新统计,2024年国际专利申请量恢复成长,透过《专利合作条约》(PCT)提交的全球申请量达到27万3,900件。但2024年研发成长降至2.9%,是2010年金融危机以来的最低水平,且2025年成长将进一步放缓至2.3%。 国际专利申请复苏 根据WIPO的最新数据,2024年国际专利申请量恢复成长,根据《专利合作条约》提交的全球申请量达到27万3,900件,比前一年小幅增加0.5%,其中韩国成长强劲(+7%),但美国、日本和德国持续下滑。虽然这一成长率仍远低于过去十年的年平均成长率2.5%,但对比 2023年出现1.9%的降幅,显示为复苏的迹象。 ...

从华尔街到华府:John A. Squires执掌USPTO,誓言打造崭新创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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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及商标局(USPTO)于2025年9月22日迎来新任局长 John A. Squires,在USPTO 局长的缺悬空10个月之后, Squires正式就任美国商务部知识产权事务部副部长暨 USPTO局长,成为美国知识产权事务的最高行政官员。Squires身负重任,除了维持USPTO的运作外,也要向商务部部长 Howard W. Lutnick、川普总统 (Donald J. Trump) 及其政府,以及其他政府机构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政策的建议,并致力于提升美国的创新与全球竞争力。

EPO数位转型再推进:MyEPO服务新增彩色图稿与灵活档案递交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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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专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 EPO)在其《2028战略计划》持续推动下,于9月8日宣布将自2025年10月1日起为MyEPO服务增添两项重要功能。这些新措施不仅呼应用户需求,更代表EPO逐步迈向2026年全面采用DOCX格式的里程碑,涵盖专利授权流程的完整数字化。

统一专利法院PMAC公开征选国际调解员、仲裁员与专家决定人  不限国籍、诚征全球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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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 UPC) 8月19日公布,其辖下的专利调解与仲裁中心(Patent Mediation and Arbitration Centre, PMAC)现正公开征选调解员、仲裁员及专家决定人,邀请全球具备专业资格的法律与技术专业人士提出申请。此次遴选不限国籍,旨在筹组一支国际化的专家名单,为中心预计于2026年初全面投入运作做好准备。

USPTO开始排查错误微实体及小实体声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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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USPTO (美国专利商标局) 已开始调查虚假微实体及小实体缴费,递交小实体或微实体声明、缴交优惠规费前,务请仔细研究法规定义,预做合理的事实查核,并保留完整判断记录,心存侥幸可能终须面对严重后果。

AI与区块链专利审查迎来重大变革:印度释出《2025年计算机相关发明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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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字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印度知识产权局(IP India)于2025年7月29日正式发布《2025年计算机相关发明审查指引》(Guidelines for Examination of Computer Related Inventions, CRIs)(下称《指引》)[1]。这份文件不仅标志着印度专利体系迎来关键改革,也为全球关注AI、区块链、云端与量子运算等高科技专利议题的企业与法律界提供了重要参考。

标准必要专利的授权层级之争:从ETSI IPR政策谈起 — 评析 Continental v. Avanci 案并回顾 FTC v. Qualcomm 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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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20 年的 Continental v. Avanci 一案中,核心争议围绕在一个重要问题:标准必要专利(SEP)持有人是否有权选择在产业价值链的哪一层进行授权,而不违反其对 ETSI 所做出的 FRAND(公平、合理且不歧视)承诺。本文从 ETSI IPR 政策的历史与内容切入,分析该政策在授权对象的层级上是否具有明确规范,并探讨业界与法院对「License to All」主张的不同解释。最后,本文也将简要回顾美国法院在 FTC v. Qualcomm 案及本案中的相关判决与见解,以提供更完整的评析基础。

PCT案进入EPO收Rule 161/162 communication 可以不回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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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案進入EPO後,按例會收到Rule 161/162 communication。申請人可以不回覆這份官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