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人工智慧專題報導》 人工智慧專利戰的序幕與進展 ─ 由iRobot專利訴訟案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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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美國知名機器人公司,iRobot公司,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控告中國大陸、台灣、美國與加拿大等11間公司侵害其名下6項專利。

電腦記憶體系統之專利適格性案例剖析 ─ Visual Memory LLC v. NVIDIA Corp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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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巡迴區上訴法院 (CAFC) 再次針對專利適格性做出有利於專利權人的判決,在Visual Memory LLC v. NVIDIA Corp., No. 2016-2254, 2017 WL 3481288 (Aug. 15, 2017)案中,聯邦法院法官以二對一的決議,撤銷了地院對於因請求項指向抽象概念而不具專利適格性的決定。

淺析美國暫時案的優先權基礎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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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明人無法於短時間內清楚估算出一項研發成果的市場需求及市場價值、或是在現階段投入智權保護的資金有限、又或者是發明人來不及在技術公開日前完成美國專利申請的準備工作時,即可以考慮以美國暫時申請案的方式,先取得此一發明之申請日及申請號。並在申請日始12個月內以主張暫時申請案為優先權案,提出正式申請案。然而,在取得一發明之暫時申請案申請日及申請號後,有什麼該注意的地方?如果暫時申請案因不影響申請日及申請號取得之因素而被廢棄,那對世界各國優先權主張會不會有影響? A公司是家電子零件製造商,董事長非常重視研發工作,在公司創立之初,自己親自帶著研發團隊,著手各項研發工作,也累積為數不少的專利。產...

中國《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正式實施 物聯網、大數據等新一代資訊科技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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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適應新產業形態發展需求,以及保護專利權利人創新積極性,已於8月1日正式實施之中國《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規定,其專利申請、專利複審案件的優先審查適用情況包括:涉及節能環保、新一代資訊技術、生物、高階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和智慧製造等國家重點發展産業;以及涉及互聯網、大數據、雲端運算等領域且技術或者産品更新速度快等範疇。 中國知識產權局SIPO已於2017年8月1日正式實施《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相較於先前之《發明專利申請優先審查管理辦法》,新管理辦法之適用範圍涵蓋實質審查階段的發明專利申請、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複審以及發明...

美國PCT申請案優先權證明文件遞交途徑:PDX與DAS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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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間雖也簽署了PDX協議,但是協議中設計申請案及PCT申請案均不適用。此外,由於中國也不是美國專利局延伸至DAS系統交存優先權證明文件的國家,因此,如果先請案是以中國為受理局的PCT申請案或是以PCT申請案為優先權基礎案者,都僅有透過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申請優先權基礎案紙本證明文件,再向美國專利局遞交一途。 清風徐徐吹來,陣陣涼意,使人清爽,但是坐在樹下的劉清風卻是無法清涼。 劉清風任職於精密製造公司,擔任專利工程師,協助公司相關發明的申請與後續追蹤。某日,公司已經先在中國提出第一件的PCT申請案,隨後第10個月又提出另一件PCT申請案並主張前一件PCT申請案為優先權基礎案,接下...

關於Unitary Patent的幾個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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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統合專利法院(The Unified Patent Court;UPC)及歐盟單一專利(Unitary Patent;UP)制度正式上路的時間仍不明朗,但一旦生效,就將啟動歐洲專利世界新紀元,本文先整理幾項常見問題,供讀者參考之用。 英國脫歐(Brexit)公投後表示,願意繼續配合催生歐洲統合專利法院(The Unified Patent Court;UPC)及歐盟單一專利(Unitary Patent;UP)制度,加上德國修法作業已近尾聲,連先前堅持反對的義大利都翻轉立場,2017年3月中旬,UPC官網公告,UPC及UP可望於2017年底開始運作。儘管第二季情況急轉直下,UPC...

PCT進入美國的特殊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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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對於PCT指定美國的申請案給予了一個特殊的待遇,就是類似美國國內申請案的角色地位。既然是類似國內申請案的地位,那就可以是母案,母案存在,後續就可以產生子案。美國對於都是國內申請案,會有母子關係的,就是CA、DIV以及CIP申請案,此種方式就是「BYPASS」。 阿美在一家業務擴及中國以及歐洲的公司上班,除分內工作外,也被賦予管理公司專利的事務。公司為了佈局全球的專利,於是與配合的事務所討論如何處理比較妥切,最後敲定以國際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簡稱PCT)途徑進行。也就是先提出PCT申請後,在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的30個月後,再考慮要進...

韓國公告修正部分設計保護法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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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政府2017年3月21日公告修訂《設計保護法》部分條文,主要修改內容包括新穎性寬限期延長為一年、放寬優先權證明要件等,相關修正預定2017年9月22日起生效。 近年設計專利價值日益為人重視,連帶使相關法規調整也引人關注。韓國政府2017年3月21日公告修訂《設計保護法》部分條文,主要修正內容包括新穎性寬限期(Grace Period;優惠期)延長為一年,同時優先權證明要件也有放寬,相關修正預定2017年9月22日起生效。 按韓國現行法規規定,設計公開後6個月內,若就同一或近似設計提交申請案,可於以下規定時點提交證明,並請求適用新穎性喪失之例外規則:1.新案送件之時、2.回覆...

PTA時間都去哪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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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發明專利有Patent Term Adjustment(PTA)的制度,若官方審查程序耽擱,導致取得專利後的實際保護年限縮短,可以PTA機制調整專利權期間,補償專利權人損失。但這制度不只單方面對官方審查有要求,同時也課予申請人積極配合申請審查程序的義務,很多申請人其實不知道,某些申請專利期間常見作法,可能不知不覺吞掉了可能的PTA補償天數。 很多美國發明專利申請人都聽過,美國有專利權期間調整的補償制度,原文作Patent Term Adjustment(PTA),簡言之,如果因為官方審查程序耽擱,導致取得專利後的實際保護年限縮短,USPTO會利用PTA機制調整專利權期間,以補償專...

主動提交英法文權證可加快加拿大設計案實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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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專利局CIPO 於2017年1月15日公告,設計申請案申請人若主動提交英文或法文優先權證明文件(權證),其申請案最早可於優先權日起算6個月後排入檢索,有機會更早實審,進而更快取得加拿大設計專利。 過去在加拿大申請設計專利,不論申請案是否主張優先權,CIPO一般會等申請日起算6個月後才開始檢索。而自今年1月15日起,若加拿大設計專利申請案主張外國優先權,而申請人又主動提交英文或法文權證予CIPO,且權證支持其優先權主張,CIPO可提前自優先權日起算6個月時開始檢索。 CIPO審查設計申請案的時候,一般不考慮優先權主張是否有效,也未強制要求申請人提交權證,所以過去通常也不會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