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祖先早在清朝時代已開始經營蠟燭製造,產品諸如:蠟蕊、人造蠟、石蠟及白蠟都有。雖非大廠,但也足維持家中生活無虞。
李先生祖先在經營時,就已經發現沒有名氣的商品比較難有價格上的優勢。於是,李先生的爺爺在民國20年商標法開始施行後,便提出商標權的登記,登記註冊的圖樣文字是「旺來」二字。後隨著國民政府撤退來台,仍是經營相同的生意,且維持商標權使用。
陳先生與李先生經營相同的產業,也申請並取得圖樣文字為「五花牌」的商標。有一天,陳先生因其銷售的產品「光明燈」外型為鳳梨形狀,便在包裝上直接使用「旺來光明燈」為產品名稱,且和「五花牌」商標上下並列。
李先生發現陳先生的產品包裝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