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關鍵字廣告是否侵害商標?歐洲法院2012年Google France SARL案

0
Google的關鍵字廣告服務,在全球都引發是否侵害商標權與公平交易法的訴訟。其中,歐洲法院於2010年判決的Google France SARL案,對此問題採取統一見解。其認為,就Google販賣搜尋服務關鍵字廣告來說,並沒有侵權行為,但就購買關鍵字廣告的廠商來說,則會侵害商標權。探究歐盟法院的論述,與歐盟商標法中「商標使用」的定義有關。而台灣的規定又是如何呢? 法國三件訴訟案 本案第一個LV案(C‑236/08),原告是Vuitton公司,其擁有歐盟共同體商標「Vuitton」,以及法國商標「Louis Vuitton」和「LV」。2003年起,Vuitton公司發現,當使用者輸入相...

Nikola控告Tesla侵害電動半卡車的設計專利

0
隨著地球溫室效應所造成的氣候暖化及石化能源逐漸耗竭,帶動了國際間電動車的熱潮與電動車產業的發展,各國的汽車產業也開始在這個市場上布局。美國的兩家電動半卡車製造商似乎都是以Nikola Tesla命名,一家是大眾熟悉的Tesla公司(簡稱Tesla),另一家是Nikola汽車新創公司(簡稱Nikola),2018年5月,Nikola向Tesla提起設計專利的侵權訴訟。

設計專利國際優先權主張與相關問題研究

0
本文介紹我國計優先權的相關法制規範,美國設計專利CIP案的申請日利益主張的判斷原則與部分優先權主張,再介紹各國設計專利相關的複數國際優先權主張案例,觀察各國的申請實務,複數優先權主張與一設計一申請原則並未產生衝突,我國設計專利制度似乎可不必執著於單一優先權主張的原則。

淺談我國GUI設計專利之申請實務及保護範圍

0
前一篇文章(淺談我國圖像設計專利之申請實務及保護範圍---電腦圖像篇)已討論過電腦圖像,本文說明GUI的性質、類型及保護範圍,列舉我國與美國相關申請案件對應說明,也介紹一些特殊視覺效果的GUI申請案,進一步釐清在圖像設計中物品的角色定位,希望提供給設計界、產業界、專利業者在申請GUI之設計專利作為參考之用。

設計專利的申請歷史禁反言 ─ ADVANTEK MARKETING v. SHANGHAI WALK-LONG TOOLS案

0
動物圍籠廠商ADVANTEK MARKETING (以下稱ADVANTEK)控告其前製造商SHANGHAI WALK-LONG TOOLS (以下稱WALK-LONG)販售的圍籠侵權,ADVANTEK宣稱可攜式寵物圍籠Pet Gazebo是其旗艦商品,且具有美國設計專利號No. D715006保護,其在2016年5月4日於加州地院控告WALK-LONG販售的圍籠Pet Companion侵權。

淺談我國圖像設計專利之申請實務及保護範圍 — 電腦圖像篇

0
電腦圖像與GUI在本質上有些不同,本文僅討論電腦圖像部分,分析電腦圖像的特別性質、類型及保護範圍,列舉我國與美國相關申請案件對應說明,且討論其中有些有待改進或釐清的問題,希望能提供給設計界、產業界、專利業者在申請電腦圖像之設計專利作為參考之用。

新加坡設計保護的前景 — 2017註冊設計法案之改革

0
2017年9月,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牛津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OIPRC)和EM Barker法律與商業中心在新加坡舉辦了設計法改革大會(Design Law Reform Conference),研究項目有一部分是探討設計保護的作用和形態。

葉雪美:設計師們,說個好故事吧!

0
今(2018)年剛從智慧局退休的葉雪美,是北美智權報最資深的專欄作家。每一個月,葉雪美都會幫台灣的廠商做功課,搜羅全世界重要的設計專利領域中的最新判決進行深度分析。這些扎實的內容,都得歸功於她在設計領域耕耘了超過三十年的寶貴經驗。 這幾年,設計專利在台灣突然成為了顯學。首先,以每年專利申請的統計數字來看,當發明、新型專利的申請數量都呈現萎縮時,只有設計專利的申請量不但維持穩定,甚至還出現微幅成長。此外,蘋果公司(Apple)與三星(Samsung)的手機設計侵權大戰,更於今年四月被判出超過5億美元的天價賠償金。 前智慧局(TIPO)專利審查官、北美智權報專欄作家葉雪美就在文章(Appl...

小米8外觀神似iPhoneX,會有侵權風險嗎?

0
「太像了!」這恐怕是所有看到小米8手機用戶的第一感覺,而太像則指的是與iPhoneX相比。

歐盟共同體設計規則第110條第1項之維修免責規定,可做為台灣參考嗎?

0
歐盟共同體設計規則(CDR)第110條第1項規定針對用於構成「複雜產品」(complex product)之「零件」(component part)之設計,如果該設計落入CDR第19條第1項權利人排他權範圍之使用,且該使用是為了維修該複雜產品並復原「原始外觀」(original appearance),則該設計不應受到共同體設計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