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於2023年5月9日三讀通過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其中要點有5大項:(1) 導入加速審查機制,可彈性因應我國企業即時取得註冊商標的需求;(2) 建立商標代理人管理制度;(3) 簡化商標權人受海關通知進行侵權認定的程序;(4) 增訂適格的申請人主體;(5) 明定指示性合理使用不會構成侵權疑慮的情形,使司法實務判斷原則趨於一致。其中最後一項對於商標權人尤其重要,因為與判定商標是否被侵權有很大關聯性。
按商標權之取得,雖賦予商標權人專用及排除他人使用之權利,惟為避免阻礙市場自由競爭及調合商標先註冊主義與先使用主義之衝突,商標專用權之效力仍須受到一定之限制,故商標法第36條特別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