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多利亞秘密主張BodySecrets商標無效卻失敗:歐盟普通法院Victoria’s Secret Stores Brand Management v EUIPO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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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dy secrets對女人來說代表什麼意思?是純粹代表女人健康、美麗的秘密,還是指某個美容產品有不為人知的配方?在大陸化妝品公司將BodySecrets註冊為商標,指定使用於清潔與美容產品。而知名的維多利亞的秘密主張這個商標欠缺識別性、屬產品的形容詞,而應屬無效。但歐盟法院2021年7月判決該商標具有識別性。 案件事實 2016年,大陸的Yiwu Dearbody化妝品公司,向歐盟智財局申請註冊了以下圖形商標 ,指定使用於第3、5、25類之商品。 商標圖案 指定使用之商品 第3類:浴鹽;沐浴露;香皂蛋糕;化妝品;香水;牙膏;動物化妝品;香水;鞋蠟;洗滌...

法院將設計專利圖式中 表面的輪廓邊切線解釋為設計特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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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設計專利申請實務中,為了在2D繪圖中顯示3D產品外觀形狀的輪廓或表面,設計專利申請人經常使用繪圖技術(例如:切邊線,也稱為線框)來指明表面輪廓,以代替或添加陰影線或點畫。最近,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在simplehuman, LLC v iTouchless Housewares and Products Inc. 的案件發布了一項關於專利權範圍解讀的命令,將兩項設計專利中所謂的輪廓線解釋為主張的裝飾性特徵。在該決定中,法院強調了設計專利中清晰表面陰影的好處,且確定圖紙中用以說明曲面和平坦表面之間的過渡邊緣所謂的輪廓或切邊線不是表現表面輪廓的適當線條,而是其所主張的裝飾性設計特徵。 ※本...

談智財局如何依著作權法執行封鎖外國侵權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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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有針對「網路服務提供者」(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稱「ISP業者」)的民事侵權行為設有免責之特別規定。本文意在指出此機制將是現行著作權法下執行封鎖網站措施之法源依據,並建議智財局應妥善研擬相關執行目標。 近期在「著作權法修法及遏止數位侵權意見交流溝通會議」(2021年7月13日舉行)上。美國商會代表提到2020年曾與國家發展委員會、智財局、與文化部等相關單位溝通應檢視現行法制對數位著作權侵權執法之效能不彰問題。該代表建議智財局應再度「可回頭思考是否有採取由行政機關直接介入阻斷侵權網站,再透過司法機關作第二層審查措施的空間」。 另刑事執法代表表...

談被遺忘的因專利侵權而致業務上信譽減損之賠償金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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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寨產品在電商世界流竄的時代,本文建議專利法修正案應重新納入「業務上信譽減損的賠償金請求權」。以下本文從過去司法實務經驗,解釋該項請求權之合理性,並闡述相關議題。 面對專利侵權行為,根據專利法第96條,專利權人對侵權行為人有下列民事請求權:(1)就已發生之侵權行為,得主張排除侵害;(2)就未來會發生之侵權行為,得主張防止侵害;(3)損害賠償;(4)於主張排除侵害或防止侵害時,同時就侵權物或侵權行為之原料或器具,得主張銷毀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事實上,在專利法於2011年11月29日全文修正之前,專利權人得就其「業務上信譽,因侵害而致減損時」,「請求賠償相當金額」。當時刪除業務...

實際使用商標與註冊商標不同而被廢止?歐盟法院2021年RICH JOHN RICHMOND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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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合商標中,往往包含多個元素。在實際使用商標時,有時為了設計考量會變換商標,省略某些元素。當實際使用商標與註冊商標不同,超過五年不使用就可能被廢止。2021年歐盟普通法院在 Fashioneast Sàrl v EUIPO案中,認為組合商標使用時省略部分元素,與原註冊商標圖樣不同,支持歐盟智財局廢止RICH JOHN RICHMOND這個商標的決定。 事實背景與系爭商標 Fashioneast Sàrl v EUIPO案的基本事實如下。2011年,Fashioneast公司與AM.VI. Srl以圖一設計,提出歐盟商標申請,並指定使用於多種商品類別,包括衣服、美妝與流行配件等。 ...

法院將設計專利圖式中 表面的輪廓邊切線解釋為設計特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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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設計專利申請實務中,為了在2D繪圖中顯示3D產品外觀形狀的輪廓或表面,設計專利申請人經常使用繪圖技術(例如:切邊線,也稱為線框)來指明表面輪廓,以代替或添加陰影線或點畫。最近,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在simplehuman, LLC v iTouchless Housewares and Products Inc. 的案件發布了一項關於專利權範圍解讀的命令,將兩項設計專利中所謂的輪廓線解釋為主張的裝飾性特徵。在該決定中,法院強調了設計專利中清晰表面陰影的好處,且確定圖紙中用以說明曲面和平坦表面之間的過渡邊緣所謂的輪廓或切邊線不是表現表面輪廓的適當線條,而是其所主張的裝飾性設計特徵。 ※本...

澳洲聯邦法院判決AI發明人可申請專利? 2021年Thaler v Commissioner of Patents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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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慧是否聰明到可以自己發明?並作為發明人參請專利?Abbott教授領導的「人工智慧發明人專案」(Artificial Inventor Project),宣稱由Thaler博士所開發之AI人工智慧系統(名為DABUS),自行完成兩項發明,並自2018年10月起,陸續在世界各地申請專利。 此二項專利申請案,2020年初陸續被歐英國智財局、歐盟智財局、美國專利局,認為發明人應該是自然人,而以程序不符合駁回申請。但在2021年7月28日,南非智財主管機關公告食物容器獲得南非專利。更令人意外的是,兩天後,澳洲聯邦法院Beach法官亦判決,人工智慧DABUS可以做為發明人,該案應可申請專利。此...

專利法第59條第1項第3款先使用權抗辯之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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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法第59條第1項第3款規定「發明專利權之效力」不及於「申請前已在國內實施,或已完成必須之準備者」。「先使用權抗辯」在保障系爭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實施系爭專利的個體其繼續利用系爭專利之權,亦保障實施系爭專利而生之物品的後續流通或使用權益,此已為2013年專利法修法理由所肯定的法理。本文意在介紹「先使用權抗辯」之由來,並討論該抗辯主張之相關要件的問題。 專利法規定「專利權效力所不及」與「強制授權」等二類限制專利權人排除他人實施其發明之權利。「專利權效力所不及之」包括「先使用權抗辯」,其在保障系爭專利申請前之技術實施者繼續利用其技術之權利,以彌補「先申請主義」之缺陷。 先使用權抗辯之緣起...

真實世界數據於醫療領域之運用與個人資料財產利益 — 由Dinerstein v. Google 訴訟案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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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美國Dinerstein v. Google案分析患者可否主張財產損害作出判決。以下針對RWE使用、與醫療產業關係、以及資料再識別技術開發,及Dinerstein v. Google一案分析,以提供未來國內發展智慧醫療產業相關參考。 真實世界證據(Real-World Evidence, RWE)為佐證、支持醫藥品法規及審查決定(regulatory decision)的基準,亦適用於核准藥品新增適應症的核准,可以減低臨床試驗成本,以解決試驗數據不足之問題。然而真實世界證據,係使用真實世界數據為研究資料來源,經適當分析方法所產生的證據。在醫療產業,需利用各種來源定期收集的與...

近似著名商標就一定會貶損其信譽或攀附其商譽?歐盟2021年Puma v EUIPO – Gemma Group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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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商標法對著名商標的保護,除了一般的混淆誤認侵權外,還包括減損其識別性或信譽(淡化),以及台灣所謂的「商標搭便車行為」。但是,並非商標達著名程度,就一定可以主張這樣的擴大保護。2021年的歐盟普通法院Puma v EUIPO - Gemma Group案,認為著名商標不當然可以主張這二種保護,除非能提出足夠的證據,證明有這樣的風險。 歐盟商標法對著名商標之保護 歐盟商標指令、歐盟共同體商標規章中對具知名度之商標(trade mark which has a reputation)之侵害類型,幾乎一樣。對具知名度商標的侵害類型,除了一般的混淆誤認之虞外,尚包括:(1)減損識別性或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