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顏色商標:智慧財產法院判決偉嘉紫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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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標識在不同國家註冊是否獲准,往往受制於各國商標審查法制及實務差異而有不同結果。惟核駁與否,其實某程度也透露出主管機關與法院評價證據時所抱持之觀點。 本案原告美商瑪斯公司(Mars, Incorporated)於2009年以單一紫色(色號為Pantone 248C,如下圖所示,後稱系爭標識)向智慧財產局(TIPO)註冊商標,並指定使用於當時商品及服務分類表之第31類「貓及小貓用飼料及非醫用飼料添加物」商品,惟經智慧局以欠缺先天及後天識別性為由核駁。原告不服,遂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系爭標識不具先天識別性 法院首先表示,單一顏色在消費者認知中多屬裝飾性質,故通常不...

2022年美國專利訴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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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xisNexis旗下的Lex Machina於2022年5月分發表了2022年美國專利訴訟報告 (下稱《報告》),《報告》聚焦聯邦地方法院、聯邦上訴法院以及專利審理暨訴願委員會 (PTAB) 的變化趨勢,將2019 年至2021年這3年期間的資料加以比較。《報告》涵蓋從2012至2021年在美國聯邦地院提起的46,230起專利案件,以及從2012至2021年向聯邦上訴法院提出上訴的 4,443 起專利案件。值得一提的是,《報告》還首次納入了Lex Machina針對聯邦上訴訴訟全新推出的 Legal Analytics。 近3年 (2019~2021) 美國專利訴訟重點趨勢 以下為...

專利入門者一定要讀的美國專利法顯而易見性判決:KSR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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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美國專利法第103條「顯而易知性」(obviousness)的判斷基準,奠基於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所做出的KSR International Co. v. Teleflex Inc.案(KSR案)判決,其修正當時的「建議(suggestion)、教示(teaching)或動機(motivation)」原則(稱「TSM原則」)。 KSR案判決鬆綁了法院對於顯而易知性判斷的操作,使得法院可對許多不具創意的專利宣告無效,或美國專利暨商標局(USPTO)可據此核駁簡單發明的專利申請。然而,其反面效果即是美國專利的取得更困難,或在專利侵權訴訟時抵抗專利無效抗辯之難度提高。 KSR案判決是...

單一顏色商標:歐盟普通法院判決 Glaxo Group v EU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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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單一顏色註冊為商標——例如Tiffany著名的1837 Blue——確實能為企業打造獨特且極富魅力的形象,不過,這項選擇必須通過法律要件的考驗,亦即後天識別性。 2015年,本案原告Glaxo Group Ltd以單一紫色(Purple – Pantone: 2587C)向歐盟智慧局(EUIPO)註冊商標(後稱系爭標識,顏色如下所示),並指定使用於尼斯分類第5類(治療氣喘及/或慢性阻塞性肺病之藥物製劑)與第10類(用於治療氣喘及/或慢性阻塞性肺病之吸入器;前述商品之部分)商品,惟EUIPO及上訴委員會(BoA)相繼認為其欠缺先天識別性與後天識別性,以違反歐盟商標規則第7(1)(b)...

共同侵權行為理論與方法請求項之複數侵權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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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稱「華南銀行」)在2018年10月間遭到異康股份有限公司指控專利侵權。系爭專利為發明專利第I625684號「行動支付方法與行動支付設備」;系爭請求項為「一種行動支付方法」;被控侵權行為包括即「華銀Q收銀台」、「華銀台灣Pay(支援台灣Pay、QR Code共通支付標準)」等軟體程式。 智慧財產法院於108年民專訴字第59號民事判決中認為華南銀行並未侵害系爭專利。本案法院認為被控侵權程式並不構成文義侵害或落入均等論。不過,被告銀行事實上有提出無效性答辯,本案法院卻未就此為審判。智財法院於本案二審階段(智慧財產法院109年民專上字第13號民事判決)仍維持不侵權之...

一張報價單的代價:美國銷售阻卻專利新穎性-2022年Junker v. Med. Components, Inc.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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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0日,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CAFC)以Junker先生與潛在客戶間的信函構成商業銷售要約,導致系爭專利喪失新穎性而無效,撤銷MedComp因故意侵權需賠償Junker近125萬美元的地院判決。本文試以本案為例,解析產業鏈中可能被認定落入銷售阻卻範圍的行為態樣,警醒讀者凡具備專利條件的發明創新,都應及早尋求專業人員的協助申請專利,以獲得國家的法律保護,並供相關專業人員作為未來評估發明標的可專利性時的具體依據。 美國銷售阻卻專利新穎性 美國專利法第102條(a)(1)規定,若在專利的有效申請日前,發明標的已取得專利、發表於刊物、或被公眾使用、「銷售」,或其他能為公眾得知者...

談網站內容物的著作權授權與其侵權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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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網站經營者如果依賴外部單位提供內容,則可能因著作權授權契約的執行問題,而產生侵害著作權之風險。本文以智慧財產法院100年度民著上字第4號民事判決(稱「本案」)為例,找出網站內容物的著作權侵權風險管理的方式,希冀能降低爭訟之產生。 著作權人(暨著作人)林小姐指控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即「Yahoo!奇摩」)侵害其著作權之重製權和公開傳輸權。林小姐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起訴,並獲得勝訴。Yahoo!奇摩不服而上訴至智財法院。雖仍敗訴,但Yahoo!奇摩將賠償金從200,000元降至108,214元。 本案的爭議源自於林小姐與Yahoo!奇摩間的著作權授權糾紛。林...

設計包裝時必須要注意的抄襲問題與著作權侵害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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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介紹智慧財產法院100年度刑智上訴字第39號刑事判決(即本案判決),其涉及橙果設計公司(稱「橙果設計」)在2007年為丹比公司設計喜餅禮盒「琉金一捻紅」(圖1(b)),但智財法院認為該禮盒侵害告訴人的金魚著作(圖1(a)),並裁定相關被告與橙果設計等應負刑事責任。本案的經驗值得設計公司或人員瞭解,並做為創作倫理的案例。 包裝設計的抄襲事件時常發生,例如2021年8月間發生吳寶春麵包店的六塊肌包裝遭控抄襲烏克蘭的創意廣告,其導致相關產品下架;同年11月間黑糖磚商糖鼎公司指控競爭者黑丸公司抄襲其產品包裝。 本案背景 根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智易字第34號刑事判決,告訴人(即...

專利複審禁反言範圍的擴張-2022年Cal. Inst. of Tech. v. Broadcom Ltd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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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美國加州中區聯邦地院裁決,蘋果公司及晶片商博通(Broadcom)因侵害加州理工學院數個wifi專利,合計需支付超過11億美元天價,成為專利侵權賠償史上第6高的裁決金額。2022年2月4日,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CAFC)因認為該賠償的計算基礎缺乏法理和判例上支持,撤銷並發回地院審理。本案中CAFC除推翻同院於2016年Shaw案之判例見解,針對「專利複審程序禁反言」的效力範圍作出最新詮釋,另再次確認專利申請過程中不正行為解釋。本文將擷取上述部分重點內容與法理上來龍去脈作簡要梳理,引領讀者吸收美國專利無效爭訟攻防的最新發展。 案件緣起與歷程 2016年,加州理工學院(C...

中美基因定序公司專利案: Illumina得到賠償,華大智造掃清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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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當地時間3月27日,加州北部地方法院對基因定序巨頭Illumina在美訴訟深圳華大智造及其他涉案實體專利侵權案做出一審判決,引發眾多權威媒體的跟進與報導。 路透社發文《Illumina贏得美國延長華大智造基因定序儀銷售禁令》,法律專業媒體Law360報導稱《Illumina在華大智造智慧財產權案中贏得禁令,損失三倍賠償金》,基因組學專業媒體Genomeweb則報導稱《美國法庭同意Illumina阻止華大在美銷售基因定序儀》。 同一個判決結果,不同媒體的關注點不同,但這次外媒都宣稱「llumina贏了」,是真的嗎?此次判決結果對雙方會造成什麼影響? Illum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