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費與「訴訟標的」(即請求權)之價額有關。在專利侵權事件中,專利權人要繳的裁判費和其請求權主張的內容有關,因為請求權類別決定「訴訟標的價額」之計算方式。本文在介紹專利民事訴訟之裁判費計算,除基本民事訴訟法條文的分析外,還討論最高法院對「訴訟標的價額」計算觀點的演變。
台灣民事訴訟制度採使用者付費主義,即原告於起訴時要繳納裁判費。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225號曾解釋「民事訴訟係當事人為自己之利益,請求司法機關確定其私權之程序,自應由當事人負擔因此所生之費用,方稱公平」。過去曾有《民事訴訟費用法》規範裁判費事務,但目前已回歸民事訴訟法的規範。
民事訴訟之裁判費
民事法院審理案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