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新穎性優惠期延長,何以獨漏設計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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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企業及學術機構在提出發明申請案前,因為商業或市場性的考量或學術發表等原因,會以多元型態公開其發明,為保障其已公開之發明仍有獲得專利權保護之可能,2016年12月30日,立法院通過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發明及新型專利的新穎性優惠期間由現行的6個月延長為12個月。

用哈哈鏡如何能正衣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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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正的【專利審查基準第五篇第一章專利權之舉發】已於2017年1月1日生效。

專利蟑螂隨意寄發索取權利金信函:2013年In re Innovatio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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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近期出現一種大量寄發索取權利金信函的專利蟑螂,希望收信人支付權利金,Innovatio公司就是其中之一。

PTA時間都去哪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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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發明專利有Patent Term Adjustment(PTA)的制度,若官方審查程序耽擱,導致取得專利後的實際保護年限縮短,可以PTA機制調整專利權期間,補償專利權人損失。但這制度不只單方面對官方審查有要求,同時也課予申請人積極配合申請審查程序的義務,很多申請人其實不知道,某些申請專利期間常見作法,可能不知不覺吞掉了可能的PTA補償天數。 很多美國發明專利申請人都聽過,美國有專利權期間調整的補償制度,原文作Patent Term Adjustment(PTA),簡言之,如果因為官方審查程序耽擱,導致取得專利後的實際保護年限縮短,USPTO會利用PTA機制調整專利權期間,以補償專...

主動提交英法文權證可加快加拿大設計案實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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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專利局CIPO 於2017年1月15日公告,設計申請案申請人若主動提交英文或法文優先權證明文件(權證),其申請案最早可於優先權日起算6個月後排入檢索,有機會更早實審,進而更快取得加拿大設計專利。 過去在加拿大申請設計專利,不論申請案是否主張優先權,CIPO一般會等申請日起算6個月後才開始檢索。而自今年1月15日起,若加拿大設計專利申請案主張外國優先權,而申請人又主動提交英文或法文權證予CIPO,且權證支持其優先權主張,CIPO可提前自優先權日起算6個月時開始檢索。 CIPO審查設計申請案的時候,一般不考慮優先權主張是否有效,也未強制要求申請人提交權證,所以過去通常也不會就...

專利審查與課以義務訴訟判決的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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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法院審理被核駁申請案的行政訴訟時,僅以智慧局對該申請案所核駁之引證文件,去判斷智慧局的核駁審定不合法,卻沒有檢索全球已經公開的先前技術,再依檢索到的先前技術,判斷申請案是否具備專利三性。如此一來,後端的課以義務之判決妥切嗎? 甲是A公司研發部門的員工,專注於研發與公司產品相關的技術,成效卓著,相關發明也多獲得專利權。某次,A提出對於產品結構改善的發明,公司於是提出發明專利申請。但這次的申請案卻踢到鐵板,經過多次答辯,仍無法取得審查委員的認可,最後收到申請案核駁通知書。A公司不服該行政處分,於是向經濟部訴願委員會提出訴願,也遭駁回;最後,A公司向行政法院提出訴訟。行政法院審查後,翻...

關於美國專利法規定義的小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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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部分專利規費提供小實體及微實體優惠,分別有50%及75%的折扣,因此很多美國專利申請人都問過一個問題:「我們適不適用美國專利制度的小實體優惠?」但這問題不見得容易回答。 很多申請過美國專利的申請人都知道,美國部分規費提供小實體(small entity)及微實體(micro entity)優惠,在小實體部分,符合37 CFR 1.27(a)規範的自然人、小型企業(small business concern)、非營利機構,無論其國籍,都可依35 U.S.C. 41(h)(1)適用50%的折扣。於是乎,很多公司型態的申請人都問過或想問:「我們公司適不適用這項優惠?」但這問題可能沒有...

「部分」與「明確記載」的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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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經營小型風扇生意,為能擴大公司營收規模,發出研發獎金鼓勵研發人員創新研究。B君是一位職場新人,因為看到甲公司的政策,應徵後,如願進入甲公司的研發單位。經過多年的磨練,B君也已經可以獨當一面。也因為有多年的工作經驗,B君對於公司風扇產品有不同的想法。公司風扇產品的組裝方式與業界相同,各有一個進出風口,內置風扇,以雙片外殼組合而成;但是公司的風扇構造不同於一般風扇,當風扇運轉時,可以降低噪音。然而,雖說可以降低噪音,但是風量並沒有加大,而散熱的效能也就沒有提昇。因此,B君試著在風扇外殼上開一個副入風口,增加風的進入量,也因為風的進入量增加,噪音也隨之加大。於是在副入風口上設置一個環板,降低噪...

2016年美國專利法規相關事件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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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任內頒布AIA新法,帶來美國專利法半世紀最大變革,同時美國最高法院積極審理專利案件,亦為美國專利環境帶來重大影響。2017年隨川普(Donald Trump)政府上台,美國專利業界又將迎來什麼樣的新局? 2009年1月,美國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帶著改革承諾入主白宮,在參眾兩院議員支持下,2011年9月16日頒布《Leahy-Smith美國發明法》(Leahy-Smith America Invents Act,簡稱AIA;編號Public Law No: 112-29),為美國專利法帶來自1952年以降最大幅度的變革,同時也...

優先權日與申請日同一天 國際優先權主張會被認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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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舉重以明輕法理原則,應該認可國際優先權基礎案申請日同於臺灣案申請日的國際優先權主張,方為適法的解釋。 王先生經營一家精密機械製造工廠,除承接客戶委託案件外,也會從承接案件中學習如何新創機械操作的技術。多年下來,累積了不新創技術,也走入到必須提出專利申請,保護公司新創智慧財產權的階段。在與專利事務所接觸的過程中,王先生也逐步學習各國的專利制度,尤其是重要市場,美國、臺灣、中國與歐盟,優先權主張也是其中一環。 在美國專利制度中,有一個特殊申請,那就是臨時案(Provisional Application,也有人翻譯成暫時案)。如果申請人的發明來不及撰寫完整的說明書或是申請專利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