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惠期

0
新穎性及進步性是專利三要件中其中兩個要件,亦即可專利性的其中兩項條件,如果一項發明在其專利申請日之前,已經被公開,那麼它將喪失新穎性。至於「進步性」則是指申請專利權之發明或創作,與申請日前之現存既有技術雖然有所不同,但該發明或創作,如係該發明或創作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依申請日前之現存既有技術,所能輕易完成者,則該發明或創作便不具備進步性。在某些國家,發明人或者專利申請權人在有效申請日之前就其發明公開發表,在特定條件下可以享有一個寬限期,亦稱之為優惠期 (grace period)。換句話說,如果這位發明人或者專利申請權人公開發表了這個發明的話,他還是可以就此申請專利而不喪失新穎性或...

早期公開制度

0
在民國90年10月26日修正生效的專利法中,正式導入了發明專利的「早期公開制度」,這是台灣專利法劃時代的變革,也符合了國際發明專利的立法趨勢。由於發明專利申請案的審查期限較長,如果要等到實體審查審定核准後,社會公眾才能得知其申請內容,可能造成第三人對於同一技術內容進行重複研究、投資或申請,無法充分發揮專利制度的功用。而所謂「發明早期公開」,是指發明專利申請案自申請日 (若有主張優先權者,為最早優先權日) 後經過18個月,即解除保密狀態,使大眾經由公開得知其技術內容,避免企業活動重複投入研發及投資的浪費,並可使第三人得因發明技術內容之公開而及早獲得相關技術資訊,從事進一步研究發展、提升產業競爭能...

專利說明書作為軟體專利適格審查的重要依據 - 2020年TecSec, Inc. v. Adobe Inc.案

0
美國最高法院於2014年Alice案確立採用「Alice / Mayo兩步驟測試法」作為專利適格的審查標準,首先審查的就是系爭專利請求項是否指向抽象概念等不予專利的例外。由於「軟體相關發明」主要以實施該軟體發明的步驟寫成方法專利,據以申請專利;然該等方法即常被爭執是否指向「抽象概念」,因此CAFC以案例發展出針對軟體專利系爭請求項是否「著重於增進實質特定的電腦功能」或「僅是以電腦為工具來執行相當於『抽象概念』階層的步驟或系統」予以檢視的方法論。2020年TecSec, Inc. v. Adobe Inc.案除再次闡釋法院如何審查系爭軟體專利請求項是否指向抽象概念,並著重說明專利說明書的內容如何...

2020年美國專利法規相關事件回顧

0
日後回溯2020年重大事件,應該免不了要提到延燒整年的疫情及美國總統大選,而年底要回顧今年美國專利法規變化,也繞不開這兩項議題。 時值2020年底,按例盤點這一年美國專利法規重要事件。延燒全球的疫情當是其中一項,包括USPTO在內,許多美國司法及行政機關驟然面對封城、半封城、郵務系統大亂、財務資源緊縮等問題,原先排定的各項計畫時程必須重新規畫,勉力維持基本運作。而美國總統改選結果大勢底定,由中長期看,其影響可能更為深遠,經歷歐巴馬時代力主的「變革」、川普政府推動的「讓美國再次偉大」,拜登上台後,美國政策面及專利制度又將奏出什麼樣的主旋律?相信很多人都有疑慮及期待。 選後情勢 根據...

優先權日

0
優先權可分為國際優先權及國內優先權二種。以在我國以外之國家或世界貿易組織(WTO)會員提出之申請案為基礎案,據以主張優先權者,稱為國際優先權,以在我國提出之申請案為先申請案,據以主張優先權者,稱為國內優先權。無論是國際優先權或是國內優先權,後申請案皆能以其基礎案或先申請案之申請日為優先權日。 主張優先權者,其專利要件之審查,應以優先權日為準;如果是發明專利申請案,應自最早優先權日後18個月公開;如果是申請生物材料或利用生物材料之發明專利,應自最早國際優先權日後16個月內檢送寄存證明文件。 優先權不僅是專利制度由來已久的核心,也是專利佈局 ─ 尤其是國際專利佈局 ─ 的重要工具。由於...

中國《專利審查指南》修正2021年1月15日起施行

0
為全面貫徹中央關於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實「放管服」改革決策部署,積極回應經濟科技快速發展對審查規則的訴求,以及提高專利審查品質和審查效率,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 (CNIPA) 決定對《專利審查指南》作出修改,並已正式發佈,自2021年1月15日起施行。 CNIPA對《專利審查指南》作出的修改主要集中在第二部分第十章,共有7處,分別為第二部分第十章第3.5節、第二部分第十章第4.2.3節、第二部分第十章第5.1節、第二部分第十章第6.1節、第二部分第十章第9.2.1節、第二部分第十章第9.3.1.7節及第二部分第十章第9.4.2節。現分述如下。 (一)第二部分第十章...

專利申請日

0
「專利申請日」在法律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攸關專利申請案之專利要件審查基準時點:它確定了提交專利申請的時間先後,在出現相同內容的多個申請時,申請的先後順序決定了專利權該授予誰;它也是判斷發明創造是否具有新穎性的日期標準,因為它確定了對現有技術的檢索時間界限;該日期同時也是審查程序中一系列重要期限及專利申請授權後專利權保護期的起始日,自該申請日起至授權以前,申請人的權利也會受到「臨時保護」, 對該申請日以後同樣主題的申請因抵觸而將喪失新穎性,不能授予專利。專利法規定了所有專利權保護期限的起始日都是從專利申請日開始計算的,在我國,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算為20年,實用新型為10年及外觀設計...

談專利法先使用權能否委託或授權他人行使

0
專利法規定在申請日前,如果「已在國內實施,或已完成必須之準備者」,其行為乃專利權效力所不及,此稱「先使用權」,在原有目的事業範圍內得繼續利用系爭專利發明。相同制度亦適用於專利消滅至復權公告前期間之相同行為。但該先使用權得否委託或授權他人行使,有下列議題待釐清。 議題一:先使用權之性質 此議題之問題關鍵在於如何界定「先使用權」之性質,亦即「先使用權」是否為「實施權」。如果是實施權,則先使用權人當然可委託或授權給他人實施。然而,「先使用權」僅僅是侵權指控之抗辯理由,如學者沈宗倫教授所言,具有「對人性」,故原則上不得任意讓與或授權。 不過,沈老師提出二類合法的先使用權「移轉」事由:「併...

「法定期間」的眉角

0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智慧局) 於2020年10月21日於該局「專利主題網」上發布其選錄自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間,經行政爭訟確定有關專利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的5則案例,本刊期《智慧局發布近二年之專利權管理行政爭訟案例:魔鬼藏在細節裡》一文已簡介了5案例,此文「法定期間之末日」一案例深入解說。 「法定期間之末日」於專利法上未有規定則須按行政程序法規定行之,倘若「法定期間之末日」為星期六、日、國定假日及休息日時,依行政程序法第四十八條第四項規定「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以該日之次日為期間之末日;期間之末日為星期六者,以其次星期一上午為期間末日。」得順延之;但有...

智慧局發布近二年之專利權管理行政爭訟案例:魔鬼藏在細節裡

0
台灣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智慧局) 於2020年10月21日於該局「專利主題網」上發布其選錄自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間經行政爭訟確定有關專利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的5則案例。本次案例彙編涵蓋「國際優先權」、「申請回復原狀」、「申請回復原狀遲誤再審查申請期間」和「送達」等議題,本文依序擷取案例重點介紹。 國際優先權 「國際優先權」是指專利申請人在一個國家提出第1次申請後,在法定期間內就相同發明向其他國家提出申請,可以主張該專利要件之判斷,回溯到第1國申請時之申請日。發明或新型專利申請人就相同發明在WTO會員或與台灣相互承認優先權之國家第1次依法申請專利者,於該申請日後12個月內(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