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安全法》:大陸首部數據法律,多個首創和三大亮點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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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數據法學研究或數據開發利用的春天都來了? 2021年6月10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上,《數據安全法》獲審議通過,將於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作為大陸首部以「數據」或「數據安全」命名的法律,《數據安全法》獲審議通過、即將施行,預示著大陸數據開發與應用將全面進入法治化軌道。 對於從事數據法學研究和數據開發利用的人員來說,不論是理論研究工作,抑或是開發應用工作,都將迎來全新的發展階段。 對數據法學研究者來說,《數據安全法》審議通過掀開了大陸數據立法的序幕,預計後續圍繞數據管理與應用、數據處理和治理等各種議題,還會逐步形成相應的配套法...

於後疫情時代掌握全面司法數位轉型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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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無疑問的,COVID-19改變了許多人既定的生活模式,最明顯的轉變就是從實體轉為線上,像是居家辦公、遠距學習、線上診療、線上展覽、線上採購…比比皆是。也有一種說法認為線上及數位化是未來必然的趨勢,只不過COVID-19讓「未來」加速實現而已,並斷言即使疫情過去,人們的生活形態也難回到從前。事實上,在網路日漸普及的年代,數位化的確是一條不歸路,如何在後疫情時代掌握數位轉型的契機,是各行各業及公部門值得深思的問題。 《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情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下稱司法防疫條例)一如預期地在全民共同抗疫的共識下,迅速地於6月18日即完成立法三讀程序,並於同月25日公布施行。司法防疫條例開...

大陸「人臉識別第一案」終審宣判:打響技術應用和設備管理規範第一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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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臉識別第一案」迎來終審判決。 2021年4月9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杭州中院)就郭兵與杭州野生動物世界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野生動物世界)服務合同糾紛二審案件,依法公開宣判。 二審在原判決的基礎上,增判杭州野生動物世界刪除郭兵辦理指紋年卡時提交的指紋識別訊息。 作為大陸《民法典》施行以來,因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引發的訴訟「第一案」,伴隨該案件的二審終審判決出爐,該案件確認一些的權利救濟方式、司法保護措施和業務操作細則,將為人臉識別技術及相關設備的應用和規範發揮指引性作用。 糾紛回溯:超範圍使用個人訊息和強迫技術升級是爭議焦點 2019年4月27日,郭兵...

從中信金融學院到半導體學院: 創新條例能讓台灣高教重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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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最近審查通過「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草案,將大幅鬆綁法規限制,讓國立大學引進產業界資源,合作設立「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研究學院),預計將在今(2021)年以「半導體學院」為首發,目前台大、成大、清大、交大等頂尖大學都準備申請半導體學院,未來將視創新模式辦理績效,逐年擴大至AI、循環經濟、智慧機械、新農業、金融等其他國家重點領域產業。 雖然行政院推動創新條例立意良好,教育部仍應進一步鬆綁並修法,允許產業不分公私立大學捐款贊助學校,在大學裡創立與產業相關的學院,由產業界出大部分經費,並提高產業界在研究學院管理會中的席次,才能主導教學內容、師資、課程與發展方向,相信...

創新VS.安全:大陸網路貨運平台的責任邊界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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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不能打著創新的旗子,打著互聯網的牌子,走以犧牲安全為代價的發展路子。」 大陸近期發生23歲女生乘「貨拉拉」平台貨車搬家途中跳車身亡事件,2021年2月25日,大陸交通運輸部作出的回應,可謂「振聾發聵」。 大陸交通運輸部在回應中表示,無論是傳統道路貨運物流企業,還是依託互聯網、訊息化技術成長發展的新業態新模式,抑或是涉足到物流領域的電子商務平台,都應當牢牢堅守安全發展的底線,始終把維護和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 據媒體報導,2021年2月6日晚,湖南女孩車莎莎通過貨拉拉平台搬家,在跟車途中從貨車上墜落,因頭部受傷搶救無效死亡。涉事的貨拉拉司機周某向警方供稱,...

藥品試用權 Right to Try Act — 由美國與中國醫藥相關法規改革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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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好萊塢電影「藥命俱樂部(Dallas Buyers Club)」依據真實故事改編,講述罹患愛滋病的男主角因為,在接受美國唯一核准治療愛滋病新藥AZT而無效之後,為了取得其他可能治療方案,於是開始研究由第三國取得未經美國政府批准的抗愛滋藥品,以幫助自己與相同病症病還取得用藥。類似情節,2015年在中國大陸則有白血病患者陸勇為他人代購印度仿製藥的案件。這些事件凸顯了病患取得藥品的權益與藥品核准上市的法規管制規範目的衝突。以下摘要美國、中國如何在調整醫藥法規,以保障病患取得藥品之權益。 2018年中國大陸電影「我不是藥神」講述一名印度神油店的老闆從印度走私代購一種用於治療慢性粒細...

中國篇:劍指BAT,《反壟斷法》今年將修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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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2020)年12月,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分設的法制工作委員會(法工委)就對外界宣告,2021年的立法重點工作之一,就是修訂全新的《反壟斷法》。這部法案13年前問世時,中國的網路業還在成長期,現在來看已經不合時宜,所以加強對大型網路業者的反壟斷監管力道,就是這部全新《反壟斷法》的重中之重。 2021年的農曆新年即將到來,而當這個新年假期結束、徹底告別庚子年後,中國一年一度的「兩會」:全國人大與全國政協,也已經確定將在三月初召開,正式啟動新一輪的立法工作。其中,在經濟領域,今年的重頭戲之一,就是對已經實施13年的《反壟斷法》進行大翻修。 毫無疑問地,這13年內中國經濟發生了巨大變...

2021產品環安法規的全球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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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電氣設備是台灣重要的出口項目,產品在行銷全球各地時,尤其要注意各國對於產品環安相關規範。邁入2021年,又多了許多新的規範,本文將介紹歐盟、英國與南韓的新規定,相關業者必須從各國法令更新現況,去因應產品環安法規,以免不注意誤踩紅線。 RoHS(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為《關於限制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這是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標準,主要用於規範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及技術標準,目的在於消除電機電子產品中的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多溴二苯醚以及四種可塑劑共10項物質,透過對廢棄物進行合理的回收與處理,以達到環...

商業事件審理法7月上路,企業準備證據挑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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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事件審理法將於今(2021)年7月1日正式上路,針對涉及億元以上的商業糾紛,或是上市櫃公司常見的股東會及董事會紛爭,都將交由專業的商業法院進行審理。由於未來改採二級二審制度,只有第一審法院為事實審,手上的證據盡可能要一次提出,若繼續以往面對訴訟「能拖則拖」的態度,訴訟結果恐怕會非常不利! 安侯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鍾典晏指出,商業法院將由智慧財產法院改制,可參考現在的智財案件如何審理。商業法院採取二級二審制度,目的希望「速審速決」,因此證據要提早準備,因為只有一審時才有「事實審」,可能只有一次機會提出證據,以IP案件的訴訟經驗來看,比起一般地方法院民事庭。智財法院的法官對於時間管控非...

歐盟邁向數位單一市場的新里程碑:數位服務法(DSA)與數位市場法(D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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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巨頭(Big Tech)對公眾生活的影響日益擴大,如何在科技發展、商業利益與個人權利之間取得平衡,已成為各國重要課題。歐盟(EU)於2020年12月15日同時提出《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 Act, DSA)與《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 Act, DMA)草案,便期望透過強而有力的監管架構,為歐洲打造兼顧人權保障與公平競爭的數位環境。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曾於2014年至2019年優先事項中提出「數位單一市場」(Digital Single Market, DSM)策略,聚焦在取用(使消費者及企業更容易取得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