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专利厅深化欧亚知识产权协作 全方位护航韩企拓展欧洲市场
在全球贸易格局加速调整的背景下,韩国企业正面临欧洲市场知识产权布局的关键窗口期。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局长金完基率团于4月29日至30日赴德国慕尼黑,与欧洲专利局(EPO)、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展开高层对话,签署多项战略合作协议,并启动针对人工智能、绿色技术等前沿领域的协同机制,为韩企构建跨国知识产权「防护网」。
USPTO延续案附加费新增说明汇整
USPTO发布《延续案附加费快速参考指引》(Continuing Application Fee (CAF) Quick Reference Guide),本文整理其中新增说明例供读者参考。
全球专利竞逐新局:台湾地区在半导体与数字科技的战略角色
在全球知识经济激烈竞逐之际,专利已成为衡量国家创新能量与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台湾地区智慧财产局 (TIPO) 局长廖承威于4月16日在科睿唯安举办的《2025全球百大创机构颁奖典礼暨唯安创新论坛》活动上,发表专题演讲,深入分析全球专利趋势、台湾地区布局现况及未来策略,勾勒出台湾地区于全球创新版图中的重要定位与挑战。
VIP Products v. Jack Daniel’s案迎来第三次地院判决 — 嘲讽如何影响商标淡化与混淆误认之虞分析
纠缠多年的VIP Products v. Jack Daniel's商标侵权诉讼(北美智权报81期、138期曾经介绍过第二审及第三审判决),这是第三度回到亚利桑那联邦地区法院(D. Ariz.)手上。商标淡化(dilution)与混淆误认之虞仍是双方争论焦点,而地区法院也再次作出不同判决。
本案事实大致与地区法院先前认定相同,原告VIP Products, LLC(VIP)所设计、生产并销售的「Silly Squeakers」系列犬用橡胶玩具,系仿自各种知名饮料瓶装外观,并作出调侃幽默的改造。其中一款「Bad Spaniels Silly Squeaker」(系争商品)即是模仿被告J...
在贷款服务先使用不等于在典当服务先使用商标: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2025年DFG v. Brittex案
在美国,在某一产品服务上先使用一商标者,有注册此一商标的优先权。Dollar Financial Group(DFG)在「贷款服务」上先使用Money Mart(金钱超市)名称,故在美国申请将上述名称注册商标于「贷款服务」类别。DFG其后扩大将「Money Mart」注册于「典当服务」中,然而,Brittex Financial(Brittex)认为其才是在「典当服务」先使用Money Mart名称的公司,故请求撤销DFG此商标在「典当服务」的注册。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认为,「贷款服务」虽然与「典当服务」有关,但DFG因为没有在「典当服务」先使用Money Mart名称,故应撤销其...
以AI为核心的异质集成技术革命:AI时代的硬件焦虑
在人工智慧應用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席捲全球之際,其帶來的挑戰也不容小覷。在眾人都關注AI軟體發展 (像機器學習ML技術) 的時候,硬體的難處也不容忽視。AI時代的硬體焦慮是:軟體一直在進步,硬體能跟上嗎?
傳統的摩爾定律(每兩年晶體管數量倍增)已逐漸放緩,單晶片的製程極限與成本已近天花板。因此,下一代AI硬體的發展,必須另闢蹊徑。AI的創新,不能只靠演算法與模型,硬體創新必須跟上,甚至領先。Swaminathan教授表示,當摩爾定律已不再是黃金定律時,異質整合正帶領我們走向摩爾的下一站。
智能型手机品牌商因应特朗普新关税措施,印度制造可望成替代方案
美國總統川普於4月2日宣布對來自57個國家的進口商品徵收對等關稅,稅率從10%至104%不等,此舉將對全球智慧型手機供應鏈帶來重大影響。
中日韩三国共同发布「类似群组代码对照表」 以对应2025年尼斯分类第12版
日本特许厅(JPO)、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及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基于三方协议,携手推进「类似群组代码对照表」(Concordance List of Similar Group Codes)编纂计划,旨在建立三国商标审查中「类似群组代码」之相互对应关系,提升商标审查透明化与申请人便利性。
欧洲专利局 (EPO) 2025版审查指南4月1日正式生效 三大指引同步更新
欧洲专利局(EPO)公告,202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2025年版《欧洲专利公约审查指南》(EPC Guidelines)、《PCT-欧洲专利局检索与审查指南》(PCT-EPO Guidelines)及首次发布的《统一专利指南》(UP Guidelines)。新版文件已以EPO三种官方语言(英、德、法)同步刊载于官方网站,并全面取代2024年3月版本。
CAFC放宽国内产业要件的认定,颠覆ITC的过往标准:2025年Lashify案
美国关税法第337条为一种边境保护措施,当进口之产品有不公平行为(例如著作权、商标、及专利侵权),且可能危害到美国的产业时,权利人就可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ITC)提出调查申请,以阻止侵权者进口产品,或继续销售已经进入美国的产品。由于337调查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在美国进行重大投资的公司,因此ITC侵权案件中的专利权人,必须要符合国内产业(Domestic industry)的要求。
针对此标准,ITC长期以来皆着重在美国本土制造的重要性,认为「纯粹的进口商」(mere importers) 难以满足国内产业的要求。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