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工业设计实质审查的共通指南》 东盟工业设计的定义和保护目标 – 2:共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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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148期概论后,本刊期继续介绍《东盟工业设计实质审查的共通指南》中之「共通的目的」。东盟成员国工业设计审查共同指南的实施目前面临挑战,因为审查和审查制度存在一些重大差异。

《东盟工业设计实质审查的共通指南》 东盟工业设计的定义和保护目标 – 1: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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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智权报自本刊期推出《东盟工业设计实质审查的共通指南》系列文章,将分6刊期分别介绍其定义和保护目标,包括概论、共通的目的、东盟成员国法规、工业设计之实施、产业利用性以及法定不予注册项目,本期先从概论开始。

欧盟未注册设计保护和首次揭露之相关问题(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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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批发商、进口商和分销商PMS International的董事总经理保罗·贝弗利(Paul Beverley)指出,和解此案的决定是双方在考虑了在法院审理此案之前处理此事所涉及的费用之后,法院对其争议的价值变得不成比例,因而达成和解的商业决定。

欧盟未注册设计保护和首次揭露之相关问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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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17日,法兰克福地方法院对Thane International Group的申请案件3/12,O5/04作出判决;显然,RCD第110(a)(5)条来得太晚,无法对法院的判决产生任何影响,判决中未提及。原告是在一家美国制造商的许可下生产腹部肌肉训练器。

欧盟未注册设计保护和首次揭露之相关问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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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法院认为,向公众提供产品的整体设计也可能意味着提供该产品的一部分设计。当然,重要的是该部分的外观可以从向公众揭露的内容中清楚地识别出来。因此,当出现设计可供使用且包括发布产品照片的事件时,如在本例中,所依赖的部件的设计特征必须在该照片上清晰可见。

饭店建筑外观之识别性判断:TTAB 2023年 In re Palacio Del Rio, Inc.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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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Palacio del Rio公司以其位于德州圣安东尼的Hilton Palacio del Rio旅馆建筑设计外观的面河侧(river side view)及面街侧(street side view),分别向美国知识产权局(USPTO)申请注册服务标志(service marks),指定使用于国际类别第43类之旅馆服务、会议、展览及交谊设施之提供。

欧盟未注册设计保护和首次揭露之相关问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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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共同设计体系(Community Design, 简称欧盟设计)采用两种不同的设计保护制度,一种是「注册」设计(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保护。

中国外观设计专利的GUI保护客体及范围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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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客体是比较「模糊」的,且随着科技的发展,设计专利的保护客体、适格性及审查基准也跟着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