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魚,蝦也可以喔—從令和2年(ネ)第10024號的大合議判決談專利侵權賠償金計算

0
2022年(令和4年)10月20日,日本知的財產高等裁判所(以下簡稱知財高裁,大致對應於我國的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做出了一件大合議判決(案號:令和2年(ネ)第10024號),此一判決相當受到大眾矚目,究其原因,除了因為判決中認定的賠償金額高達近四億日圓之外,該判決中還特別涉及特許法第102條第2項及第3項是否可以重疊適用的問題。由於此判決是由知財高裁的大合議部的五人合議所做出的判決,因此,可視為知財高裁整體對於專利權侵害時的損害額計算方式的見解,具有相當高的指標性,值得大家注意。 案情概要 本案的原告富士醫療器公司(以下簡稱為甲方)為日本發明專利第4504690號(專利A)、日本發明專...

專利修正

0
申請人為儘早取得申請日,通常在完成發明後,即檢具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及必要之圖式等文件向智慧財產局提出申請,但過程中可能會發生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錯誤、缺漏等情事。為使申請專利之發明能明確且充分揭露,申請人得自行修正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此外,如智慧局經審查發現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有必要修正時,亦得依職權通知申請人限期修正。 提出時點 於申請發明專利和設計專利時,為避免延宕審查時程,經發給審查意見通知後,申請人僅得於指定期間修正;此外,初審核駁審定後,提出再審查者,仍得修正 (詳表1)。至於新型專利,於智慧局發給通知修正函前,均得提出修正;惟於智慧局發給通知修正函後,...

談美國專利侵權損害賠償計算中Panduit測試法之緣起

0
美國專利法第284條(35 U.S.C. § 284)規定專利所有人應從侵權人處獲得損害賠償以合理地為侵權行為來補償。實務上,法院以Panduit測試法估算專利權人之「所失利益」(lost profits)為損害賠償金。該方法類似台灣專利法第97條第1項第1款中「發明專利權人得就其實施專利權通常所可獲得之利益,減除受害後實施同一專利權所得之利益,以其差額為所受損害」。 本文在介紹美國聯邦第六巡迴上訴法院(「第六巡院」)於Panduit Corp. v. Stahlin Bros. Fibre Works 案判決所創設的Panduit測試法,以供實務參考。 背景 原告Panduit...

2022年台灣智財權數據:外商發明專利申請突破3萬件!

0
2022年經歷了俄烏戰爭、物價狂飆還有資訊產品需求不若以往,廠商的台灣智財權佈局力道也因此大受影響,包括設計專利跟商標的申請量都不盡理想,只有發明專利受到半導體產業鏈的支撐還能維持正成長。但儘管如此,從宏碁、蘋果還有飛利浦等廠商的動向來看,資訊硬體產業對於設計專利的重視程度也漸漸在提升當中。 綜觀2022年3項主要智財權申請數據,除了發明專利申請量維持成長外,設計專利以及商標都呈現衰退。發明專利申請量在2022年突破了5萬件,比起2021年增加了2%;至於設計專利和商標申請量,則分別比2021年減少了550件(7%)和1200件(1%)。 發明專利申請量在2020年後,已經連續...

「擴大的(Enlarged)」是多大? 2023年Grace Instruments Industrial v. Chandler Instruments案

0
相對性用語通常蘊含「比較」的概念,使用在專利請求項時,是否能明確地界定所欲保護的技術特徵,將取決於對PHOSITA來說是否為可合理推知,或說明書是否提供足夠的敘述來支持。另依臺美實務見解,解釋專利請求項時,應循既定流程;若專利權人在說明書針對請求項中之用語已有明確之定義或說明時,應以該定義或說明為準。2023年Grace案,因聯邦地院錯誤優先採用專業字典等外部證據的前提下,錯誤地認為PHOSITA無法推知系爭請求項中「擴大的(enlarged)」的意義,而被美國聯邦巡迴區上訴法院(CAFC)糾正。 解釋請求項之流程 發明專利權的範圍,以請求項為準;解釋請求項時,並得審酌說明書及圖式。而...

談美國專利訴訟之第一戰:「特定性管轄權」爭議

0
本文在介紹美國民事訴訟之「對人管轄權」(personal jurisdiction),特別是「特定性管轄權」(specific jurisdiction)與台灣廠商案例以供參考。 美國專利訴訟中之管轄權爭議是應注意的議題。一旦承審的地方法院無管轄權,即可移轉案件到其他法院,而對原告產生訴訟成本,例如尋找新的在地律師、重新評估訴訟策略等。若被告有機會換到「非專利權人友善」的地方法院,專利侵權不成立的機會將增加。 美國聯邦法院之管轄權 美國司法體系分為聯邦層級和州層級。州法院有「一般性管轄權」(general jurisdiction)。除美國聯邦憲法或法律有規定外,州法院可管轄所有...

2022年10大歐洲專利訴訟事件: 醫療醫藥、行動通訊SEP成年度焦點

0
歲末年終,又到了瞻前顧後的時節。總部位於德國的「JUVE Patent」線上平台於12月下旬發布了2022年歐洲法院的10大專利訴訟事件,這些案件反映了歐洲專利法院以及歐洲專利局過去一年多采多姿的動態。在過去12個月裡,歐洲法院除了對行動通訊和小分子醫藥產品等爭議做出了裁決或審議外,案件還涉及新興領域,包括葡萄糖監測設備、太陽能電池板及新冠病毒疫苗專利。在行動通訊部分,主要議題多圍繞 5G、SEP 和 FRAND打轉。另一方面,業界也相當關注UPC(歐盟統一專利法院)可能於2023年上半年開始運作。 JUVE Patent嚴選出來的2022年10大歐洲專利訴訟事件分述如下。 (1)...

林宗宏:導入對審制能讓有切身利益的當事人充分主張,專利師公會樂觀其成

0
TIPO為推動「專利商標兩造對審及簡併救濟層級」之修法,已於2021年6月預告「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2稿,並於預告期間收集各方意見後,經審慎審酌,部分已採為草案內容,並修正專利法及商標法第3稿草案,於2022年4月19日函報行政院審查(簡稱《報院版》)。唯半年過去,草案仍在行政院待排程審查,希望政院可以加快審查腳步,盡早送立法院進行三讀,加速台灣接軌國際的腳步。 長久以來,我國行政救濟程序冗長、多方均呼籲改革。歷年來全國工業總會、專利師公會,產業界、學者專家多次建言,在參考外國法制修正我國救濟制度後,智慧局提交政院審查之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報院版...

專利師

0
專利師,是一項依據《專利法》及《專利師法》而設置的專門職業頭銜,主要業務依據前項兩法規定,可代理執行專利相關業務。具體來說,專利師透過其在技術與法律上的專業,協助發明人申請專利,提供專利相關事宜之諮詢及服務,並協助處理專利相關爭訟案件。我國專利師法於2007年7月11日公布,2008年1月11日起生效,第一屆專利師國家考試也在2008年8月正式舉辦。 資格取得 經專利師考試及格及職前訓練合格者,得檢具證書費及相關文件向智慧局申請核發專利師證書,欲執行專利師相關業務時,應加入專利師公會後,始得執行業務。專利師考試由考選部依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規定,訂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專...

跨不同產品之專利訴訟和解協議與限制競爭案例 —2020年美國FTC v. AbbVie Inc案

0
專利訴訟和解可能有限制競爭之狀況而違反競爭法。本文在介紹美國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v. AbbVie Inc.案,其涉及不同藥品之專利訴訟和解協議。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主張該些協議屬限制競爭類型;本案第三上訴法院認同該主張。 本案之原廠藥為AndroGel(昂斯妥凝膠,劑型為外用凝膠劑)屬睪固酮類藥物,而美國聯邦藥品與食品管理局(FDA)於2000年核准該藥物的新藥許可證。系爭專利為美國專利第6,503,894號(894號專利),於2020年8月30日到期,為AbbVie公司與Besins Healthcare公司(Besins公司)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