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協定對於設計專利申請人的規範,基本上與PCT的規範相同,就是締約國的國民或是居住在該國的居民,都可以提出申請案;若是公司法人者,則以在該國有合法的營業所為判斷標準,凡是在該國有合法營業所者,則可以公司為申請人提出申請。然而,海牙協定申請案的提出與指定適用都不同於PCT體系,不可以單純的以PCT認知去理解海牙協定的規範,必須以全新的角度去瞭解它。
讀者應該也注意到最近關於專利的新聞,那就是美國與日本正式公告加入WIPO的設計專利申請體系海牙協定了。中國SIPO最新公布的專利新聞中指出,對於因應海牙協定的約定,中國專利法也在進行大幅的修正草案,尤其是設計專利部分。另一方面,台灣T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