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的離職對公司而言是智慧資本的損失,特別是資深或核心人員所累積實務經驗。然而,對公司更大的危險是「離職過程中的營業秘密遭非法取用」問題。在離職前,員工若從事求職活動,而在這過程中受到新雇主的明示或暗示的指引,以致利用在職期間而有未經同意的或超出權責範圍的機密資料複製行為,可稱「帶槍投靠」。本文意在透過兩則智慧財產法院(智財法院)判決來介紹此類營業秘密非法取用行為,其基本上觸犯《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的侵害營業秘密罪,而當犯罪人有意將相關資訊於境外使用時,則受同法條之2的加重處罰。
案例一:資深工程師
在智財法院107年度刑智上訴字第5號刑事判決(TGD案)中,被害單位為TGD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