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的龍舌蘭:趣談「TESLAQUILA」與商標混淆誤認及地理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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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來想法天馬行空的特斯拉(Tesla, Inc.)不久前推出一款龍舌蘭酒,上架後幾乎是瞬間秒殺。雖然這個點子噱頭十足,但商品面世卻歷經不少曲折。本篇藉由「特斯拉的龍舌蘭」(Tesla Tequila)這項商品命名,講述讓馬斯克(Elon Musk)難以如願的兩項法律問題:「商標混淆誤認」以及「地理標示」。 從2018年愚人節的「TESLAQUILA」空酒瓶玩笑,到2020年11月正式發售,特斯拉這項搞怪商品不僅造型一百八十度大轉變(從普通酒瓶變成不易製作的閃電型瓶身),連預計使用的商品名稱也從「TESLAQUILA」變成「Tesla Tequila」——這究竟是怎麼回事?讀者不妨參照...

專利說明書作為軟體專利適格審查的重要依據 - 2020年TecSec, Inc. v. Adobe Inc.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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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於2014年Alice案確立採用「Alice / Mayo兩步驟測試法」作為專利適格的審查標準,首先審查的就是系爭專利請求項是否指向抽象概念等不予專利的例外。由於「軟體相關發明」主要以實施該軟體發明的步驟寫成方法專利,據以申請專利;然該等方法即常被爭執是否指向「抽象概念」,因此CAFC以案例發展出針對軟體專利系爭請求項是否「著重於增進實質特定的電腦功能」或「僅是以電腦為工具來執行相當於『抽象概念』階層的步驟或系統」予以檢視的方法論。2020年TecSec, Inc. v. Adobe Inc.案除再次闡釋法院如何審查系爭軟體專利請求項是否指向抽象概念,並著重說明專利說明書的內容如何...

2020年美國專利法規相關事件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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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後回溯2020年重大事件,應該免不了要提到延燒整年的疫情及美國總統大選,而年底要回顧今年美國專利法規變化,也繞不開這兩項議題。 時值2020年底,按例盤點這一年美國專利法規重要事件。延燒全球的疫情當是其中一項,包括USPTO在內,許多美國司法及行政機關驟然面對封城、半封城、郵務系統大亂、財務資源緊縮等問題,原先排定的各項計畫時程必須重新規畫,勉力維持基本運作。而美國總統改選結果大勢底定,由中長期看,其影響可能更為深遠,經歷歐巴馬時代力主的「變革」、川普政府推動的「讓美國再次偉大」,拜登上台後,美國政策面及專利制度又將奏出什麼樣的主旋律?相信很多人都有疑慮及期待。 選後情勢 根據...

擺設懷舊看板侵害了誰的權利?淺談109年智易字第11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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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大眾在日常生活中,極容易觸及著作權侵害或合理使用爭議,尤其是音樂著作及攝影著作。本文透過日前引發熱議的一則案件,簡要說明攝影著作侵權認定之相關問題。 本案被告為小商家負責人,為營造懷舊氣氛,曾委託他人將網路上之「黑松沙士」、「黑松」、「維他露」、「吉利果」等商標圖案轉印成看板,並作為商店佈置。告訴人則曾委託攝影師拍攝前述圖案看板,並將照片收錄成冊出版,嗣後發現被告使用相同圖案之看板,遂提出告訴主張侵害著作權。本案法院最終判定被告無罪,並於判決中仔細比較雙方提交的照片,大致就「同一照片」與「非同一照片」分別處理,並作成兩大理由: 雙方所有照片經比對後,除「吉利...

如何讓商標布局成為企業品牌最堅實的防護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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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商標之於企業品牌,如同電影「復仇者聯盟」中的強力盾牌之於美國隊長,對於美國隊長而言,強大的盾牌,甚至取代了其他槍枝武器。而縝密的商標布局,則可率先將企業品牌先立於不敗之地。 品牌策略 奧美廣告創辦人,廣告教父大衛·麥肯茲·奧格威(David MacKenzie Ogilvy)曾說「品牌競爭是企業競爭的最高層次。」在品牌激烈的競爭中,商標布局的完善與否,絕對是重要的成敗關鍵。 依企業成長週期訂定品牌策略 現代行銷學之父菲利浦.科特勒(Philip Kotler)曾表示「品牌的意義,是企業要強化自己最值得驕傲的特質,並且是向外溝通這種特質。最終,品牌的建立靠的不是廣告,...

優先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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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權可分為國際優先權及國內優先權二種。以在我國以外之國家或世界貿易組織(WTO)會員提出之申請案為基礎案,據以主張優先權者,稱為國際優先權,以在我國提出之申請案為先申請案,據以主張優先權者,稱為國內優先權。無論是國際優先權或是國內優先權,後申請案皆能以其基礎案或先申請案之申請日為優先權日。 主張優先權者,其專利要件之審查,應以優先權日為準;如果是發明專利申請案,應自最早優先權日後18個月公開;如果是申請生物材料或利用生物材料之發明專利,應自最早國際優先權日後16個月內檢送寄存證明文件。 優先權不僅是專利制度由來已久的核心,也是專利佈局 ─ 尤其是國際專利佈局 ─ 的重要工具。由於...

中國《專利審查指南》修正2021年1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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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中央關於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實「放管服」改革決策部署,積極回應經濟科技快速發展對審查規則的訴求,以及提高專利審查品質和審查效率,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 (CNIPA) 決定對《專利審查指南》作出修改,並已正式發佈,自2021年1月15日起施行。 CNIPA對《專利審查指南》作出的修改主要集中在第二部分第十章,共有7處,分別為第二部分第十章第3.5節、第二部分第十章第4.2.3節、第二部分第十章第5.1節、第二部分第十章第6.1節、第二部分第十章第9.2.1節、第二部分第十章第9.3.1.7節及第二部分第十章第9.4.2節。現分述如下。 (一)第二部分第十章...

姍姍來遲的商標侵權主張:A.I.G Agency Inc. v. 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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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講述密蘇里州地方法院為A.I.G Agency v. AIG一案做出的裁決(memorandum and order),主要爭議在於原告是否過晚主張商標侵權,導致無法排除他人使用。本案法院針對懈怠理論之適用提供相當詳盡的論述,頗值得讀者參考。 本案原告A.I.G. Agency, Inc.與被告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皆在密蘇里州從事保險銷售業務。原告是密蘇里州在地經營的家族企業,聲稱至少自1962年起即使用系爭商標「AIG」至今,不僅早於被告,被告在1995年初次交涉時也獲悉此事。至於被告,則是全球性的大型保險公司,聲稱使用系爭商標約有50年之久...

專利申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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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日」在法律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攸關專利申請案之專利要件審查基準時點:它確定了提交專利申請的時間先後,在出現相同內容的多個申請時,申請的先後順序決定了專利權該授予誰;它也是判斷發明創造是否具有新穎性的日期標準,因為它確定了對現有技術的檢索時間界限;該日期同時也是審查程序中一系列重要期限及專利申請授權後專利權保護期的起始日,自該申請日起至授權以前,申請人的權利也會受到「臨時保護」, 對該申請日以後同樣主題的申請因抵觸而將喪失新穎性,不能授予專利。專利法規定了所有專利權保護期限的起始日都是從專利申請日開始計算的,在我國,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算為20年,實用新型為10年及外觀設計...

談專利法先使用權能否委託或授權他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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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法規定在申請日前,如果「已在國內實施,或已完成必須之準備者」,其行為乃專利權效力所不及,此稱「先使用權」,在原有目的事業範圍內得繼續利用系爭專利發明。相同制度亦適用於專利消滅至復權公告前期間之相同行為。但該先使用權得否委託或授權他人行使,有下列議題待釐清。 議題一:先使用權之性質 此議題之問題關鍵在於如何界定「先使用權」之性質,亦即「先使用權」是否為「實施權」。如果是實施權,則先使用權人當然可委託或授權給他人實施。然而,「先使用權」僅僅是侵權指控之抗辯理由,如學者沈宗倫教授所言,具有「對人性」,故原則上不得任意讓與或授權。 不過,沈老師提出二類合法的先使用權「移轉」事由:「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