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著作權局在2025年1月發布《著作權與人工智慧》報告(下稱《報告》)第二部分,討論利用生成式人工智慧(Gen AI)生成內容是否受著作權保護(Copyrightability)的問題。其認為,單純輸入提示詞、由AI生成內容並非人類創作,無法獲得保護。但若人類利用AI協助其創作,人類對創作有貢獻,仍可獲得保護。
美國著作權局在撰寫《著作權與人工智慧》前,先對外徵求意見,收到超過10,000份回覆意見,其中大約有一半涉及著作權保護資格的問題。絕大多數回覆者同意,完全由AI生成的內容不具備著作權保護資格,但人類利用AI作為創作工具,只要具有人類貢獻(human contrib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