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歐盟商標規則(Regulation (EU) 2017/1001,EUTMR)第59(1)條規定,宣告商標無效之事由有二:一是該商標註冊違反同規則第7條規定,另一是該商標申請時係基於惡意。是否為惡意,需參酌各項相關客觀證據加以定奪。
本案原告Coinbase, Inc.於2014年6月4日取得文字標識「COINBASE」指定歐盟之國際註冊(註冊號1216587)(以下稱在先商標),優先權日為2013年12月6日,並於2015年7月20日在歐盟就尼斯分類(The Nice Classification)第9、36及42類之商品及服務獲得保護。
捲入本訴訟案的關係人 bitF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