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PTO增訂IPR判例,意圖提振外界信心

蔣士棋╱北美智權報 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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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典型的判例法(case law)國家,美國各方面的司法審判運作都有詳盡的判例可循,專利當然也不例外;然而,因為IPR程序發展至今僅有六、七年歷史,而且是屬於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所管轄的行政程序,受判例拘束的色彩較輕,也因此難免給外界審理結果難以預測的印象。因此,對於IPR程序進行改革,就成為USPTO局長Andrei Iancu任內的重要目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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