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韩国近期扩大间谍罪对产业影响与全球竞争布局分析

苏翰扬/产业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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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 : shutterstock、达志影像

在过往法律中,韩国主要仰赖特别刑法维持其国家经济安全,核心法规包含「产业技术流出防止与保护相关法律」,简称产业技术保护法,以及「不正当竞争防止与营业秘密保护相关法律」,简称不正当竞争防止法。这些法规虽针对「国家核心技术」订有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与巨额罚金规定,但在缺乏一般刑法间谍罪的强大司法威慑与情报调查授权支持下,难以遏止跨国科技掠夺行动。

刑法体系七十三年重大变革与新法规范要件

大韩民国国会于2026年2月26日三读通过刑法修正案,经政府于3月12日公布,并定于同年9月13日正式施行,这项修法彻底打破韩国自1953年制定刑法以来长达73年的传统架构,将原本仅针对军事敌对实体的间谍罪责任范围,正式延伸涵盖所有外国国家以及外国实体组织;回顾韩国刑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关于间谍罪的原始规范,其韩文法条明文订定「적국을 위하여 간첩하거나 적국의 간첩을 방조한 자는 사형, 무기 또는 7년 이상의 징역에 처한다」[1],其第二項亦明定「군사상의 기밀을 적국에 누설한 자도 전항의 형에 처한다」[2],然而在韩国宪政体制与最高法院长期以来的司法实务见解下,所谓「敌国」被严格限缩于处在实质军事交战与敌对关系的单一对象,即北韩,此种法律解释导致韩国高科技企业面临美、中、日等非交战国家的竞争企业、情报机关或境外中介组织巧取豪夺机密时,检调机关完全无法以刑法间谍罪论处,司法防线出现严重真空。

为了填补这项致命的安全漏洞,韩国此次正式增设刑法第九十八条之二(형법 제98조의2 외국 등을 위한 간첩,为外国等从事间谍罪)[3],这项重大突破不仅将犯罪主体自狭隘的敌国大幅扩展至所有外国政府、公私机构与跨国利益集团,更将处罚前阶段的预备以及未遂行为全数纳入刑事追诉范畴,宣告韩国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防御阵线正式由传统军事边界全面推进至尖端产业技术领域;且于新法正式实施后,凡涉及高科技领域重大机密的外流案件,若具备侵害国家安全性质的非公开机密要件,检调机关即可越过繁琐的商业民刑界限,直接发动国安层级的强制侦办手段,对于意图将韩国半导体、二次电池或人工智能(AI)技术移转海外的违法组织形成制裁。

科技流失与历年重大经济间谍案审理困境

审视韩国过去的代表性商业间谍事件,最知名案件当推前三星电子常务兼海力士副社长崔珍奭涉案事件,当事人涉嫌透过高额薪酬诱惑三星电子核心工程技术人员,非法获取其平泽晶圆厂的基础建厂工程数据(BED)、洁净室空间配置图与极紫外光制程规范。企图在中国西安投资设立一座近乎完全复制三星标准的20奈米动态随机存取内存(DRAM)半导体晶圆厂,后续更涉及将三星电子18奈米制程关键参数非法移转给中国长鑫存储(CXMT);另一重大事件则是前SK海力士中国籍员工在准备离职跳槽至中国华为技术公司前夕,涉嫌于数日内大量打印高达三千余页涉及高分辨率互补式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影像传感器(CIS)的关键核心制程与机密文件,企图将感测芯片技术携带出境。

然而这些足以撼动国家经济根基的严重恶性泄密事件,在过往司法侦审程序中却遭遇近乎荒谬的处罚瓶颈;承审法院由于受限于旧法框架,仅能适用不正当竞争防止法或产业技术保护法进行论罪,在辩方律师采取「技术尚未进入实际量产销售」或「欠缺具体损害量化证据」的抗辩策略下,司法机关往往欠缺足够法理依据认定重大公共危害,导致过往裁判结果多以一年至三年不等的轻微有期徒刑甚至缓刑告终,涉案被告在缴纳微薄罚金或迅速获释后依然坐享境外庞大不法收益,违法成本与潜在暴利严重失衡,彻底暴露旧法制在对抗国家级跨国商业掠夺时的软弱与滞后。

韩新法修订后对产业与企业冲击

韩国刑法扩大间谍罪的正式施行后,对其本土核心产业带来结构性的深远震荡,不仅在微观层面重塑高科技人才的流动边界与企业内部防护责任,亦在总体层面牵动跨国供应链分工与地缘政治合作策略;在正面防御效益上,新法设立强大的刑事威慑门坎,将外国实体、智库、猎头机构或境外空壳公司/创投的非法刺探行为全面纳入间谍罪打击范畴,过去常见的「假借技术咨询顾问名义提供高额酬金」、「以海外新创公司包装掩护技术跳槽」、「以智库名义接触学术/研究人员」等灰色地带模式,如今在法律上将直接面临三年以上、最高可达三十年的长期监禁重刑,这对心存侥幸的研发人员产生强烈的吓阻作用,应能有助于阻断前瞻科技持续外流的危机。

然而,伴随法网大幅收紧而来的,则是企业内部治理架构与合规成本大幅成长;韩国半导体与动力电池大厂为了避免员工无意接触或外传信息引发国安调查,纷纷推动近乎严苛的内部信息安全监控机制,全面限制工程师跨部门数据调阅权限,封闭各类外部储存媒介与远程传输协议,甚至要求员工签署极具争议的通讯追踪同意书,此种高度戒备的管理环境不仅大幅提高企业维运费用,更在研发团队内部造成信任危机与创新阻滞,削弱工程师跨领域整合与自由探索技术方案的研发动能;更为棘手的挑战在于跨国人才延揽与国际研发合作的窒碍,半导体与先进科技高度仰赖跨国顶尖人才的自由流动与国际生态系分工,但在新法对「外国等的意思联络」缺乏明确细致裁量基准的情况下,跨国企业母厂与海外研发中心之间的数据交换随时可能触碰法律红线,许多来自美欧日等友好国家的顶尖学者与工程专家,亦因担忧牵涉间谍罪刑事风险而对前往韩国工作产生疑虑,反而加剧韩国本土高阶研发人才短缺的结构性困局。

结语

综合审视韩国刑法扩大间谍罪的立法变迁,这场历时逾70年的法制蜕变标志着现代国家安全观念的根本转移,经济安全与科技主权已被提升至与领土防卫等量齐观的战略高度;韩国透过重整刑事法网向国际社会宣告严惩科技间谍的决心,其引发的产业合规震荡与跨国协作考验,更为全球半导体供应链敲响警钟。

备注:

  1. [1] 翻译为:「为敌国从事间谍行为或帮助敌国间谍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 [2] 翻译为:「向敌国泄漏军事机密者,亦依前项处断」。
  3. [3] 具体法源条文规定为:「外国或相当于外国的团体,在外国等指令、指使或其他意思联络下,探测、收集、泄漏、传递、中介或帮助国家机密者,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数据源:

  1. South Korea’s Rewritten Espionage Law Takes Effect. Sept 13, Up to 30 Years for Leaking Chip Secrets. Published on Sep 12, 2026, AI Weekly.
  2. ‘간첩법’으로 산업스파이 근절 가능?…업계선 “적용 대상 명확해야”. 업데이트02.27, 뉴스1.
  3. 국가핵심기술 유출 스파이도 간첩으로 간주…간첩법 개정안 통과 ‘눈 앞’. 법무법인(유한) 대륜.
  4. 기술 유출 산업스파이 ‘외국 간첩죄’ 적용…고동진, 형법 개정안 발의. 입력08.31, 스트레이트뉴스.
  5. 防芯片技术外流 南韩扩大间谍罪生效‧2026/9/14,自由财经。
  6. 美·대만, 기술 유출 ‘경제간첩죄’로 처벌…”한국도 양형기준 강화해야”. 입력12.30, 한국경제.
  7. ‘반도체기술 中유출’ 삼성전자 前부장 파기환송심 징역 6년4개월. 송고2026-04-23, 연합뉴스.
  8. 4조 투입된 삼성 반도체 기술 中 빼돌린 전직 임원 구속송치. 입력 2024-09-10, 헤럴드경제.
  9. South Korea broadens espionage law to cover foreign actors. Published on Sep 13, 2026, tnglobal.

责任编辑:卢颀

【本文仅反映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报及其任职单位之立场】

作者: 苏翰扬
学历: 国立中正大学企研所
经历: 国家实验研究院 政策研究员
专长: 产业分析、科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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