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設計立法看待可見性要件(visibility requirement)之角度與美國專利法頗為不同,其不僅認為此乃設計作為視覺性創作之當然要求,同時也認為是否以可見性作為保護門檻,事涉零備件市場利益分配。
歐盟如何規範可見性
現行規定
共同體設計立法之初便考量到可見性問題。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曾於共同體設計指令(CDD)1996年草稿提案增列相關措辭,儘管如此,歐盟執委會(Commission)在最終版本仍刪去原本冠於「外觀」前之「表面可見」(outwardly visible)等語,僅留下複合產品元件之可見性要件(CDD Article 3(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