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要在東南亞國家享受工業設計權保護,需要先註冊設計權,東協十國之間工業設計申請的程序和流程各不相同。不過大多數東協國家的智慧財產局通常只對工業設計申請進行形式審查(formality examination),只要求提供必要的文件和細節,形式審審查程序保持在最低限度。原則上,主管設計的歐盟智慧財產局(EUIPO)依職權進行形式審查的理由只有:(a)申請的標的是否符合成員國法律條規定的工業設計或設計的定義;和(b)申請的設計是否違反公共政策或公認的道德原則。
然而關於註冊設計其他的保護要件,包含新穎性、可見性、非功能技術特徵及創作性等要件之審查,則依利害關係人被拒證據、提出無效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