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申請專利所須具備之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及必要之圖式,申請人可以先提出外文本,再於指定期間內補正中文本,此份中文本即作為智慧財產局後續審查申請專利內容和審查一般修正比對的基礎。但實務上,依外文本翻譯之首次中文本,偶有翻譯錯誤之情事,申請人可以申請「誤譯訂正」,此時智慧財產局將回歸外文本,比對當初補正之中文本是否有翻譯錯誤,准予誤譯訂正後之中文本會取代首次中文本,作為後續審查及一般修正比對之基礎。簡單來說,誤譯訂正制度是用來克服中文本翻譯錯誤的問題。
申請案既得以外文本提出之日為申請日,其揭露設計內容之最大範圍即應由該外文本所確定,後續補正之中文本,其內容必須為該外文本之範圍所涵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