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發展VIE之結構利弊及政策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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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變利益實體(Variable Interest Entity,VIE)或稱協議控股結構,指將在中國大陸境外註冊上市實體與境內業務運營實體分離,境外上市實體可透過協議方式控制境內業務實體,並將其收入和利潤轉移到境外公司。事實上,VIE乃針對中國大陸法律禁止或限制外資投資相關產業所提出的變通運營架構,包括新浪、百度、騰訊、阿里巴巴等中國企業在海外上市時,多採用VIE模式以規避中國大陸法規。VIE結構突顯出政策管制與企業追求融資的官民落差,但近期中國大陸官方對VIE的政策管制,漸有鬆綁的跡象。 VIE作為一種權變型態的控股結構 協議控股結構(VIE),指境外註冊上市實體與境內業務運營實體分...

淺談關鍵字廣告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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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社會,鍵入關鍵字搜尋不僅是消費者尋找資訊的普遍作法,亦是廠商接觸潛在購買者的重要途徑,故搜尋引擎之關鍵字廣告應運而生,但也因此帶來層出不窮的法律糾紛,在國內外均是如此。2018年7月,公平交易委員會(簡稱「公平會」)即針對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華電信」)使用競爭對手之事業名稱(即「台灣大哥大」)作為關鍵字廣告,認定係屬榨取他人努力成果而構成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並予裁罰20萬元。 公平交易委員會公處字第107066號(中華電信插入關鍵字廣告案) 本案主要爭議之行為是,中華電信在關鍵字廣告使用「關鍵字插入功能」,亦即透過功能程式碼(在本案...

上市陷集體訴訟,前後歷時三年多,阿里巴巴為啥最終選擇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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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三折,曠日持久。 這可能是阿里巴巴在美國應對集體訴訟的最大感受。 日前,一場始於2015年以阿里巴巴及多位高管為被告的集體訴訟終於有了最終結果。 就Buelow訴阿里巴巴一案,阿里巴巴同意支付7500萬美元,與該案原告達成和解,在這場集體訴訟中,法院沒有發現阿里巴巴存在任何違法或不當行為。 與此同時,阿里巴巴選擇和解並不構成承認或認定指控具有任何合理性。 對此,可能不少人會有疑問,曾經在另一起集體訴訟中一審勝訴的阿里巴巴,同樣是因為上市前夕的一次內部會議,為何在該案中,阿里巴巴沒有繼續選擇訴訟到底,而是選擇與對方達成和解? 遭遇集體訴訟:阿里巴巴管理高層...

大陸針對虛假廣告開罰人民幣千萬元,代言人能置身事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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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遙遙領先」已被大陸有關部門認定為虛假廣告,那麽,代言該支廣告的大陸明星孫紅雷又該擔何責呢?

企業如何應對日漸升高的反壟斷監管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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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跨國企業對所有的法律風險進行排名,最難對付的絕對是反壟斷議題。因為每個國家對於反壟斷違規行為的認定不盡相同,一不小心就可能踩到紅線,而且後續還得面臨比民事賠償更重的刑事處罰,就算想要自首以減輕刑度,也得符合相當條件。

洗錢防制評鑑與CRS新制雙重夾擊,國內金融業準備迎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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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2018)年11月5日「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將來台,進行第三輪洗錢防制評鑑,能否通過評鑑代表著台灣金融金流的透明度。台灣從1997年加入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目前被列為一般追蹤,若遭到降等,企業資金匯出將受到更嚴格的審核,大大影響台灣企業競爭力。

美國加重「連台制中」的戰略砝碼:析論《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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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政府上任後通過的《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力挺台灣的章節甚多,美方甚至明言拒絕中國大陸參與「環太平洋海軍演習」(RIMPAC),劍指北京的意味濃厚。新版國防授權法明示生效後的一年內,國防部長需與國務卿諮詢後,向美國「適當的國會委員會」提出正式報告,表明美國透過新版國防授權法注入砝碼力挺台灣抗衡北京。 美國眾議院近期以359票對54票,通過預算達7,160億美元的《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FY2019 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的最後版本,再歷經參、眾兩院歷月來的協商、表決通過,美國總統川普於簽署後該法案在同時間即刻生效。《2019財年國防...

智財法院改制之際,應重新定位技術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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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智慧財產法院的制度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技術審查官。「技術報告」即為技審官針對技術事實所提出的書面意見。根據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第15條第4項,「技術報告」應至少包括「技術判斷」、「技術資料之蒐集、分析」及「提供技術之意見」等。

公司法修正對全台70萬企業的三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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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於2018年7月6日三讀通過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這是從民國90年以來最大幅度修法,對於全台灣70萬家企業影響重大。

西雅圖成為美國首個禁止使用塑膠吸管及餐具的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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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第15大都會區、位於華盛頓州的西雅圖(Seattle)最近成為美國首個禁止使用塑膠吸管和餐具的大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