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稅改更重要的事:《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年底上路!

0
前行政院長林全趕在卸任前,推出號稱「減稅大利多」的全民稅改方案,成功引發各方關注;然而,預計將在年底上路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對一般納稅大眾來說至關重要,卻不見太多討論。

2017年FTC v. Qualcomm判決(一):美國高通晶片授權高於FRAND水準

0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於2017年1月,在加州北區地區法院起訴控告高通公司,主張高通在手機通訊晶片的授權行為,違反聯邦貿易委員會法(FTCA)第5條。

中國首家互聯網法院正式掛牌 法官網上斷案 機器人寫判決書?

0
備受關注的杭州互聯網法院已於8月18日上午正式掛牌,這是全中國乃至全世界第一家互聯網法院,將集中管轄杭州地區網路購物合約糾紛等與網路相關之案件,實現「涉網糾紛網上審理」的作業模式。

淺談日本研究成果有體物移轉契約

0
近年來,日本在智慧財產權議題上開始重視MTA研究成果有體物移轉契約(Material Transfer Agreement, MTA,台灣地區亦有稱之為「材料移轉契約」,即日本之「研究成果有體物移轉契約」)之發展,並針對日本國情而對大學產官學之MTA予以特別規範。

商標法、藥事法與刑法的纏綿悱惻

0
「製造偽藥」表面上看來雖是一個犯罪行為,但卻不是單一法律條文可以完全涵蓋的。以藥品包裝的仿製而言,至少有商標法、藥事法及刑法可以適用,而切分成三個犯罪行為。 相信大家在買藥品時,都會先注意一件事,那就是藥品名稱,亦即品牌;例如斯斯、京都念慈庵以及普拿疼…等。除了藥名外,產品的包裝中,還有仿單、標籤以及條碼。仿單一般指藥品的型錄、使用說明書、操作手冊等,由製造廠所提供,內容為宣稱產品用途、注意事項、型號規格、圖樣等。標籤係指藥品包裝上應刊載品名(國產者以中文品名,輸入產品以外文為主)、製造批號、製造廠名稱地址,藥商名稱及地址(輸入產品得另製中文標籤),如為衛生套、衛生棉塞、滅菌及植入類...

異議期間過後新增證據應予認可嗎?

0
超過異議期間所提出的證據資料,是否可以作為參考文件的判斷依據,要看前後適用法條是否相同。還有一件事要注意,就是第一次提出的證據資料、時間與適用法條,都必須合乎法律規範,如此一來,才能在後續的過程中補上欠缺的證據資料。 李君從小即有成為糕餅師的夢想,為了成就此夢想,高中就讀餐飲科並努力實習,向前輩學習各種技術與竅門。高中畢業後便以自己辛苦賺的學費,至日本深造,終於獲得日本師傅的認可,可以獨當一面地揉製、捏餡與烘烤麵包。多年後,因為父親身體因素,所以便回到台灣就近照顧父親。 回台灣後,李君想到自己一身技藝不應浪費,便以在日本賺到的錢,創立自己的糕餅店。糕餅店工作都是由李君親自負責,...

從中國最高人民法院2003民三終字第8號判決看非法壟斷意義

0
市場壟斷乃是商業競爭的一種手段,但何謂非法壟斷?市場競爭者如何保護自身權益?本文便藉由中國黃河貿易有限公司與大洋公司的訴訟案件,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329條與反壟斷法中對於非法壟斷的司法解釋與條文意義。 案件經過 雙方當事人廈門市黃河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大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1999年11月19日簽訂「專利技術合作及專利技術實施許可合同」一份,約定:乙方實施甲方擁有的專利技術專案是石材切壓成型機,機器品牌為「黃河」牌NEW-668型石板材一次壓製成型機;技術實施許可範圍為甲方許可乙方在福建省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