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社會民情並不適合亞洲金融中心

0
科技島和金融中心,各有其優點和缺點,很多台灣人抱怨高房價,但曾經身為亞洲金融中心的香港,比台灣更低的稅賦,房價可是比台灣還要高出一截,為了吸引大量國際資本前來投資,那樣的社會環境,未必會適合台灣人,走科技和製造業路線的台灣,改走金融中心路線,未必是更好的選擇。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chael Pompeo)在2020年5月底,正式通知美國國會,宣布香港已經失去自治區地位,香港不再繼續按照美國法律保證,以1997年7月以前適用於美國法律的方式對待香港。因為中國13屆全國人大代表會議通過「香港版的國安法」,美國官方打算取消香港獨立關稅地位,香港最近一年的經濟、商業、政局、社會自由度、安...

追求能源自主 臺灣應建立電力承載順序

0
2020年初來,全球面對COVID-19帶來生命健康的嚴重衝擊,多國採取封閉隔離措施,甚至鎖國政策。可預見將來人類面對越來越頻繁的新病毒威脅,經濟型態、生活模式,勢必會有巨大改變。臺灣能源高度依賴進口,面對疫情可能影響能源燃料進口之衝擊,必須減少對國外能源供給的依賴性,增加能源自主權;而提高能源自主性,可藉由再生能源綠電占比,提升與電力需求面有效管理,來達成創造經濟與環保之雙贏局面。 撇開病毒疫情,面對全球暖化議題,臺灣也無法置身事外,履行減碳的責任早已緊密嵌合在經濟、社會,以及能源供需的運作系統之中。 在經濟面,從國際間對綠色產品供應鏈的要求,臺灣企業為維持產業競爭力已產生對...

商標轉換過程中舊商標的維權使用 — 兩則美國判決的介紹

0
根據商標法第63條,商標會因為無「維權使用」而導致廢止之結果。該廢止事由有三個基本要件:(1)迄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用系爭商標;(2)無正當事由;(3)已滿三年。反觀美國商標法15 U.S.C. § 1064(Lanham Act § 14)規定若商標「已經被放棄」(has been abandoned)時即成立廢止事由。但該條文不限定於「無正當事由」,而「迄未使用」也不問。另「停止使用」的期限並無規定,但商標未使用達「連續三年」之證據可做為「推定放棄」的初步證據(prima facie evidence)。 商業實務上常有商標調整的活動,即以新商標取代舊商標,但舊商標如何進行「維權使用」...

新南向產業創新合作,應建構國家型綠能科技專利池

0
為加強與東南亞國家的連結,政府正在推動新南向政策,而其中的「新南向『產業創新合作』旗艦計畫」(簡稱「旗艦計畫」),以「創新驅動」與「產業升級」為政策核心,且以「多元出口」和「延伸內需市場」為雙引擎,進而「確保臺灣經濟的發展與競爭力」,並「深化與新南向國家的產業鏈合作關係」。「綠能科技—共建綠色新亞洲」為該旗艦計畫所提出四大創新領域之一,此乃符合「經濟暨合作發展組織」(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所提出之「綠色創新」(green innovation)理念,希望鼓勵企業以綠色生產、綠色程序、及綠色行銷等面...

原油供需調整中,前景不全然悲觀

0
因為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重創全球經濟和商業發展,全球旅遊業和觀光業全面看淡,許多國家封鎖境內商業行為,全球原油需求大削減,5月交割的北美西德州中級原油(WTI)期貨一度跌至負37美元,最後以每桶10美元作收。但是原油市場的前景,真的有如此悲觀嗎? 期貨市場出現負油價,全球媒體輪番報導,人們對於原油市場幾乎一面倒地看淡,畢竟COVID-19的疫情,短期內不會散去,就算疫情散去,人們對於出國旅遊,短期內恐怕也會轉為保守,雖然OPEC等產油國會削減10%原油產量,不過市場還是不看好能源市場後市發展。 其實近年來,全球能源業產能大爆發,但是在全球各地擴大市佔率的,並不是俄羅...

2020年大陸智慧電視市場, 到底是「危大於機」還是「機大於危」?

0
新品發佈,還是新品「閱兵」? 2020年4月16日,海信採用「線上」發佈形式召開了2020年春季新品發佈會。 受疫情影響,「線上」發佈方式被越來越多廠商所採用,從手機到電視,不一而足。但是,一次新品發佈會,一口氣發佈30餘款產品的做法,還是比較少見的。 而這正是「海信電視2020春季新品發佈會」的特點所在。 在這次發佈會上,海信春季新品陣容進行了「集體亮相」,海信新品共有U系列、X系列、A系列以及激光電視系列4大系列30多款新產品。 其中,75寸以上的大螢幕電視就占到10多款。全產品主打超畫質全場景娛樂體驗。四個系列主打不同類型的用戶。 近期也採用新品「...

美國新出口管制規則「禍水外引」, 中國半導體產業迎來「許可證危機」?

0
早前美國商務部宣佈了新的出口管制措施, 美國商務部長威爾伯•羅斯(Wilbur Ross)在聲明中警告,「有些國家有前科,把從美國進口的商品轉為軍事用途,與這些國家做生意前必須考慮後果」。他認為,中國、俄羅斯和委內瑞拉的個別實體嘗試規避美國的出口管制,這將會損害到美國的整體利益,所以更改了新的出口管制規則。 美國時間4月27日,美國商務部宣佈新的出口管制措施,旨在防止中國,俄羅斯和委內瑞拉的實體通過民用供應鏈或在民用供應鏈下獲取發展武器,軍用飛機或監視技術的美國技術,然後利用到軍事和軍事最終用戶。換句話說,新規範旨在限制中國等國家通過民用商業管道獲得軍用的電子元器件和設備、技術等。 ...

Too little to be noticed:疫情中搶救中小企業的必要性

0
中小企業撐住的就業人口市場,規模其實遠比大型企業來的更大,所以政府們應該主動出擊,不能因為沒聽到中小企業的救援聲音,就忽略他們,許多小型企業,搞不好還撐不到政府們的救援,就直接宣布倒閉了。 2008年,全球爆發金融海嘯,因為核心災區是美國房地產引爆美國金融業出現大規模金融危機,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Inc.和Washington Mutual Inc.破產,The Bear Stearns Companies, Inc.和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被接管,美國為首的各國政府,全力搶救那些大到不能倒的企業,因為那些大型企業對國家...

販賣仿冒商標商品有刑事責任嗎?是否「明知」是關鍵!

0
根據商標法第97條「販賣仿冒商標商品罪」規定,「明知」他人所為之侵害商標權之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該仿冒商品者或「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有相關刑事責任。根據智慧財產法院105年刑智上易字第2號刑事判決,商標法第97條要求行為人除須客觀上有商標侵權行為外,就相關商品係屬侵權商品一事,其在主觀上須「明知」(直接故意)才構成犯罪,亦即「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而言」。 不過,如果對構成犯罪之事實,行為人在主觀之心態上,「僅係有所預見,而消極的放任或容任犯罪事實之發生者(即間接故意)」或「僅有過失」,則其非第97條所欲處罰之對象。以下...

淺談東協智財保護架構下工業設計的保護機制 — 越南的工業設計保護制度與申請實務

0
根據財訊2018年的調查,我國廠商鍾情越南,投資家數175家居東協之冠,顯示越南在台商布局東協的重要性。本文將介紹越南的工業設計保護制度、申請實務和相關規定,提供我國廠商做為開發產品、把握市場和智財布局的參考。 ※本文摘錄自 東協國家的智慧財產權發展正在萌芽階段,多國已加入專利合作條約(PCT)或是馬德里系統(Madrid System),業者若想在東南亞申請發明專利或商標之保護,應儘量利用PCT或是馬德里系統等國際申請制度,另外,汶萊、柬埔寨、新加坡及越南已加入海牙協定的國際申請,不過商標、工業設計、植物新品種的保護仍是屬地保護原則,業者還是得在想要布局的國家分別申請,才能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