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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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法設有異議、評定制度,提供第三人或利害關係人對於商標的註冊,認為違反商標法相關規定情形者,有向智慧局 (TIPO) 表示不服的機會,並藉以確認商標權的效力。經異議、評定成立確定而撤銷商標註冊者,商標權將溯及失其效力。 本刊期北美智權報先簡介商標異議的部分。 依商標法第48條第1項規定,任何人如認為公告的註冊商標,有商標法規定不得註冊的情形 (商標之註冊違反第29條第1項、第30條第1項或第65條第3項規定之情形者),可於註冊公告日後3個月內提起異議。異議人並不需要釋明商標權的存在對其利害關係是否有影響,不以利害關係人為限。 至於異議期間的3 個月內的計算原則,依商標法第 1...

談被遺忘的因專利侵權而致業務上信譽減損之賠償金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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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寨產品在電商世界流竄的時代,本文建議專利法修正案應重新納入「業務上信譽減損的賠償金請求權」。以下本文從過去司法實務經驗,解釋該項請求權之合理性,並闡述相關議題。 面對專利侵權行為,根據專利法第96條,專利權人對侵權行為人有下列民事請求權:(1)就已發生之侵權行為,得主張排除侵害;(2)就未來會發生之侵權行為,得主張防止侵害;(3)損害賠償;(4)於主張排除侵害或防止侵害時,同時就侵權物或侵權行為之原料或器具,得主張銷毀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事實上,在專利法於2011年11月29日全文修正之前,專利權人得就其「業務上信譽,因侵害而致減損時」,「請求賠償相當金額」。當時刪除業務...

書名在美國註冊商標的可能性: Shannon DeVivo v Celeste Ort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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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美國商標審查手冊(TMEP),單一創意作品名稱不得註冊為商標,其理由與商標法及著作權法的保護期間不同有關;相對地,若是系列作品,則不受此限制。儘管如此,美國商標審判暨上訴委員會(TTAB)在本案卻從「指示來源功能」著眼,例外允許單一書籍名稱得受商標法保護。 本案商標申請人Celeste Ortiz於2017年11月18日註冊標識「ENGIRLNEER」(後稱系爭標識)並指定使用於第21(茶杯、咖啡杯、馬克杯)、22(徽章及鑰匙使用的頸部掛繩)及25(套頭衫、襯衫、運動衫)類。Shannon DeVivo隨即提出異議,主張在本案申請日之前即已持續使用「ENGIRLNEER」標識提供...

實際使用商標與註冊商標不同而被廢止?歐盟法院2021年RICH JOHN RICHMOND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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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合商標中,往往包含多個元素。在實際使用商標時,有時為了設計考量會變換商標,省略某些元素。當實際使用商標與註冊商標不同,超過五年不使用就可能被廢止。2021年歐盟普通法院在 Fashioneast Sàrl v EUIPO案中,認為組合商標使用時省略部分元素,與原註冊商標圖樣不同,支持歐盟智財局廢止RICH JOHN RICHMOND這個商標的決定。 事實背景與系爭商標 Fashioneast Sàrl v EUIPO案的基本事實如下。2011年,Fashioneast公司與AM.VI. Srl以圖一設計,提出歐盟商標申請,並指定使用於多種商品類別,包括衣服、美妝與流行配件等。 ...

USPTO催繳通知?匯款繳費前請先查證是否又是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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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不一定沒有風險,所謂官函有真有假,匯款前應詳閱催款通知、查證發文來源。 經過長時間的教育推廣,現代人的智慧財產權意識已見提升,然而不論專利、商標或其他智權事務,都各成專門領域,不是一般人能立即熟習掌握,一知半解反而容易給詐騙集團可乘之機。USPTO局長網誌去年底特別發文說明在商標反詐騙工作上的努力,不過不只商標有詐騙,專利詐騙也時有所聞,申請人及所有權人收到來路不明的催款通知時,建議先向專利局、原代理人詢問或上官網查證。 商標詐騙手法不勝枚舉,一種常見手法是使用USPTO Logo,以該局名義發函「提醒」商標申請人或所有權人,如不在指定期間以指定方式繳交指定款項,USPTO...

商標蟑螂在大陸的窮途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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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欲進入大陸市場的外資企業來說,商標惡意搶註為一大顧慮,因此種惡行不僅是擾亂公共社會秩序,甚至是浪費行政司法資源;為端正此歪風,2019年大陸大刀闊斧修正商標法,以期遏止惡意註冊。 大陸商標採申請在先原則,申請之際不須提供使用證據,惡意申請人(俗稱:商標蟑螂)利用此漏洞以及制度上的缺陷,搶註國外知名商標,爾後再轉讓回去給該商標之原始權利人以牟取暴利,或是藉此攀附商譽。儘管大陸歷年來不斷修正商標法,惡意註冊事件仍層出不窮,手法甚至推陳出新,以下提供兩種常見商標惡意搶註狀況: 案例一 早期的審查只就相同及近似類別上進行檢索,商標蟑螂就此鎖定知名商標尚未註冊類別下手,如西班牙品牌ZA...

澳洲聯邦法院判決AI發明人可申請專利? 2021年Thaler v Commissioner of Patents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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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慧是否聰明到可以自己發明?並作為發明人參請專利?Abbott教授領導的「人工智慧發明人專案」(Artificial Inventor Project),宣稱由Thaler博士所開發之AI人工智慧系統(名為DABUS),自行完成兩項發明,並自2018年10月起,陸續在世界各地申請專利。 此二項專利申請案,2020年初陸續被歐英國智財局、歐盟智財局、美國專利局,認為發明人應該是自然人,而以程序不符合駁回申請。但在2021年7月28日,南非智財主管機關公告食物容器獲得南非專利。更令人意外的是,兩天後,澳洲聯邦法院Beach法官亦判決,人工智慧DABUS可以做為發明人,該案應可申請專利。此...

書名與人名成為註冊商標的可能性:歐盟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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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著作及其改編作品的管理者或相關企業而言,若能將創作者姓名和著作名稱註冊為商標,無疑是在著作權之外增添一項強而有力的保護,然而,實際上是否能獲准,在歐盟實務上卻有相當的不確定性。因此,歐盟上訴委員會有意藉由一代英國文豪喬治歐威爾(George Orwell)的相關商標申請案,請求大上訴委員會做出一致性解釋,以解決裁決歧異情形。 申請人The Estate of the Late Sonia Brownell Orwell曾於2018年向歐盟智慧局(EUIPO)申請註冊商標「ANIMAL FARM」、「1984」及「GEORGE ORWELL」(後稱系爭標識),惟均遭到部分否准。20...

未按原商標型態使用與商標法廢止事由之修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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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台灣商標法又有修法議題,主要在改良商標行政處分救濟制度,特別是將異議廢除,並將評定與廢止等程序納入為爭議案之架構。但相關行政處分的本質是「待評定或廢止之系爭商標」是否違背相關條文之規定。因此,評定或廢止之理由應有修正討論之空間。 台灣商標法第63條規定若商標「無正當事由迄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用已滿三年者」,智財局「應依職權或據申請廢止其註冊」。另若權利人有授權他人使用時,必須在「被授權人有使用」之情況下,才不予以廢止。但是「使用」定義並不在第63條,而是在第5條規定「商標使用」之三要件:(1)具有行銷之目的;(2)足以使相關消費者認識其為商標;(3)特定使用方式,其包括:將商標用於...

Ω和π的商標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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Ω和π都是希臘字母,前者是最後一個字母的大寫,發音為 「Omega」,而後者則是第16 個字母的小寫,發音為「Pi」,除了同為數學、科學和工程上的符號外,兩者也都成為註冊商標。但很微妙的是,前者是受人稱頌的百年著名品牌,但後者卻一度被視為商標蟑螂。同為希臘字母,同為數學工程符號,當成為註冊商標的時候,為什麼會有泥雲之別的評價?筆者認為關鍵在於商標的設計理念、品牌精神及使用方式。 商標法通常保護商業中使用的名稱或符號,例如品牌名稱和標識。理論上,企業的品牌精神與其商標設計理念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尤其是許多奢侈品的百年老牌更是如此,像是Coco Chanel、‎Hermès、VC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