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不實表達產品來源遭到撤銷: 2021年Coca-Cola v. Meenaxi Enterprise案

0
美國商標採取使用保護主義,先使用就可以獲得保護,並沒有禁止搶註冊商標的明文規定。可口可樂公司在印度有兩款當地的著名商標「Thums Up」和「Limca」,使用於可樂和汽水產品上,但在美國沒有使用。2012年,兩名印度裔美籍人創辦的公司在美國註冊了這兩個商標。可口可樂公司向專利商標局提出撤銷商標之請求。美國商標審理救濟委員會(TTAB)認為,縱使在美國境內沒有使用該商標,但在特殊情形下,仍可獲得保護,最後撤銷後者所註冊的商標。 可口可樂公司在印度的著名商標 可口可樂公司在1993年買下印度的「Thums Up」商標,主要使用在可樂(黑色汽水)上,在印度其屬於著名商標,實際使用的商標圖案...

InterDigital起訴OPPO,手機廠商專利風險日益嚴峻!

0
據美國專利營運公司InterDigital近日公告,2021年12月20日和12月22日,該公司已分別在英國、印度和德國對OPPO、一加和realme發起專利侵權訴訟,涉訴專利包括3G、4G、5G和HEVC標準相關專利,所有訴訟中均要求禁令。這也是繼小米之後,近兩年來InterDigital再次向中國手機企業發起訴訟。 2021年8月,InterDigital宣佈與小米達成和解,InterDigital財報顯示,小米僅2021年第三季度向InterDigital交的授權金就達到4500萬美元。InterDigital專利授權策略一向較為強勢,也慣用訴訟手段逼迫手機企業接受其專利授權金...

商標廢止

0
利害關係人或任何人認為註冊商標有不得註冊或應予廢止註冊事由,可在法定期間內向智慧財產局提出商標爭議,商標爭議制度有3種類型,分別是異議、評定、和廢止。北美智權報已分別於282期「《IP小辭典》商標異議 」及298期「《IP小辭典》商標評定 」兩篇文章介紹過異議及評定制度,這一期要介紹的就是「商標廢止」。 依據商標法第63條第1項,商標註冊後有下列情形之一,智慧局得依任何人的申請或依職權廢止其註冊: (1) 自行變換商標或加附記,致與他人使用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之註冊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而有使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2) 無正當事由迄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

2022年上路的中國商標新法

0
中國為提升對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的運用、保護、管理,中國知識產權局在2021年發布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新規,作為中國未來知識產權保護的戰略與指導,因此新的一年開始,就有許多知識產權法規將從2022年1月1日正式上路。其中最受注目的,就是最新版的《商標審查審理指南》與更嚴格的《商標一般違法判斷標準》。中國知識產權局副局長何志敏指出,《商標審查審理指南》是自1983年中國《商標法》實施以來,第一部覆蓋商標業務全流程的審查標準,對於中國商標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 新法上路一:最新版《商標審查審理指南》發佈 為規範商標審查審理程式,保障商標審查在各環節法律適用一致的標準,中國知識產權局於2021年...

美國SEP政策轉變:為促進產業競爭,不宜核發禁制令

0
標準必要專利(SEP)的授權必須依循公平合理無歧視原則(FRAND)在科技業界已經是老調重彈,但各國政府與法院對於SEP/FRAND的態度不但略有差異,也往往隨著產業政策而發生改變。今年12月初,美國政府發布的一份政策宣示草案(Draft Policy Statement)就明確表達為了促進產業競爭,必須對SEP的禁制令的核發,做出進一步限縮。 在2021年即將結束之際,美國政府在智慧財產權領域有著一連串大動作。首先是10月底時,拜登(Joseph Biden)總統終於提名了他上任後的第一位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局長,結束了USPTO這大半年來一直由專利部門主管Drew Hir...

專利權期間延長

0
專利制度旨在鼓勵、保護、利用發明、新型及設計之創作,以促進產業發展。然而,對於人體可直接適用的醫藥品及農藥品或其製造方法而言,為保障安全性及有效性,須先取得許可證才能實施其專利權,因此醫藥品或農藥品在獲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而上市時,大多已喪失部分專利權期間。為鼓勵業界對於新藥的研究開發及投資意願,專利法設立「專利權期間延長制度」,以補償醫藥品、農藥品或其製法發明專利,因為必須依法取得上市許可,而無法實施發明的期間。 申請專利權期間延長,限於醫藥品(不及於動物用藥)、農藥品或其製造方法之發明專利權,依其他法律應取得許可證始能實施者;新型、設計專利權均不適用。根據專利法第53條規定...

「大麥克」的落敗: 歐盟智慧局Supermac’s v McDonald’s裁定

0
「Mc」或「Mac」是常見的蘇格蘭或愛爾蘭姓氏前綴,本案涉入爭議的兩家餐飲業者Supermac's與McDonald's,各自創辦人(Pat McDonagh與Richard and Maurice McDonald)都想利用該前綴字彰顯自家商品或服務,但令人跌破眼鏡的是,麥當勞的「BIG MAC」(大麥克)商標竟因此遭到撤銷,原因何在? 2017年4月,愛爾蘭連鎖快餐店Supermac's (Holdings) Ltd以歐盟商標規則第58(1)(a)條「註冊後連續5年未真正使用(genuine use)」為由,向歐盟智慧局(EUIPO)申請撤銷速食界龍頭麥當勞的文字商標「BIG M...

主張商標優先權的範圍: 2021年歐盟普通法院Škoda汽車商標案

0
知名的捷克汽車製造商Skoda汽車,2018年時想將其代表的圖案商標申請歐盟商標,指定使用於導航、自動駕駛相關產品或服務上。但同名的Skoda投資公司在更早的三個月前,就已經提前註冊歐盟商標在這些產品類別上。但Skoda汽車主張自己的商標申請案可主張優先權,亦即援引更早幾個月在黎巴嫩所提出的商標申請案。歐盟普通法院判決指出,若要主張商標優先權,必須兩個申請案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務的項目全部相同或部分相同。 商標優先權 申請商標可以主張「優先權」(Right of priority),亦即,可以主張在另一個國家六個月內的申請案,作為自己的優先權案,將自己申請案的申請日,提早到優先權日。 ...

文德案:智商法院首次以不當得利補償專利權人之案例回顧

0
在國碩案之前,智慧財產與商業法院早已提供「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做為專利侵權行為之救濟手段。本文意在介紹此緣起,即智慧財產法院99年度民專上更(二)字第11號民事判決(「文德案」,裁判日為2011年4月7日)。 民法第179條規定「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2018年9月26日最高法院於106年度台上字第2467號民事判決(稱「國碩案」)正式認可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做為專利侵權行為之補償機制。據此,專利權人可請求侵權人返還因專利侵權行為所生之不當得利。 文德案之緣起 文德案源自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現為臺灣新北地方法...

國衛院奈米調控油脂吸收專利技術授權懷緯生技 造福肥胖者指日可待

0
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出,現在全球肥胖人口已超越總人口數之40%,長時間肥胖會引發許多慢性病,例如: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會造成人體生命威脅的疾病。因此,控制體重成為現代人所注重的健康課題之一。然而,目前衛福部唯一核准的合法減肥藥物奧利斯他 (Orilstat),使用者普遍有個共同的困擾:控制不住放油屁、拉肚子,造成使用者生活上的不便及相當程度的尷尬,若為減少副作用降低藥物劑量,卻也同時減低藥物的效用,造成控制體重的成效下降以及時間成本的增加,同時也對此類抗肥胖藥物之整體市場銷售造成相當程度的影響。 針對消費者的困擾,國家衛生研究院生醫工程與奈米醫學研究所研究員羅履維研究團隊,以多年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