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申請加入CPTPP,商標、著作權法將大幅提高保護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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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年前,為了替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CPTPP)的談判做準備,行政院啟動了著作權法與商標法的修法進程,一方面加大了對著作權數位侵權的刑事責任,另一方面則是使商標侵權人的範圍擴大,對於商標權、著作權人的保護也因此更加完整。 在現行的著作權法中,大部分的犯罪行為都屬於告訴乃論,也就是犯罪被害人必須告知偵查機關(如檢察官、警察)犯罪事實,並且表達追訴的意思,才能發動偵查以及後續的刑事審判。這種做法固然可以節省司法資源,避免一再出現「以刑...

商標延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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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申請需經過審查,並符合商標的註冊要件,申請人才能取得商標權利。商標權期間為10年,但期間屆滿後仍有繼續使用註冊商標的意願者,應依商標法規定申請延展註冊,每次延展為10年,且無延展次數的限制,使持續有使用的商標,得永續享有其註冊權益。為防止商標權未延展註冊而當然消滅,應特別注意法定申請延展的期間,避免因重新申請註冊時可能衍生不必要的爭議。 究竟商標權期間是如何計算的呢?商標經核准審定,申請人於審定書送達後2個月內,繳納註冊費後,智慧局將於商標公報公告商標註冊,並自註冊公告當日起,由權利人取得商標權,商標權期間為10年(商33)。 申請商標權延展的法定期間 在商標權期滿後,商...

Messi與Massi並不近似:歐盟法院2020年C-449/1 8P號 與C-474/1 8P號關於名人姓名商標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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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的名人姓名商標爭議,以「未經本人同意而將其姓名申請註冊商標」為典型代表,或是「商標申請案與其姓名構成混淆誤認之虞」而不得註冊。然而本案涉及世界足球巨星Messi用其姓名申請商標,卻被其他在先商標權人異議,屬於較少發生的爭議類型,最終歐盟法院於2020年9月17日作成C-449/1 8P號與C-474/1 8P號判決,對相關爭點進行論述,進一步完善「名人姓名商標」法律議題的思考和應用。 姓名與商標間具有微妙的共同功能,誠如徐璧湖大法官所比喻:「故營業者在商品附上商標,猶如吾人在文件上簽名蓋章,以資識別,為商業競爭上重要不可或缺之利器。」,而台灣法對於姓名權的保護,直接規定於民法第1...

促進產業創新,UKIPO對外徵求SEP政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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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產業研發、技術競爭息息相關的標準必要專利(SEP),漸漸成為各國產業政策的核心。英國雖然不是ICT產業的大國,但英國法院在專利侵權訴訟上,不時有引領潮流的判決,而且在完成脫歐之後,英國也大力獎勵技術研發,作為產業發展的主軸。那麼,英國未來的SEP政策,又會如何發展呢? 本刊前文(美國SEP政策轉變:為促進產業競爭,不宜核發禁制令)曾介紹過美國司法部(DOJ)和專利商標局(USPTO)對於標準必要專利實施與訴訟上的一連串政策轉變,但其實在同一時間,英國智財局(UKIPO)也對公眾徵求對於標準必要專利(SEP)的政策意見,而且涵蓋的面向比美國更為廣泛,擴及SEP制度本身的透明性與市場競...

2021年美國專利複審制度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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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台灣智慧局(TIPO)就不服其就專利申請及專利權有效性等案件之審議決定案件,參考美日歐等國專利救濟制度,啟動專利法部分條文的修正工程,引起專利界巨大迴響。而據以參考對象之一的美國,於2011年即在AIA法案建置的專利複審等專利發證後挑戰的行政爭訟程序,在2021年仍持續演進,並牽動各方專利競爭態勢。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本文採擷2021年美國專利複審制度幾項重要變革與立法態勢,作為未來細緻化台灣制度的參考。 雖然拜登政府在2021年1月即走馬上任,但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在前局長Andrei Iancu卸任後卻一直懸缺著大位,等待著下一任主政者的到來。但攸關產業競爭與...

專利權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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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專利權效力」,係指專利權人在其保護範圍內所得享有之權利。專利權人得主張於專利權範圍內,專有製造、販賣、使用或進口其發明之排他權利。原則上在專利權範圍內,專利權人享有獨占之排他獨占實施權,但專利法中有一些例外的情況,例如在公共目的考量下,雖在專利權技術範圍之內,其專利權的排他效力仍會受到限縮。 根據專利法第58條規定,發明專利權人,除專利法另有規定外,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實施該發明之權。其實施包含物之發明之實施及方法發明之實施。所謂「物之發明之實施」,包含物品及物質,指「製造、為販賣之要約、販賣、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該物之行為」。「方法發明之實施」,指的是使用該方法;或是「...

網路印製平台是否構成商標侵權?美國2021年Ohio State University v. Redbubble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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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bubble網站是一個新興的網路印製平台,其讓獨立藝術家上傳設計的圖像,消費者可以選擇喜歡的圖像,印製在衣服帽子等產品上。Redbubble平台會協助媒合製造公司、運輸公司等,製造好訂購產品並寄送到消費者手上。但當某些獨立藝術家上傳的圖像侵害他人商標時,Redbubble平台可否宣稱自己是被動的平台,不是製造銷售者而不負侵權責任?美國第六巡迴法院2021年的Ohio state university v. Redbubble案認為,要看平台參與交易的程度,認定其是否屬於直接侵權。 當有商家在大型電子市集(例如拍賣網站上)上販售侵害商標的產品,不論國內外均認為,電子市集原則上不負...

台灣產業申請商標趨勢與《2021世界智財權指標》之比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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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於2021年11月8日發布了《2021年世界智慧財產權指標》報告(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dicators 2021,簡稱WIPI),報告彙整了2020年全球商標的申請總量、註冊總量、平均首通及審結期間、審理結果統計、部分國家的主要產業類別、各國GDP平均類別數及人均類別數等資料。WIPI報告指出全球的商標申請量仍持續成長,顯示2020全球跨國貿易與經濟活動雖受Covid 19疫情嚴重影響,但產業界仍持續於世界各國提出更多的商標申請案。為了確切瞭解商標案件受Covid 19疫情的影響程度,智慧局 (TIPO) 以WIPI 202...

違反美國聯邦Discovery程序之書面詢問規定時,以視為專利侵權成立為違規之懲戒—Alexsam, Inc. v. IDT Corp.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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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介紹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CAFC)的Alexsam, Inc. v. IDT Corp.案判決 ,其屬受懲戒方因不遵守法院所核定之書面詢問答覆責任而生之懲戒案例,並以將系爭侵權物視為專利侵權為懲戒。 在美國聯邦民事訴訟程序中,「書面詢問」(interrogatories)是以問卷的形式調查對造對於相關爭點所涉資訊之認識。為避免因違反答覆相關問題之義務而受到《聯邦民事訴訟法》(Federal Rules of Civil Procedure,FRCP)第37條之懲戒,回覆方應積極面對書面詢問的書狀。 本案背景 系爭專利是美國專利第6,000,608號,其涉及用於啟動與利用多...

2022年USPTO試辦「專利適格暫緩答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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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接受國會議員提議,將於2022年2月至7月試辦為期半年的「專利適格暫緩答辯」方案,旨在評估:「若允許專利申請人可以『暫緩』對審查意見通知(OA)中關於『專利適格』的核駁意見進行答辯之階段化的審查流程(sequenced approach),是否能夠提升專利審查程序的效率及品質?」換言之,受邀參與的專利申請人可以在收到審查意見通知後,優先專注對新穎性、進步性或充分揭露等其他專利要件的核駁意見進行答辯和修正請求項,最後再來應對是否符合「專利適格」要件的審查。在試辦計畫公告後,已有專利實務界巨頭對之表示歡迎,本文將簡介該政策的內容與影響。 2022年伊始,美國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