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專利佈局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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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5日的下午,春光和煦,北美智權借用師大國際會議中心場地舉辦研討會,榮幸邀得德國Hoefer & Partners事務所歐洲專利律師Dr. Joachim Weber及歐洲專利局(EPO)官員Mr. Gerd Hedemann來台,以「歐洲專利佈局」為題,分享其專業經驗,也感謝諸多專利業界的舊雨新知撥空到場共同參與。 由會前會後的意見調查結果發現,許多台灣申請人雖有心前往歐洲申請專利,但往往因歐洲語文、法制過於多元,不知從何著手。以下摘記當天Dr. Weber第一場演講-「歐洲專利佈局策略」(European Patent Strategy)-的談話內容,望供參考。...

從LG與廣達美國訴訟案件看專利權利耗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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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說明:此案起源於LG與Intel之間曾簽署專利互相授權的契約(Patent Cross License Agreement)以及主契約(Master Agreement)。於授權合約中,LG授權Intel可以結合LG的專利製造Intel的微處理器以及晶片組,並且亦同時授權Intel可以將結合LG專利所製造的產品販售給他人。另在主契約中,LG要求Intel於販售該些產品時,必須通知客戶該些產品已取得LG專利授權,但不得將此產品運用結合到非Intel的產品中。 後Intel將結合LG專利的微處理器與晶片組販售給廣達等電腦製造廠商,廣達等製造廠商遂將微處理器與晶片組結合在自己生產的產品中。...

台灣專利號標示與侵權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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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產業對於專利的申請重視的程度越來越加深,所以時常見到產品上標示專利號碼或是申請中等字眼,但究竟如何標示才是合法?又標示錯誤或是未標示是否影響權利的主張?在在是業界必須注意的問題。因此,希能藉由此篇文章提醒業界專利號標示的重要性。 一、專利號標示的法規規定與實務見解 TOP (一)法律規定 專利法第 79條前段規定:「發明專利權人應在專利物品或其包裝上標示專利證書號碼,並得要求被授權人或特許實施權人為之;其未附加標示者,不得請求損害賠償。但侵 權人明知或有事實足證其可得而知為專利物品者,不在此限。」從條文中可以發現,對於受侵權的專利欲主張權利者...

Qualcomm v. Broadcom就H.264標準相關專利之訴訟判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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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Qualcomm v. Broadcom 雙方間之專利糾紛,自 2005/5 月開始,當時 Broadcom 控告 Qualcomm 侵害其十項關於有線、無線通訊技術的專利權。同時, Broadcom 亦向美國 ITC 提出暗示 Qualcomm 公司侵犯其專利權的不公平進口行為,要求 ITC 調查 Qualcomm 的進口相關事宜。更於七月時, Broadcom 又對於 Qualcomm 提出個別的反托辣斯法審查。短時間之內, Qualcomm 也對 Broadcom 提出其侵犯 Qualcomm 七項專利權的訴訟。而後於同年十月, Qualcomm 向美國南加州地方法院提出...

KSR案例之判決對未來專利界之可能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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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說明 2003 年 12 月 12 日密西根聯邦東區地方法院對於 Teleflex Incorporated and Technology Holding Company (Teleflex) 控告 KSR International Co. (KSR) 侵害其美國專利第 6,237,565 號作出判決,認定該專利範圍的第四項就已知的先前技術而言是「顯而易見」,故為無效。Teleflex 不服並提出上訴至聯邦巡迴上訴法院(CAFC ),CAFC 則反轉地方法院的判決,認定地方法院採用不完整的 TSM 驗證原則 (incomplete teaching-suggestion-motiv...

【會員限定文章】統一專利法院專利調解與仲裁中心啟動《調解規則草案》公眾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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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完善國際專利爭端解決框架,隸屬於統一專利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 UPC)的專利調解與仲裁中心(Patent Mediation and Arbitration Centre, PMAC)於2025年5月21日正式啟動《調解規則草案》(Draft Mediation Rules)公眾諮詢,廣納全球利害關係人意見,目標於2026年初全面投入運作,成為歐洲首個專注於專利與相關智慧財產權(IP)糾紛的替代性爭議解決平台。 ★ 本文未完,請加入或登入「NAIPNews北美智權報網站」會員以閱讀全文 ★ 加入會員後,歡迎點入完整文章閱覽全文:【統一專利法院專利調解與...

從諺語走進法律殿堂 越南南澳魚露用地理標示說好產品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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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載數百年歷史風味的越南南澳(Nam O)魚露,已於去年正式獲得國家地理標誌(Geographical Indication, GI)保護!越南智慧財產局於2024年6月28日頒佈第437/QĐ-SHTT號決定,授予「Nam O」魚露產品地理標誌註冊證書(證書編號第00138號)。此標誌由越南峴港市蓮沼郡人民委員會負責管理,為這項深具文化底蘊的地方特產築起法律保護高牆。

KIPO公開殖民時期海外韓國人專利版圖!權道仁、朴英魯、姜永昇等以發明紮根美國 專利收益成獨立運動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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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紀念韓國光復80週年暨「發明日」60週年,韓國專利局(KIPO)於專題歷史研究中確認,獨立運動家權道仁(KWON Do-in,1888-1962)為首位在美國提交專利申請的韓國人。此發現揭開近代韓國人海外發明史重要篇章,彰顯先賢以科技力推動民族獨立的愛國精神。 歷史研究還原海外韓國人發明軌跡 KIPO歷時深入調查「主要國家海外韓國人發明與專利申請/註冊史」,系統性分析1876年朝鮮開埠至1945年光復期間,韓人在美、英、日、法、德五國之專利數據。研究發現: 權道仁於1920年9月14日在美提交「縫紉機配件」專利申請(1921年9月27日註冊),創韓國人首例。...

【會員限定文章】歐洲專利局全面推行電子優先權文件認證服務 數位化進程邁向新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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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2028年戰略計畫》(Strategic Plan 2028)目標,歐洲專利局(EPO)持續推動專利審批流程全面數位化。自即日起,所有具備MyEPO帳戶的使用者,均可免費申請經認證的電子版EPO優先權文件(Certified Electronic EPO Priority Documents),進一步簡化跨國專利申請程序。 數位化服務再升級:安全、便捷、免費 此項新服務基於歐洲專利組織行政理事會(European Patent Organisation’s Administrative Council)核准的「電子優先權文件發放與受理共通實踐方案」,旨在統一各國專利機構對電...

韓國智慧財產局:商標與設計審查制度改革迅速啟動,即時回應民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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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國智慧財產局(KIPO)近日宣布,為了改善企業與民眾在使用商標與設計制度過程中所遭遇的不便與制度不合理現象,正透過「商標與設計公開審查會議」等現場溝通方式蒐集意見,並計畫針對不涉及法律修訂的事項,立即透過修改行政規則(如公告與審查基準)進行改善。 KIPO自2025年7月起,定期舉辦「商標與設計公開審查論壇」,直接傾聽產業界聲音並反映於制度改革中。該論壇每兩個月舉辦一次,涵蓋九大產業領域,由企業實務人員與審查官共同參與,旨在找出審查過程中不合理的標準或急需改善的問題,並計畫在年底前透過行政規則方式快速落實改善措施,無需等待法律修改。 「商標與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