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讓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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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是財產權的一種,可做為交易之標的,「專利權讓與」是指專利權人將其專利權讓與他人,而讓與之原因,可能是買賣、贈與或互易。專利權之讓與,於雙方當事人間達成合意時,即發生專利權權利轉讓之效力,但是必須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理登記,才能對抗第三人,此即「專利權讓與登記」。申請專利權讓與登記換發證書者,應由原專利權人或受讓人備具申請書、專利證書及規費,並檢附讓與契約或讓與證明文件。 根據專利法第6條規定,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均得讓與或繼承。申請專利後,若欲將專利申請權讓與別人,可由原申請人或受讓人備具申請書及規費2000元,並檢附讓與契約或讓與證明文件到智慧財產局辦理。申請專利權讓與登記,...

美國UGG商標是否為澳洲羊毛雪靴的通用名稱? 2021年Deckers Outdoor v. Australian Leather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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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ugg這個字乃是指羊毛靴這種款式的通用詞。但是在美國,UGG卻是一知名的羊毛靴品牌。美國UGG商標權人Deckers Outdoor公司,對於任何澳洲公司銷售羊毛靴到美國,只要使用到ugg這個詞,就會提告侵害商標。但澳洲公司Australian Leather提出反擊,認為ugg是一個通用詞,不該獲得商標保護。 2018年時,美國伊利諾州東區地區法院判決,對美國消費者來說,ugg並不是一個通用詞,判決Deckers Outdoor公司勝訴。Australian Leather上訴後,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2021年5月7日作出判決,維持一審判決,並不附判決理由。以下說明,乃根據20...

BAJATUSEGURO.COM是描述性商標嗎?讓機器翻譯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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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社會大眾而言,使用機器翻譯已是再普遍不過的日常之一,但讀者可曾想過,專業人士也需要借助機器翻譯來做出判斷?先前曾在第283期介紹過機器翻譯在專利實務上的應用(機器翻譯在跨國專利實務的重要性日益增加),本文帶領讀者一窺機器翻譯如何協助審查員判斷描述性商標 本案申請人於2014年以文字「BAJATUSEGURO.COM」及設計圖樣(以下稱系爭標誌)向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註冊商標,指定使用於「透過全球電腦網路提供的保險經紀及再保險承保服務」,然而,USPTO以商標法第2(e)(1)條「僅為描述性」(merely descriptive)為由核駁,並要求申請人依據同法第6(a)條...

電商平台賣家要上架到Amazon,應盡早佈局全球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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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在Amazon電商平台上銷售商品的賣家們,Amazon致力於打擊盜版以維護賣家與消費者雙方交易的公平性。為此Amazon於2017年推出了Brand Registry(品牌註冊)的功能,正版賣家及製造商、批發商、經銷商等的商品會依據品牌等各項分類進行詳盡排序及編號,靠著可信賴的驗證流程,在可疑的仿冒品牌得以上架之前辨識出,並進一步禁止其上架;或是在仿冒貨品送達客戶手中前及時扣押。迄今已有超過50萬個世界各地的商標申請註冊了Amazon Brand Registry。 如何取得Amazon Brand Registry的資格 要獲得Amazon Brand Registry的資...

會展攤位設計,要注意著作權侵權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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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嘗試從會展攤位設計流程角度來提出控制或降低著作權侵害風險的建議。主要觀念在於利用已屬於公共財的資訊來做為設計的參考資訊,以及應有事先發表設計內容的程序。如此,會展攤位設計者可盡量避免侵害他人著作權,也能早點公開宣告其對相關設計的著作權。 會議展覽產業(稱「會展產業」)為當代重點服務產業。相關設計的個別視覺內容為美術著作,而展區設計的整體可以「建築著作」保護之。會展攤位設計之著作權議題值得業界重視,以避免如智慧財產法院109年民著訴字第40號民事判決中的侵權風險。 會展產業之簡介 會展產業可細分為「企業會議」(meetings)、「獎勵旅遊」(incentives)、「大型會議...

USPTO訴願程序想速戰速決?兩個試行中的加急辦法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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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測試訴願加速需求,2020年7月USPTO推出快軌訴願(Fast-Track Appeals)試行計畫,今年4月又為加大抗疫助力,新增COVID快軌訴願(COVID Fast-Track Appeals)試行方案,若有專利案件即將進入訴願程序或正等待PTAB審理訴願案件,希望盡快取得PTAB審理結果,可參考USPTO官網整理辦法,考慮是否參加。 兩種方案頗多雷同,但細究之下,還是有不同之處,簡單整理如下: 快軌訴願 Fast-Track Appeals COVID快軌訴願 COVID Fast-Track Appeals 備註 試行期間 ● 一...

疫情下EPO口頭審理該如何進行,引發歐洲專利界高度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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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一樁尋常的專利權爭議案,居然有將近50個歐洲的專利相關人士,向歐洲專利爭議的最終裁決機關:擴大上訴委員會(Enlarged Board of Appeal)提交公眾意見,其中更不乏愛立信(Ericsson)、拜耳(BAYER)、飛利浦(Philips)這樣的世界級企業。他們究竟在關心什麼議題? 本刊在前期文章(2021年EPO審查指南更新)中曾經介紹過,在最新的歐洲專利局(EPO)審查指南裡,已經把線上形式進行的視訊會議(video conference)當作口頭審理的標準做法之一。這固然是因為新冠肺炎疫情中,EPO不得不採取的權宜措施,2020年當中也曾操作多次,但在最近一樁案...

商標註冊申請 — 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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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商標制度是以註冊保護為原則,商標依法申請註冊取得商標權後,商標權人除可以自己使用及授權他人使用外,還可以排除他人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指定使用於同一或類似商品/服務註冊。如果他人未經商標權人同意使用該商標,而有侵害商標權或有侵害商標權之虞的情形,商標權人可以請求排除或防止侵害,對於故意或過失侵害商標權的人,還可以請求損害賠償。那究竟申請商標要具備什麼資格呢? 「商標」通常是文字、詞語、記號或圖形,甚至是顏色、商品形狀或其包裝形狀、動態、全像圖、聲音等,或是由2種以上的這些元素所聯合組成,主要是用來指示及區別商品/服務來源的標識,所以商標必須具備讓相關購買人能認識商品/服務來源,並辨別...

從RIMOWA案看著名表徵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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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來,國際頂級行李箱品牌RIMOWA在台灣的銷售量始終穩居全球前五大,台灣人熱愛RIMOWA的程度可見一斑。近年來,RIMOWA在台灣展開一連串的以商業表徵為核心的侵權訴訟,引發產業界與學術界共同關注。本文藉由2020年底出爐的兩則最高法院民事判決(及前審判決),說明商品表徵在公平交易法上的保護情形。 RIMOWA自2015年起,即以其行李箱外觀造型(後稱系爭百褶設計)陸續對台灣多家行李箱業者主張公平交易法(簡稱公平法)的著名商品表徵(trade dress)保護。本文係以「109年度台上字第10號判決」(前審為106年度民公上字第1號判決)與「109年度台上字第2369號判決」...

華為雙U商標是否近似香奈兒雙C商標?歐盟法院2021年Chanel v EUIPO – Huawei Technologies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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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圖樣中的部分元素構成近似,整體上是否就一定構成近似?華為公司2017年在歐盟註冊上下交扣的雙U形商標,香奈兒公司認為與其左右交扣的雙C商標組成元素近似,故整體近似,而有貶損其識別性或混淆誤認之虞。但歐盟法院2021年4月判決認為,二商標不構成近似。 華為申請之雙U商標 本案原告是法國的香奈兒公司(Chanel),被告則是歐盟智財局和中國華為公司。2017時,華為向歐盟智財局申請了一個圖形商標,商標中是一個經過設計的H文字,但這個H像是兩個上下交扣的U字形。華為所申請的商標,指定使用於尼斯公約第9類之軟體和科技產品。 香奈兒以雙C商標提出異議 2017年12月,香奈兒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