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標識在不同國家註冊是否獲准,往往受制於各國商標審查法制及實務差異而有不同結果。惟核駁與否,其實某程度也透露出主管機關與法院評價證據時所抱持之觀點。
本案原告美商瑪斯公司(Mars, Incorporated)於2009年以單一紫色(色號為Pantone 248C,如下圖所示,後稱系爭標識)向智慧財產局(TIPO)註冊商標,並指定使用於當時商品及服務分類表之第31類「貓及小貓用飼料及非醫用飼料添加物」商品,惟經智慧局以欠缺先天及後天識別性為由核駁。原告不服,遂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系爭標識不具先天識別性
法院首先表示,單一顏色在消費者認知中多屬裝飾性質,故通常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