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美國稅改草案出爐:調整個人及國際稅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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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議院Ways and Means委員會於2025年5月9日公布2025財政年度稅收法案的初步條文,這份草案旨在對2017年《減稅與就業法案》中即將於2025年底到期的多項稅收條款進行延長,並進行若干修訂,針對個人稅、穿透型企業稅收減免,以及國際稅務條款進行全面調整。 美國稅法將營運個體分為「公司組織」(Corporation)和「穿透性組織」(Flow-through Entity)兩大類,「穿透性組織」是非屬聯邦所得稅法定義的課稅個體,穿透性組織營運時產生的各項收支將以其原有性質依合夥人 / 投資人投資比例,併入其所得稅申報書中合併計稅。 個人稅務調整 個人稅務調整有以下...

海洋治理新篇章:行政院通過「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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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今(13)日核定通過「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海洋委員會指出,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將奠定提升台灣全海域科學調查及艦船模擬實驗之技術及量能,在面對全球氣候變遷、海洋生態保育、海洋產業開發,以及海洋安全挑戰等當代關鍵議題,台灣才能具備前瞻性的海洋科技佈局能力。海洋委員會主委管碧玲期盼立法院及社會各界支持,能在本會期完成審議立法。 國家船模實驗室將於2027年完工 管碧玲表示,海委會國家海洋研究院新建的100噸級與300噸級調查船預計於2026年底完工,國家船模實驗室亦將於2027年完工,未來可執行台灣全海域海洋基礎調查,並補足船模試驗之缺口,將關鍵核心技術本土化,加強台灣...

數位發展部推動數位憑證皮夾,3月底開放試驗沙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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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台灣數位轉型,數位發展部正在推動數位憑證皮夾,以後民眾不用帶皮夾出門,也可以將自然人憑證、健保卡、駕照等證件以數位方式存放在手機中。 數位發展部日前展示「數位憑證皮夾」雛形,並將於3月底開放試驗沙盒,並逐步釋出原始碼,同時也將舉辦多場法規調適會議、研討會、工作坊,鼓勵全國各界參與測試及討論,並根據測試建議與法規調適成果修正系統運作,力拼今年12月選定應用場域開始試營運。 數位憑證皮夾將讓民眾自主且安全存放自己的數位證件,如自然人憑證、健保卡、駕照等等,未來民眾只需要攜帶手機出門,就可透過手機快速查驗各類證件,簡化取票、領藥或辦理電信門號的程序。 數位憑證皮夾三大意涵 ...

吸引外籍人士留台的新政策:數位游牧簽證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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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政府為了吸引外籍人士留在台灣,促進本地觀光與消費,並希望他們能在台灣長期居留,國發會於民國113年12月31日發佈「外國人來台申請數位游牧簽證資格審查處理要點」。符合相關條件的外籍人士,不需申請在台工作許可(非為台灣境內事業單位或雇主提供勞務),即可向外交部或駐外館處申請核發3個月效期且可多次入出國之數位游牧停留簽證;另,若有繼續停留之必要者,得於停留期限3個月期滿前,可免出國逕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延期,每次總停留期間最長達6個月。 如何適用 申請人須為享有「我國免簽證待遇國家」之國民並符合特定條件,例如持有他國數位游牧簽證證明,或達到一定年齡和薪水限制(即年滿30歲且最近2年任一...

《2024年專利代理業務的現況與展望》研討會 優化程序效率,專利制度推陳出新,代理業者正面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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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專利制度之實施與討論」是12月5日舉行的《2024年專利代理業務的現況與展望》研討會中其中一個關鍵議題,而且會對專利代理業務產生實際的影響,因此特別為文報導。與其說是研討會,當天議程第4個環節「新專利制度之實施與討論」倒像是智慧局與專利代理業界的座談分享會。智慧局局長廖承威表示,智慧局每次引進新制度的時候,都是立意良善的,且經過同仁的多方考量,審慎檢視;但當新制度一經推出,被使用後,結果是不是如預期?使用者有什麼感受?是不是有什麼可以改退的地方?…….等等,也是應該要了解的,而此次研討會便是一個聽取專利代理業界反饋意見的好機會。 為了因應技術發展及市場需求,智慧局近年來專利制度推...

中國修法新增的援引加入和優先權恢復、 增加與改正的牽連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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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專利法師施細則第45條的援引加入與同法第36、37間的關係如何?再對應到台灣的規定,二者間是否有不同? 筆者曾於《淺談兩岸專利優先權主張復權、新增與修正 》一文中談到中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36、37條,對於申請案遲誤主張期間或記載錯誤的優先權主張,給予恢復、增加與改正的權利。惟於同法第45條中也有涉及優先權基礎案的規定;於此,再深入說明該二項制度的關係與注意點。 ● 中國規範 首先,中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45條的條文如下: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缺少或者錯誤提交權利要求書、說明書或者權利要求書、說明書的部分內容,但申請人在遞交日要求了優先權的,可以自遞交日起2個月內或...

保障AI生成之音樂著作,著作權法修法應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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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用於音樂著作之創作已非科幻小說,其早存在於國內AI科技公司的實際應用中。例如安譜人工智能音樂有限公司(AMPai Music),其利用AI學習音樂創作,進而透過所訓練之AI程式產出特定風格的音樂著作,而授權他人使用。又例如樂易創股份有限公司的「樂點Letron」APP,以行動裝置軟體提供AI輔助音樂創作服務。因此,為了維護科技創新的智慧成果,著作權法能否妥善保障利用AI程式創作的成果,應屬相當重要的議題。本文意在建議著作權法的修法,以回應當前AI科技的進展。 音樂著作定義之調整 音樂創作的AI程式或系統包括兩類:創作AI著作之AI程式、及執行APP之AI程式;前者產生AI著作,而後...

中國《商標法》修法在即,比對歐盟商標法,資深代理人用白話劃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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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分享兩岸商標法制與實務修法動向、產地標章保護制度與展望、網路商標侵權司法保護實務與發展、以及數位智慧時代兩岸應對的品牌商標經營策略,工業總會於12月1日舉辦了《2023兩岸商標實務論壇》,以促進兩岸智財權交流。會中,兩岸商標法修法成為了與會人士的討論焦點。有鑑於台灣商標法修正的部分TIPO智慧局已經有詳盡的介紹,這邊就不贅述了;本文將重點介紹對岸商標法修法草案的重點,並由資深代理人點出一些實務上執行的困境。 這次論壇邀請了北京君策知識產權發展中心理事長暨萬慧達知識產權合夥人黃暉分享中國大陸第5次商標法修改的重點。黃暉曾於法國斯特拉斯堡第三大學國際工業產權研究中心(CEIPI)留學,...

再探勞動智慧案件管轄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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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勞動事件法於109年初上路後,因容許雙軌專屬管轄之現象發生,任憑專業管轄也有選擇空間,因此勞動案件之專業管轄競合問題逐漸浮現,乃至於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於今年(112年)修法回應解決相關問題。本文即就勞動事件法上路近4年來,勞動智慧案件在專業管轄方面之發展,進行觀察、追蹤及分析,並提出個人看法及建議。 背景回顧與提要 在勞動事件法於109年初施行前後,筆者曾於北美智權報先後發表「勞動智慧案件,誰來管?談專業法院(庭)管轄競合及其解決之道」(下稱《管轄權專文》)及「管轄自由競爭市場?勞動智慧案件管轄權歸屬之法政策分析」(下稱《管轄政策專文》)兩篇文章。兩篇專文主要針對勞動事件與智慧案件各...

USPTO修訂37 CFR 1.704(d) 有意最大化美國Patent Term者務須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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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PTO修訂37 CFR 1.704(d)法條文字,若提交IDS但不希望被計為申請人延誤、倒扣PTA天數,自2023年7月17日起,須以指定方式提交USPTO制式表格。 USPTO 2023年6月15日公告修訂37 CFR 1.704(d)法條文字:若申請人提交IDS,但不希望被計為申請人延誤、倒扣專利權存續期間調整(patent term adjustment,簡稱PTA)天數,須使用USPTO制式表格,並以指定方式提交IDS。 依37 CFR 1.704(d),凡屬37 CFR 1.704 (c)(6)、(c)(8)、(c)(9)、(c)(10)、(c)(12)應扣P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