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方能取得專利適格 ─ 2020年Illumina v. Ariosa Diagnostics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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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CAFC在Ariosa案判決「游離胎兒DNA」的發現和偵測方法發明僅是一種對自然法則的複述,不具專利適格。2020年,CAFC對該自然現象的後續技術發展產生不同的專利適格認定,其判斷重點聚焦在系爭請求項是否具專利適格的重點在於該請求項是請求「一種自然現象」,還是「運用該自然現象的方法」,本文以Illumina v. Ariosa Diagnostics案解說CAFC在判斷上的差異。 美國專利法第101條規定任何人發明或發現新穎而有用的「方法、機器、製品或物之組合」,在符合其他專利要件後皆得取得專利,稱為「專利適格」(patent eligibility)。美國最高法院給予該...

羅東川呼籲:中國應制定知識產權案件審理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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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舉證難、時間長」是法院審理知識產權案件時的普遍現象,而隨著法院收案量年年增加,這個問題恐怕只會更加嚴重。為了讓審判體系能夠更專業、更有效率地審理知識產權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庭長羅東川認為,解決之道就是制定知識產權案件的訴訟專法,才能給予知識產權更完整的保護。 本刊在前文(未來兩年中國智財法制修訂進程)曾經提及,中國官方曾經在今年四月底預告了這兩年智財法制的修法進程。不到兩個月之後,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簡稱「知產法庭」)就由庭長羅東川,以人大代表的身分在兩會上拋出制定審理知識產權訴訟專法的建議,此一消息隨後又在最高人民法院發行的《中國審判》雜誌上主動披露,宣示...

美國專利法新穎性規定之新舊法適用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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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美國專利法進行了自1952年後最大規模的修正,即“Leahy-Smith America Invents Act”(以下稱AIA法案)。其重要的內容包括將「先發明」(first-to-invent)制度調整為「首先發明人先申請」(first-inventor-to-file)制度,並因而制訂「真發明人調查程序」(derivation proceeding),而允許真發明人取回其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之權利。 與先發明人申請制度最有關係的條文為35 U.S.C. § 102,即新穎性的規定。AIA法案將原本的35 U.S.C. § 102做完全的調整,而原條文的架構已不在。AIA §...

美國專利間接侵權制度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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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專利法將專利侵權行為大致分為二種:「直接侵權」(direct infringement,35 U.S.C. § 271(a))和「間接侵權」(indirect infringement,35 U.S.C. §§ 271(b), (c))。 「直接侵權」類似於台灣專利法的專利侵權行為。不同之處在於美國法不問侵權人的「主觀意圖」,而只要有發生客觀的侵權行為,即成立「直接侵權」;但台灣法要求專利侵權行為人必須具有「故意」或「過失」。「間接侵權」則是台灣所無的制度。 在1952年美國專利法法典化之前(該次修法生效日為1953年1月1日),「間接侵權」的概念是以「幫助侵權」(contri...

近期美國專利業界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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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蔓延全球,智慧財產權領域亦不能自外於其衝擊。比方為加速開發藥物療法而寄希望於人工智慧(AI),就不免提及相關的發明人署名權、所有權、專利適格性問題;又如全球環境急劇變化,企業面對組織重整、人才流失,如何保護自家智慧財產,亦是重要課題。 美國專利發明人依法不得為AI機器 早在疫情爆發前,USPTO就已多次公開徵詢有關AI發明的各種意見,而機器究竟能否列作美國專利發明人?繼UKIPO及EPO之後,USPTO也在2020年4月就DABUS AI發明人案作成決定,確認美國案發明人依法限定為自然人。 根據USPTO描述的案件歷程,2019年7月29日Stephen L. Thaler提...

製成品之解釋:重溫In re Hruby案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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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的In re Hruby案,可說是美國設計專利實務上頗為特殊的案例。本案罕見地賦予噴泉造型保護——並非噴泉盆,而是噴泉本身——嗣後,本案與部分設計保護濫觴之In re Zahn案(617 F.2d 261, 268 (C.C.P.A. 1980))共同成為確立GUI設計保護的重要論據。這不免令人好奇,若是「水」能夠作為設計所應用之製成品(article of manufacture),利用其他自然力或能量產出的一定外觀,例如投影設計以及現今熱議的AR與VR設計,是否同樣可受保護? 上訴人在本案申請註冊的設計,皆屬於水滴連續移動所構成的噴泉:水滴以特殊形式向上噴出,再循著弧形...

開放授權平台,把專利變成防疫科技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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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防疫這條路上,科技不可能缺席。從病情檢測、藥物研發、病患照護到疫情監控等等,都需要各行各業的技術一起投入。這個時候,專利的授權活動也必須做出對應調整,以免成為研發防疫科技路上的阻礙。 從年初延燒至今的新冠肺炎,已經確定成為21世紀第一場達到全球規模的公共衛生危機。一開始,原本各國還寄望能夠速戰速決,將疫情的影響降至最低;但隨著歐美各國紛紛淪陷,這場抗疫也成為大家最不願意看到的持久戰,以及需要各個產業全力投入的總體戰。 因此,原本相互競爭、甚至處於不同產業的廠商,現在都把重心放在防疫上。在台灣,有經濟部主導的口罩生產國家隊;在歐美,則是美國汽車大廠福特(Ford)、通用(GM)...

2020美國專利訴訟調查搶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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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2月都是LexisNexis旗下的Lex Machina發表前一年度美國專利訴訟報告的重要時刻,今年也不例外,2020年版的英文版本報告已於2月分面市。本年度的 Lex Machina 專利訴訟報告已經是第十年採用Legal Analytics 作為分析工具。在過去十年間,專利法的實施和業務都發生了巨大變化,這份分析報告介紹了其中一些重大事件。報告所呈現的是聯邦地方法院的資料,重點圍繞 2010 年至 2019 年的整體資料,並對 2019 年進行了回顧。此外,還包含了 PTAB 自 2012 年成立以來的資料,以及對 2019 年資料的探討。其中值得一提的是,Lex Machina 今年...

談專利法如何保護醫藥組成物之新用途:新穎性修法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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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西韋(Remdesivir,又稱GS-5734)號稱是COVID-19病毒的解藥,最初是為了治療伊波拉病毒(Ebolavirus)而由吉利德科學公司(Gilead Sciences, Inc.)所開發。關於瑞德西韋,吉利德有發明專利申請案第104135247號「絲狀病毒屬病毒感染之治療」(申請日:2015年10月27日,公開日為2016年8月16日),已於2019年12月20日初審核准審定,並於2020年2月7日申請領證,而等待公告中。該申請案主要請求項為化合物請求項,而第2項即為瑞德西韋的化學結構式。不過,該申請案僅屬於有效成分之新藥品,而未涉及具體的、一定劑型及劑量的製劑。特別是該申請...

拍板定案:澳洲將於2021年8月26日終結新型專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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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2019年10月16日獲得澳洲參議院通過的《智慧財產權法修正(生產力委員會回應第2部分和其他措施)案2020》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s Amendment (Productivity Commission Response Part 2 and Other Measures) Act 2020) 已於2020年2月26日獲得澳洲皇室御准,正式成為法律。其中爭議最大也醞釀了好一段時間的廢除新型專利 (Innovation Patent)修正條文,也正式拍板定案,逐步淘汰的過渡期從12個月延長至18個月,也就是說,2021年8月25日是最後一天可以遞交澳洲新型專利...